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肢解案

微軟肢解案

微軟肢解案起源於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托馬斯·傑克遜在華盛頓時間2000年6月判決,微軟的三項罪名是:通過反競爭行為維持壟斷;企圖壟斷瀏覽器市場和將其瀏覽器與操作系統捆綁。傑克遜認為,微軟在非法維持壟斷方面有罪,而在為凍結競爭對手而與其它公司簽訂排它性協議方面無罪。美國司法部和19個州的律師曾指控微軟通過與一些公司簽署優先合同而在許多高科技市場排斥其它公司,因此確保了在許多軟體領域的壟斷地位。儘管傑克遜否決了司法部的對微軟的一項重要指控,但是他下令將微軟肢解為兩個獨立的公司。將微軟分割為兩家公司以糾正其反競爭行為。微軟將被肢解為兩個獨立的公司,一個專營電腦操作系統,另一個則經營除去操作系統外微軟目前所經營的其它業務,包括Office系列應用軟體、IE瀏覽器等等。

事件始末


2001年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接手此案,並於6月28日駁回地方法院法官傑克遜2000年6月作出的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但維持有關微軟從事了違反反壟斷法的反競爭商業行為的判決。
8月24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將微軟壟斷案移交給聯邦地方法院。
9月6日,美國司法部發表聲明,決定不再以拆分方式來處罰微軟公司,並擬撤銷對微軟將網路瀏覽器和視窗系統捆綁銷售的壟斷指控。
11月2日,美聯邦政府司法部與微軟公司於宣布,反托拉斯官司已達成和解。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微軟將執行一項限制其商業行為的規定,實施期為5年。但是美國有九個州反對這項和解協議,所以2002年3月還將就此案舉行聽證會審議和解協議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實例分析


微軟逃脫被分拆的命運的一些可能的原因是什麼?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為美國各大媒體所認可的: 美國布希政府徹底改變了柯林頓政府當年在微軟壟斷案上的強硬立場。為了顯示出自己的獨立性,特別是與前任總統柯林頓的不同,布希希望政府不要過多地干預企業。而布希本人並不贊成柯林頓在有關微軟訴訟案上的立場,相反他認為這正是柯林頓給自己留下的棘手問題之一,必須儘快找到解決的辦法。美國的不景氣使得整個氣氛對微軟有利,加上保持美國企業在全球領袖地位的考慮,以及其它政治勢力形成的合力,實際上已經在法律和技術之外決定了訴訟案的最終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