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府,清光緒三十一年巴塘宣撫司地改土歸流。三十三年(1907年)置巴安縣。三十四(1908年)年升巴安府,為康安道治所和督辦川滇邊務大臣、按察使銜爐安兵備兼分巡道駐地。管轄三壩一廳,鹽井、定鄉二縣。1913年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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