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37條詞條名為楊曉明的結果 展開
- 國葯中生集團黨委書記
- 新疆自治區伊寧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 甘肅省定西市漳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甘肅分行營業部原總經理
- 福貢縣公安局政委
- 四川省十三屆人大民族宗教委員會主任委員
- 寶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原副主任
- 長沙縣楊開慧紀念館黨組書記
- 時代典範董事長
- 寧夏吳忠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 東北大學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副教授
- 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科學學院講師
- 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教師
- 徐州仁慈醫院主任醫師
- 廣東省佛山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 山西省方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大連市友誼醫院主任醫師、教授
- 新疆烏魯木齊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 黑龍江省體育局副局長
- 雲南省國防科技工業局副局長
- 荊楚理工學院楊曉明博士
- 山西省財政稅務專科學校副校長
- 原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支隊長
- 蘇州大學副教授
- 西南大學藥學院副教授
- 北京蛋白質組研究中心副主任
- 中國鐵路物資瀋陽公司原總經理
- 陝西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副教授
- 國家一級演員
- 中國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副書記、總經理
- 甘肅省永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天津市中小企業局副調研員
- 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藝委會理事
- 郴州市教育局正科級督學
- 律師
- 甘肅省“園丁獎”優秀教師
- 四川省美術家協會會員
楊曉明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甘肅分行營業部原總經理
楊曉明,男,1963年1月出生,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甘肅分行營業部原總經理。
曾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甘肅分行營業部總經理。
自2014年8月13日起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甘肅省分行營業部黨委書記、總經理,主持該營業部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資源部(黨委組織部)、內部審計部,兼任風險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內部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至2018年7月18日被免職。
經審理查明,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間,楊某明先後收受小二黑食品、莊園牧場、永登吉福公司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10萬元、美金5000元、港幣2萬元、黃金300g,以上摺合人民幣合計2231861.80元。
審理過程中,楊某明收受張某的200萬元錢款,究竟是賄賂款,還是借款成為爭議焦點。法院最終認為,楊某明、張某、楊某2三人為規避調查統一口徑,採用書寫虛假借條的方式掩蓋行、受賄的犯罪事實,因此認定該200萬元為張某向楊某明的行賄款證據確實充分。
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楊某明利用其擔任省農發行營業部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罰金100萬元。對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20年7月14日,莊園牧場公布《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申請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函的回復公告》,而這則回復公告意外披露了公司董事長馬紅富行賄事實。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關於原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甘肅省分行營業部總經理楊曉明受賄案一審刑事判決書,2015年-2018年申請人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馬某為獲得銀行總經理楊曉明辦理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支持,先後四次以春節拜年等名義,分別送人民幣10萬元,美元5000元、港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