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反

雙反

2018年2月,韓國在世貿組織就美對韓出口產品進行的多項“雙反”調查中的部分措施提起訴訟。美方實施的“雙反”調查涉及韓國出口的部分耐腐蝕鋼材產品、冷軋鋼板熱軋鋼板以及大型變壓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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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世界貿易組織2021年1月21日發布專家組報告,裁定美國商務部此前對韓國部分出口產品展開的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調查中,相關做法違反世貿組織規則。
報告顯示,美國商務部針對韓方的四項反傾銷調查和兩項反補貼調查中,未將韓方及時提交的證據納入考慮,僅以“可得事實”作為調查依據,分別違反世貿組織《反傾銷協議》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同時,專家組駁回韓方關於美方在調查中曾採納“不利可得事實”作為證據的指責。
世貿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規定,在反補貼調查過程中,若被調查方不能提供證據,進口國調查機關可利用已獲得的證據作裁定,此類證據被稱作“可得事實”。而所謂“不利可得事實”,是指美方規定,調查機關在決定利用“可得事實”時,若同時發現被調查方存在不合作,則可認定缺失信息對被調查方不利,進而做出相關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