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思想
政治法律思想
政治法律思想最早萌芽於由原始公有制向奴隸制過渡的時期。中國夏、商、西周時期,已形成奴隸主貴族“受命於天”、“恭行天罰”的神權思想和維護“親親”、“尊尊”的法制思想,是伴隨階級和國家的產生而出現的社會意識形式之一。政治思想是人們關於社會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國家、階級或社會集團及其相互關係的觀點、理論的總和。法律思想是關於法的關係、法律規範和設施的觀點、理論的總和。法的關係實質上也是政治關係。廣義的政治思想包括法律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直接反映社會的經濟基礎,是一定階級關係和階級利益在思想上的集中表現,具有鮮明的階級性。
目錄
在古代希臘,政治法律思想是隨著城邦國家和法律制度的確立而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在歷史上占統治地位的政治法律思想,只能是統治階級的政治法律思想;被統治階級也會形成自己的政治法律思想,以反映自己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利益和要求。政治學和法學以社會的政治和法律現象為研究對象,是政治和法律思想的理論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