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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社長、黨組書記
- 巴中市委書記
- 湖北省鍾祥市委原書記
- 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政委
- 三國時期蜀漢將領
- 中國社會保險學會副會長
- 中國內地導演
- 重慶市科學技術研究院黨委書記
- 中國司法部監獄管理局主要負責人
- 四川作家
-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研究院金融系副教授
-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步兵學院教授
- 重慶市璧山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 寧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新潟總領事館總領事
- 廣東省汕尾市政協副主席
- 湖南科技大學“向日葵女孩”
- 巴中軍分區第一書記
- 四川省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副局長
- 四川省委辦公廳辦公室副主任
- 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 安徽省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
- 篆刻書法家
- 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發展和改革局紀檢組組長
- 北京交通大學教授
- 黑龍江省博物館副研究館員
- 青海省小島文化教育發展基地主任
- 漢源縣紀委常委
- 浙江省寧波市龍賽中學教師
- 依恆
- 睢寧縣官山鎮人大主席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教授
- 第七屆廣東省音協副主席
- 當塗縣博望鎮黨委委員
- 三國歷史人物
- 共青團臨滄市委青年工作部部長
- 四川省甘孜州道孚縣國家稅務局副局長
- 四川省新津縣永商鎮副鎮長
-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公司副總工程師
- 內地音樂人,歌手
- 國際中國環境基金會總裁
- 重慶市長壽中學校教師
- 明朝進士
- 雲南大學教授
- 中科院理論物理研究所何平教授
- 皖西學院教授
- 國民革命軍少將
- 四川警察學院道路交通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
- 西南交通大學數學學院教授
- 四川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 雲南省昭通市民政局原副局長
- 貴州省紀委、省監察廳信訪室副主任
- 四川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
- 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主任醫師
- 航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 北京大學教師
- 江西省南昌籍烈士
- 中央芭蕾舞團副團長副書記
- 蓬溪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 福海縣紀檢委幹部
- 上海仁濟醫院耳鼻喉科醫生
- 中共平山區委常委
- 崇信縣錦屏鎮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 監製
-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工作人員
- 武漢理工大學法學與人文社會學院副教授
- 重慶市巫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 衡陽市石鼓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
- 杭州微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何平
中國社會保險學會副會長
何平,徠男,中共黨員, 1950年出生於北京。籍貫山東定陶。1968年6月參加工作, 198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系,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86年以後歷任原國家勞動人事部工資司副處長、處長、原勞動部工資研究所副所長、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副局長。1995年以後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副所長、所長、研究員,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的專家。兼職北京大學中**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口專家委員會委員。
何平研究員致力於社會保障理論與政策研究,編輯出版的著作主要有:《國有企業改革中的社會保險》(1997)、《世紀抉擇——中國社會保障體系構架》(2000)、《企業改革中的社會保障制度》(2000專著)、《社會保障概論》(2001)、《中國養老保險基金測算與管理》(2001)和《中國企業年金制度與管理規範》(2002)《中國社會保障(2004)《城市貧困群體社會保障政策》(2006)等。在《經濟研究》、《經濟管理》、《管理世界》、《中國社會保險》、《中國勞動報》、《中國勞動科學》、《社會保障財務管理》、《社會保障制度》、《半月談》、《經濟學動態》以及《宏觀經濟研究》等多種報章和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近十年,何平研究員先後主持完成十多項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項目和科技部國家“十五”重點研究項目。參加並完成國際組織的援助項目,擔任亞洲開發銀行《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技術援助項目(中國 3148 )中方專家組組長;擔任世界銀行《中國醫療保險公共能力建設》技術援助項目( TF025990 )諮詢專家組組長等。論文曾獲中國社會保障論壇(首次)一等獎,廣東省政府科學進步一等獎。
何平目前正在主持的研究項目有:國家十一五重點研究項目《農村社會公用設施監測關鍵技術研究》,2008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研究》等。
2009年6月1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胡曉義副部長在政府網答網民提問時說:機關亊業與企業養老金待遇“還有點差距”,“差距在縮小”。他對二者差距日益拉大,同類人員待遇相差3~5倍以上的鐵錚錚的亊實故意視而不見,他的錯誤言論已被駁得體無完膚。自以為比他上司聰明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 平在2009年7月3日發表的“加快推進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文章,稱“已經有了基本保障的群體,由於待遇差別而產生的攀比現象日趨普遍,調整難度加大。比較突出的是企業高級技術人員與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退休待遇落差較大,而事業單位又堅持以公務員的退休標準為比照;社會低收入群體‘要社保不要低保’的呼聲也很強烈。往往是解決一個問題,引發一片攀比。”他拿出“攀比”論來為上司圓場。
2徠012年7月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長退休年齡,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