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政府機關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8月6日成立,同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法院辦公地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全院現有正式在編人員361人,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100%,其中博士14人,碩士226人,佔總人數的70%。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北京市朝陽區、通州區、順義區、懷柔區、平谷區、密雲縣六個區縣內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識產權、行政第一審案件及上述區縣人民法院的上訴案件和同級檢察機關提出的抗訴案件;受理不服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和本院生效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申請再審案件,對其中確有錯誤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監督指導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依法決定國家賠償;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等。目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共設置各類法庭33個,包括遠程視頻法庭(數字法庭)、外事法庭、少年法庭、親情會見室等。遠程視頻法庭利用信息技術實現聲音圖像和案件信息系統的對接,為不能或不便到庭的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便利。外事法庭配有同聲傳譯,維護涉外案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少年法庭營造溫馨的環境,體現出對未成年當事人的司法人文關懷。親情會見室用於安排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親屬的會見以及心理輔導專家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心理輔導。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五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分別負責立案審查、審理刑事、民事、商事、知識產權、行政一審、二審和審判監督案件,執行本院作為一審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設有政治部、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監察室、法警支隊,分別負責隊伍建設、行政辦公、調查研究、審判管理、法制宣傳、紀檢監察、警務保障、後勤服務等事務。
自2013年8月21日履職至2014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共收各類案件19366件。建院以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實行“提速、示範、挖潛、激勵”四項措施。探索民商事二審案件快審機制,破解案多人少難題;全面推行院庭長辦案機制,發揮指導示範作用;實行有審判職稱人員全員辦案,深入挖潛解審判之困;推出幹警業績激勵機制,凝聚人心獎勵先進。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全體幹警將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一流的工作標準,展示一流的隊伍形象,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院以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屢獲佳績,多名法官榮獲“北京市法院先進工作者”、“北京市法院模範法官”、“北京市法院先進法官”稱號,先後湧現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楊景賢、“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爭創獎”鹹海榮、“北京市直機關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先進個人”樓三丹等先進典型。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定於自2020年6月12日始啟動搬遷工作,由現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整體搬遷至新址北京市朝陽區廣順北大街3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