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
參議
(1)明初,中書省參議府有參議官,洪武十三年(1380)罷中書省后廢。
(2)明通政使司有左、右參議,為通政使佐官。清沿置,乾隆十三年(1748)去左、右銜。
(3)明於布政使下設左、右參議 從四品,無定員,分守各道,並分管糧儲、屯田、清軍、驛傳、水利等事。清沿置,乾隆十八年(1753)廢。清 袁賦誠《睢陽尚書袁氏家譜》:“九世樞(袁可立子),七任山東布政司右參議,分巡兗西道。”
(4)清末改革官制,各部於左、右丞下設左、右參議,掌審議有關部務法令。
(5)北洋軍閥與國民黨統治時期,中央政府及各省皆有參議,無定員,由主管任意委派,系閑散職務。
(6)日本官名,唐名為“宰相”,官位為正四位上,屬於公卿階層的官職。足利義輝,北田晴具,織田信長,伊達政宗等戰國大名都曾擔任這一官職。
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