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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忠良
長興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
吳忠良,男,漢族,1959年9月出生,浙江長興人,1980年7月參加工作,198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曾任長興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等職務。
2014年12月,湖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其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
1978.12——1982.12 部隊服役;
1982.12——1984.07 長興縣洪橋石灰廠工作;
1984.07——1986.12 長興縣新塘鄉人武部副部長;
1986.12——1993.01 長興縣新塘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
1993.01——1995.02 長興縣新塘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1995.02——1998.01 長興縣呂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8.01——1998.03 長興縣呂山鄉黨委書記、鄉長;
1998.03——2000.06 長興縣呂山鄉黨委書記,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其中1996.08—1999.06省委黨校函授學院大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員);
2000.06——2001.03 長興縣洪橋鎮黨委書記;
2001.03——2003.05 長興縣洪橋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3.05——2007.03 長興縣建設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03——2009.06 長興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9.06——2011.06 長興縣委辦主任;
2011.06——2014.12 長興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長興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國土資源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人防(民防)、交通運輸、重點工程、新區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縣建設局(規劃局、民防局、測繪與地理信息局)、交通運輸局、重點辦、縣鐵辦、公積金管理分中心、城投公司、交投公司、開發委、龍山新區管委會、南太湖產業集聚區長興分區管委會、太湖新城管委會、太湖圖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聯繫縣國土資源局。
2014年12月,湖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長興縣副縣長吳忠良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