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持續發展
企業可持續發展
企業可持續發展是指企業在追求自我生存和永續發展的過程中,既要考慮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提高企業市場地位,又要保持企業在已領先的競爭領域和未來擴張的經營環境中始終保持持續的盈利增長和能力的提高,保證企業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長盛不衰。
可持續發展是既要考慮當前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的需要;不能以犧牲後期的利益為代價,來換取發展,滿足利益。同時可持續發展也包括面對不可預期的環境震蕩,而持續保持發展趨勢的一種發展觀。
企業可持續發展在國際上也獲得共識,例如全球報告舉措(GRI),主要強調信息管理、投資者、顧客、擁護者、供方和員工不斷地進行對話、連接企業離散和孤立職能的媒介--金融、市場、研究和開發、為供應鏈、規章的溝通以及聲譽和品牌管理可能產生糾紛的地區以及不可預計的機會提供了信標(beacon)、持續發展能力報告幫助管理者增強評估其對自然、人、和社會資本貢獻的能力,降低公開商業企業共享價格的可變性和不確定性,並降低其資本費用等。而且可持續發展報告能為企業提供新的機遇並能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是企業通向國際市場的通行證。
企業戰略是企業如何運行的指導思想,它是對處於不斷變化的競爭環境之中的企業的過去運行情況及未來運行情況的一種總體表述。
可持續發展是上世紀80年代隨著人們對全球環境與發展問題的廣泛討論而提出的一個全新概念,是人們對傳統發展模式進行長期深刻反思的結晶。1992 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和發展大會(UNCED)把可持續發展作為人類邁向21世紀的共同發展戰略,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將可持續發展戰略由概念落實為全球的行動。1987年Barbier等人發表了一系列有關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文章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注意。同年,布倫特蘭夫人(Ms Gro Harlem Brundtland )在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標誌著可持續發展理論的產生。此時的研究重點是人類社會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如何適應並滿足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以及人口、環境、生態和資源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方面。其後,這一理論不斷地充實完善,形成了自己的研究內容和研究途徑。
隨著可持續發展的提出,人們對可持續的關注越來越密切,而且從環境領域滲透到各個領域中。
而企業可持續發展理論的誕生是比較晚但發展相對迅速的一個領域。
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企業面對著變化迅速的環境很難適應,而且隨著眾多企業失敗現象的出現,如何使企業在未期中依然取得良好的發展勢頭,越來越引起企業的重視。
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非常繁雜,然而眾多理論都是從企業內部某一方面的特性來論述的。根據國內外研究者和實際工作者的總結,可以把企業併購區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主要有創新可持續發展戰略、文化可持續發展戰略、制度可持續發展戰略、核心競爭力可持續發展戰略、要素可持續發展戰略。
(1)創新可持續發展戰略
所謂創新可持續發展戰略,即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創新。企業的核心問題是有效益,有效益不僅要有體制上的保證,而且必須不斷創新。只有不斷創新的企業,才能保證其效益的持續性,也即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橫向併購,是指生產或經營同一類產品的企業間的併購。
(2)文化持續發展戰略
所謂文化可持續發展戰略,即企業發展的核心是企業文化。企業面對紛繁變化的內外部環境,企業發展是靠企業文化的主導。
(3)制度持續發展戰略
所謂制度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指企業獲得可持續發展主要源於企業制度。
(4)核心競爭力可持續發展戰略
企業核心競爭力是指企業區別於企業而具有本企業特性的相對競爭能力。而企業核心競爭力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指企業可持續發展主要是培育企業核心競爭力。
(5)要素可持續發展戰略
要素可持續發展戰略認為企業發展取決於以下幾種要素:人力、知識、信息、技術、領導、資金、營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