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國土資源局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
昆明徠市國土資源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職能部門,代表市政府行使本行政區的土地資源、土地市場和城鄉地政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成立以來,遵循服務經濟建設,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發揮土地資產最大效益,培育規範土地市場的原則,為昆明市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調研,擬訂昆明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辦法。
(2)組織編製和實施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昆明市礦產資源規劃等專項規劃;組織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地熱水和礦泉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
(3)組織基本農田劃定,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土地土地開發、復懇、整理和驗收,負責耕地佔補平衡工作。
(5)制定農用地轉用方案,受理使用土地申請,辦理土地徵用、劃撥手續。
(6)指導監督檢查下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土地、礦產與測繪執法工作,調處重大土地權屬和礦業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7)組織實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依法管理礦產資源礦權、採礦權地審批登記發證工作和礦產儲量審批、認定、登記管理工作
(8)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地質遺跡保護;依法實施地熱水和礦泉水的勘察、監測、保護與開發地審批或審核、發證工作。
(9)對昆明市測繪工作實施行政管理。
(10)負責國土資源管理中各項規費地徵收工作。
(11)制定昆明市國土資源信息化標準和指導下級部門信息化建設工作。
(12)按昆明市政府的規定履行五華、盤龍、官渡、西山、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滇池旅遊度假區七個分局垂直管理的職責;按雲組通[2001]56號文件要求,對其他縣(市)區國土資源機構實行雙重管理,協同縣(市)區黨委做好國土資源部門主要領導的配備和管理工作。
(13)按干許可權做好機關、授權機構、直屬分局、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14)承辦昆明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處主要職能
參與昆明市國土資源的管理、領導、決策;負責各項國土資源管理政策的研究、調研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各項政策信息進行整理;負責對外材料的統一協調和報送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新聞發布和宣傳;負責國土資源各項綜合統計。
規劃處、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管理處、地籍管理處、測繪管理處、礦產資源開發管理處、政策法規處、地質環境處、計劃財務審計處、人事教育處、辦公室和土地勘查規劃研究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征地事務服務處、信息中心、監察大隊、便民服務中心等8個事業單位。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機關行政編製51名(含離退休工作人員編製1名)。其中,局長1名(正縣級)、黨委專職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副縣級)、副局長5名(副縣級)、總規劃師1名(副縣級)、總工程師1名(副縣級),中層領導職數17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黨委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紀檢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離退休人員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
(一)昆明市人民政府土地與礦產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代表市人民政府負責重大土地和礦產權爭議調處,主要處理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的權屬爭議案件,負責受理同級和上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交辦的權屬爭議案件,指導縣(市)區權屬爭議案件的調處工作。行政編製7名,主任1名(由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任)、副主任2名(正科級)。
(二)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分別在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昆明空港經濟區設立分局,為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級別副縣級。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分局行政編製分別為5名,昆明空港經濟區分局行政編製4名;領導職數各1正1副。
徠(三)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在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區設立分局,為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級別正科級。
1.昆明市國土資源局五華分局,行政編製15名,其中,局長1名(高配副縣級)、黨組書記1名(高配副縣級)、副局長2名(高配正科級),中層領導職數4名(高配副科級)。
2.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盤龍分局,行政編製15名,其中,局長1名(高配副縣級)、黨組書記1名(高配副縣級)、副局長2名(高配正科級),中層領導職數4名(高配副科級)。
3.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官渡分局,行政編製15名,其中,局長1名(高配副縣級)、黨組書記1名(高配副縣級)、副局長2名(高配正科級),中層領導職數4名(高配副科級)。
4.昆明市國土資源局西山分局,行政編製15名,其中,局長1名(高配副縣級)、黨組書記1名(高配副縣級)、副局長2名(高配正科級),中層領導職數4名(高配副科級)。
(四)呈貢新區的國土管理職責及人員帶編划入市國土資源局,設立呈貢分局(正科級),為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
(五)設立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分局(正科級),為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的派出機構,承擔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管轄範圍內的國土職責。
昆明陽宗海風景名勝區分局的職責,由市國土資源局審定印發,同時抄報市委編辦備案。
(六)關於測繪的職責分工。昆明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測繪行政管理。昆明市測繪管理中心負責統一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基礎測繪和財政投資專項測繪,及其成果的收集、管理、分發等工作。
(七)與昆明市土地儲備中心的關係。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履行土地的行政管理職能,對土地儲備和供應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審批。
(八)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管理昆明市國土資源管理行政執法支隊、昆明市征地管理處、昆明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呈貢分中心、昆明市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中心、昆明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昆明市國土規劃勘察測繪研究院、昆明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五華區國土資源執法大隊、盤龍區國土資源執法大隊、西山區國土資源執法大隊、官渡區國土資源執法大隊、西山區地政綜合服務中心、官渡區地政綜合服務中心。
管理服務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估價報告備案
一、管理服務內容
對土地估價報告備案、土地估價結果初審和土地估價項目業績清單備案。
二、管理服務審批設定的法律依據
(一)《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
(二)《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
(三)《企業改制土寺資產處置審批意見(試行)》;
(四)《土地估價報告備案辦法(試行)》。
三、管理服務審批數量及方式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備案。
四、管理服務審批條件
(一)土地估價報告備案
地址:呈貢新區行政中心4號樓5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