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宗緒,男,1979-1981年間曾任駐美休斯頓領事館副總領事。
因李存信滯美不歸事件,由於處理不當引發外交風波。被調任至廈門市任市委副書記,在廈門的遠華案件中被判決為開除黨籍、行政降級。
人物事件
張宗緒,男,1979-1981年間曾任駐美休斯頓領事館副總領事。
因李存信滯美不歸事件被調任至廈門市任市委副書記,在廈門的遠華案件中被判決為開除黨籍、行政降級。
在任期間,張宗緒有意無意地放鬆管理,甚至縱容走私,在行政領導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違反了黨內領導幹部紀律,沒有及時向上級彙報情況。張宗緒被開除黨籍,但保留公職,行政降級,從副書記連降六級,變成一個副科級普通
無業人員,相當於一個鄉的副鄉長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