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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
英國數學家
Brook Taylor
1701年布魯克·泰勒進入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709年他獲得法學學士,1714年法學博士學位。他也學習數學。1708年他獲得了“振蕩中心”問題的一個解決方法,但是這個解法直到1714年才被發表。因此導致約翰·伯努利與他爭誰首先得到解法的問題。他1715年發表的《Methodus Incrementorum Directa et Inversa》為高等數學添加了一個新的分支,今天這個方法被稱為有限差分方法。除其它許多用途外他用這個方法來確定一個振動弦的運動。他是第一個把成功地使用物理效應來闡明這個運動的人。在同一著作中他還提出了著名的泰勒公式。直到1772年約瑟夫·拉格朗日才認識到這個公式的重要性並稱之為“導數計算的基礎”(le principal fondement du calcul différentiel)。
《直接與間接的增量方法》第一版
泰勒定理開創了有限差分理論,使任何單變數函數都可展成冪級數;同時亦使泰勒成了有限差分理論的奠基者。泰勒於書中還討論了微積分對一系列物理問題之應用,其中以有關弦的橫向振動之結果尤為重要。他透過求解方程 導出了基本頻率公式,開創了研究弦振問題之先河。此外,此書還包括了他於數學上之其他創造性工作,如論述常微分方程的奇異解,曲率問題之研究等。
1712年泰勒被選入皇家學會,同年他加入判決艾薩克·牛頓和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就微積分發明權的案子的委員會。從1714年1月13日至1718年10月21日他任皇家學會的秘書。從1715年開始他的研究開始轉向哲學和宗教。1719年他從亞琛回到英國后寫的《關於猶太教犧牲》和《食血是否合法》未完成,後來在他的遺物中被發現。1721年他結婚,但是他父親不贊成這個婚姻,兩人因此不和。直到1723年他妻子死後他才又和父親和解。此後兩年中他住在家裡。1725年他再次結婚,他的第二任妻子也在生產時逝世(1730年),但是這次孩子,一個女孩兒,存活下來了。泰勒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壞,不久也逝世。雖然泰勒是一名非常傑出的數學家,但是由於不喜歡明確和完整地把他的思路寫下來,因此他的許多證明沒有遺留下來。
1715年,他出版了另一名著《線性透視論》,更發表了再版的《線性透視原理》(1719)。他以極嚴密之形式展開其線性透 視學體系,其中最突出之貢獻是提出和使用“沒影點”概念,這對攝影測量製圖學之發展有一定影響。另外,還撰有哲學遺作,發表於17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