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取消治區政府布取消政審批項。
(二)廣播視構證審核管職責划治區聞版局。
()增廣播影視節制辦構監管職責。
(四)加強綜合執法監督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開,透明執法。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交通運輸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公路、水路發展有關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深化改革工作。
(二)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監督和管理職責。指導國道、省道及管轄範圍內專用公路的造價、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指導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等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運營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管理工作。
(四)負責管轄範圍內國省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自治區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五)負責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監營工作。負責全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營運船舶的檢驗和監督管理、船員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市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七)負責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協調自治區交通戰備工作。
(九)完成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要、保密、信訪、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與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交通運輸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工作;監督檢查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章的落實情況;負責行政審批的相關工作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工作;承擔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
(四)綜合規劃處
負責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有關政策、標準和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指導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建設項目的立項前期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編製相關規劃。
(五)財務審計處
負責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負責專項資金、預決算和利用外資等財務管理及通行費徵收監管工作。負責部門預算資金支出項目的繢效監督和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廳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工作。
(六)建設與管理處
負責組織擬訂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等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建設、管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省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指導監督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建設、養護工程和地方鐵路的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
(七)運輸服務處
指導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運營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自治區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道路運輸事項。
(八)海事港航管理處
負責組織擬訂水上交通行業發展相關政策、制度、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負責水運建設市場管理,監督水運基礎設施管理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營運船舶登記和檢驗、船員管理、通航保障、防治船舶污染等工作。指導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處(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政策、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道路、水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有關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負責安全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公路、水路、地方鐵路(除鐵路道口、專用線外)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督導、協調道路和水上運輸安全、公路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科技處。
組織協調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科技成果鑒定和推廣應用。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的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和網路安全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行政審批處
負責行政許可、審批、備案等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工作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審批相關事項的論證審核、現場勘查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行政編製50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2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1名。
廳黨委書記、廳長:曹志斌
廳黨委委員、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吳長青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蔣文斌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金花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鈞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寧夏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孫猛
廳黨委委員、總工程師:魏力
一級巡視員:劉鵬雲
二級巡視員:王喜武
二級巡視員:王香榮
寧夏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
寧夏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
寧夏公路工程造價管理站
自治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
寧夏公路管理中心
寧夏公路建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