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振龍
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
蘆振龍,男,1973年10月15日出生於山東省聊城市茌平縣洪官屯小宋村,中共黨員,曾獲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重慶市傑出青年衛士”等稱號。
蘆振龍1999年5月27日下午,為了保衛人民的利益,捍衛法律的尊嚴,隻身一人,臨危不懼,英勇地與7名窮凶極惡的歹徒展開殊死博斗,終因力不敵眾,身中27刀,壯烈犧牲,年僅25歲。
蘆振龍刻苦學習,吃饅頭下白開水是常見的飯。冬天他穿一件人造革夾克,夏天最好的衣服是10元錢買的藍格子襯衫,在他犧牲后清點遺物時,那件襯衫依然還在穿。他樂於助人,同學蒲東明患病,小蘆背起他進醫院治療,拿出了自己寫論文的50元稿費。學校宿舍被盜,小蘆分析破案,守住路口,終於在凌晨逮住了小偷。
人物平生
1973年10月15日出生於山東省聊城市茌平縣洪官屯小宋村,中共黨員,本科學歷,生前系重慶市高新區蘭花村派出所民警。中學期間,他5次被評為縣三好學生,兩次被評為優秀共青團員,在高考時以全縣文科第一名的成績考入西南政法大學。
1998年7月,蘆振龍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被分配到了石橋鋪派出所,當上了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蘆振龍熱愛重慶,說是自己的第二故鄉。他把遭遇難事的老人送回百裡外的長壽縣;把當時身上的錢全部送給被偷的老大娘;民房漏雨,他鑽進垃圾堆里探究竟;犧牲前半小時,他發著燒,還在商量為蘭花村居民補修房屋。
蘆振龍葬禮
2007年12月,蘆振龍的血衣和警官證被認定為國家一級文物。
蘆振龍與歹徒英勇搏鬥光榮犧牲的消息傳遍渝州大地后,社會各界自發地以各種方式,深切緬懷蘆振龍的英勇事迹。
市公安局黨組連夜召開會議,作出了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向蘆振龍學習、爭做人民滿意民警活動的決定。
重慶市公安局黨組也在全局發出通知,號召全體公安民警向蘆振龍同志學習。
1999年年6月21日,公安部追授蘆振龍為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重慶市委追認蘆振龍為中共正式黨員,市總工會追授他為“特佳文明職工”,有關部門還追授他為“重慶市傑出青年衛士”稱號。聊城的《晚間報道》、山東的《關注》和中央的《焦點訪談》都曾經對這個事情進行報道,焦點訪談的片尾曲用的是《駝鈴》。
根據烈士父親的願望,經公安部門的審查,重慶市公安局黨組決定,吸收蘆振龍烈士的胞妹宋桂萍為人民警察,並仍將安排在其哥蘆振龍生前工作過的高新開發區公安處工作。
英雄的蘆振龍離我們去了,離開了生他愛他的父母,離開了他至愛的兄弟姊妹,離開了曾經和他並肩而戰的戰友們。他用自己有限的警齡實踐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諾言,是山城人民眼中的英雄,是重慶警界的驕傲。他留給我們的是一筆精神財富,激勵後人前進。
石橋鋪派出所所長桑宏偉說:“英雄雖逝,但他的風骨永遠熔鑄進了這個集體中。他的路,我們會替他走下去;他的事業,我們要幫他完成好!”
蘆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