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導向教學

瑞恩斯提出的教學方式

行動導向教學是以“行動導向驅動”為主要形式,在教學過程中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和教師的主導作用,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從完成某一方面的“任務”著手,通過引導學生完成“任務”,從而實現教學目標。從學生接受知識的過程看,知識來源於實踐,在實踐中得到感性認識,經過反覆實踐才能上升到理性認識,並回到實踐中去。行動導向教學要求教師在教學中要把大任務分解成小任務。教師要分層次地給學生下達行動導向。

教學特點


行為導向(行為導向( Handlungsorientierung ),有不同的翻譯法,如:活動導向、行動導向、實踐導向等,是 一種基於實際工作的教學方法,是以活動為導向,以人的發展為本位的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的職業教學方法。該方法由英國的瑞恩斯(Reginad Revans)教授在20世紀60年代首先提出,隨後在世界各國得到廣泛的推廣和應用。行動教學法有利於提高學習效率,同時也是一種有效的處理複雜問題的方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教育標準分類法》對教育進行了重新定義,將“教育是有組織地和持續不斷地傳授知識的工作”改為“教育被認為是導致學習的、有組織的及持續的交流。”“學習”是指個人在行為、信息、知識、理解力、態度、價值觀或技能方面的任何進步與提高。“交流”是涉及兩個或更多人之間的信息(包括消息、思想、知識、策略等)轉移關係。因此,教育不再局限於單向的傳遞,更是一種雙向的互動。行為導向法以學習理論為基礎,強調行為實踐對學習的指導,尋求學習的最佳效果。而它所追求的教學目標以學生的行為表現為標誌。

教學步驟


①課前準備:教師於課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如:多媒體課件的準備,教學任務書的準備,學生組內分工的設計,教學設備的準備,學生完成任務所必需的材料、元器件準備,儀器儀錶的準備等。
②下達任務:教師以簡潔的語言陳述這節課的任務,並下發任務書,任務書包括:主題、時間、注意事項等。
③完成任務:這個階段是行動導向教學法的主體部分。教師引導學生掌握完成任務的基本思路、方法后,按學生的具體學情,化分學習小組,組內分工協作,完成作“任務”,形成“作品”。
④展示學生作品,教師引導學生對作品進行討論,找出規律特點,並對學生作品作出積極的評價

教學意義


行動導向教學,讓學生即學即用,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採用行動導向教學,可以變抽象為具體,變枯燥為有趣,讓學生樂於去操作、掌握。當學生完成了某一任務后,內心就會產生一種成就感,一種喜悅感,一種衝擊力,這種力量不僅增強了學生的自信心,還提高了學生學習知識和技能的興趣。
任務貫穿始終,讓學生在討論任務、分析任務、操作完成任務的過程中順利建構起知識結構。
因材施教,突出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