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條法
吏部條法
《吏部條法》是南宋的一部法典。
《吏部條法》是南宋的一部法典。其內容包括差注、奏辟、考任、關升、磨勘等門類,都屬於官吏任用與管理方面的規定。《吏部條法》原書已佚,現在尚可看見的是收入《永樂大典》的那部分。宋代吏部是主管人事行政的機關,設四個郎中主持尚書左選、右選、侍郎左選、右選,分別負責任用非敕授的文官和非宣授的武官,號稱"吏部四選",加上司勛、司封、考功三司,總謂"七司"。《吏部條法》由吏部七司法改造而來,以法律所規制的事項分類。全書分為九門:差注門、奏辟門、考任門、宮觀廟門、印紙門、薦舉門、關升門、改官門、磨勘門。每一門卷首都有"撮要",將門內后列所有敕令格式的內容歸納整理刪節摘要。"差注門"專設總法和總法撮要,其內容是關於差注方面的通則,相對於具體的法律條文,總法具有更抽象的總則性質。《吏部條法》因此更具備法典的性質。
• 1.差注門一
• 2.差注門二
• 3.差注門三
• 4.差注門四
• 5.差注門五
• 6.差注門六
• 7.奏辟門
• 8.考任門
• 9.宮觀廟門
• 10.印紙門
• 11.薦舉門
• 12.關門
• 13.改官門
• 14.磨勘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