大嶝鄉
大嶝鄉
徠大嶝鄉是福建省已撤銷的一個鄉級行政區,宋至民國初期屬翔風裡,民國3年(1914年)起劃歸思明縣(今廈門市),次年劃歸金門縣,並設大嶝保,抗日戰爭期間因金門島淪陷曾一度為金門縣政府臨時駐地,民國29年(1940年)設大嶝鄉, 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大嶝鄉,改設大嶝區,委託南安縣(今南安市)代管,1950年劃歸南安縣,1955年復歸金門縣,由南安縣代管,1958年底改為大嶝人民公社, 1971年正式劃歸同安縣(今同安區和翔安區), 1984年恢復大嶝鄉,1991年撤銷改設大嶝鎮,現為大嶝街道。
民國及以前
宋朝至中華民國初期該鄉境域屬翔風裡。
民國3年(1914年)起劃歸思明縣(今廈門市)管轄。
民國4年(1915年)由思明縣劃歸金門縣管轄,設大嶝保,為全縣10保之一,轄21鄉。
民國26年(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同年10月,金門縣金門島及小金門島(烈嶼)淪陷,金門縣政府遷到大嶝鄉。
民國29年(1940年)設立大嶝鄉。
民國34年(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金門縣政府遷回金門島。
1949年以後
徠1949年10月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金門縣大嶝島、小嶝島及角嶼,設立大嶝區,委託由南安縣(今南安市)代管。
1950年4月,中共金門縣工作委員會撤銷,金門縣所屬大嶝區劃歸南安縣管轄。
1955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宣布成立金門縣人民政府,大嶝區復劃歸金門縣管轄,因包括金門島、小金門島(烈嶼)等在內的金門縣主體區域還沒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大嶝區仍由南安縣代管。
1958年2月開始,南安縣進行大規模區劃調整,撤銷原有的9個區中的8個區,並將原有的95個鄉鎮合併為36個鄉鎮,唯大嶝區保留不變。
1958年人民公社化期間於年底從石井人民公社劃出大嶝、小嶝成立大嶝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南安縣恢復區公所建制,把14個人民公社改為11個區公所,區公所下轄65個人民公社,大嶝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建制和隸屬關係保留不變,仍直屬南安縣。
1965年5月,南安縣撤銷區公所,全縣調整為18個公社,大嶝人民公社不變。
1971年3月,大嶝人民公社及石井人民公社的霞梧、蓮河2個生產大隊劃歸同安縣(今廈門市同安區和翔安區)管轄。
1984年9月,實行政社分開,大嶝人民公社改為大嶝鄉。
1991年12月,大嶝鄉撤銷,建立大嶝鎮。
大嶝鄉位於同安縣陸地東南8海里,與金門島相距6300米。包括大嶝島、小嶝島、角嶼三島,總面積43.45平方公里,其中鹽田5.73平方公里,灘塗30平方公里,陸地面積7.7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207畝,山林2250畝,水面2500畝,其他2623畝)。1983年架海底電纜送電上島。政府駐大嶝島田墘。
1982年同安縣行政區劃調整后大嶝人民公社的行政區域劃分:
1.田墘生產大隊
2.蟳窟生產大隊
3.雙滬生產大隊
4.陽塘生產大隊
5.東星生產大隊
6.小嶝生產大隊
7.北門生產大隊
8.新村生產大隊
9.山頭生產大隊
10.嶝崎生產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