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雅人
泰雅人
原先居住在徠台灣西部平原,后因環境壓力,逐步移居山區,主要分佈於台灣北半部,如台北縣的烏來鄉,桃園縣的復興鄉,新竹縣的尖石鄉、五鋒鄉、苗栗縣的泰安鄉,台中縣的和平鄉、南投縣的仁愛鄉、信義鄉、花蓮縣的秀林鄉,宜蘭縣大同鄉、南澳鄉等。該族群下分泰雅和賽德克兩個亞族群。泰雅亞族又分西住堡群、大(山+科)(山+坎)群、大湖群、西開利克群;賽德克亞族也分東、西兩個群落。該族群有鯨面、紋身的風俗。男善狩獵、女善紡織,行從夫居。
泰雅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人口6.4萬多,占高山族全部人口的23.5%,是高山族中第二個大族群。居住於120個村落。原先居住在台灣西部平原,后因環境壓力,逐步移居山區,主要分佈於台灣北半部,如台北縣的烏來鄉,桃園縣的復興鄉,新竹縣的尖石鄉、五鋒鄉、苗栗縣的泰安鄉,台中縣的和平鄉、南投縣的仁愛鄉、信義鄉、花蓮縣的秀林鄉,宜蘭縣大同鄉、南澳鄉等。該族群下分泰雅和賽德克兩個亞族群。泰雅亞族又分西住堡群、大(山+科)(山+坎)群、大湖群、西開利克群;賽德克亞族也分東、西兩個群落。該族群有鯨面、紋身的風俗。男善狩獵、女善紡織,行從夫居。
徠泰雅人認為死亡是靈魂出竅不歸。凡是在家去世,而且有親屬在身邊的,就是善終;死於野外、被害等非常自然死亡,以及自殺、難產死亡等均屬惡死。
善終之人斷氣時必須由親人撫其右手,如果斷氣時沒有親人在場,也是不吉利的,需要請女巫禳祓。斷氣時。親屬應讓死者合上雙眼,如果眼白外露,就會被認為家中還要繼續死人。斷氣后,由親人為其梳洗,換上盛裝,穿胸衣,戴首飾、耳飾、臂飾,用一塊布鋪在地上,把屍體放在上面,並將死者的手足屈於胸前,做蹲踞狀,然後用番布把屍體包起來,用帶子縛緊。死者斷氣時,在其床下掘圓穴,深五六尺,將屍體下葬,多數面向河岸。死者用的刀、煙斗隨葬,上蓋石板,蓋上土弄平整。死者的遺留衣物和剩餘墓土,運至野外偏僻處丟棄。參加埋葬的男性近親,必須到海邊洗凈身體,身上所穿衣服,一併藏於隱蔽處。喪家還要每天把飯放在竹筒內棄于山野。
死者斷氣時,即將爐火與木炭棄野外,另起新火。家人全體休息數日,不在外走動,不梳洗,飲食由近親鄰居供給。喪家不參加祭儀歡宴,不飲酒歌舞。守喪的時間長短,各地有所不同。從15 天至1個月不等。送靈歸來后,就可到喪家飲酒,也就表示一切恢復正常。
對惡死之人,泰雅人採取就地掩埋的方式。難產死亡或無親人送終的人,全家要棄屋出走,另建新居。埋葬的地方和棄屋處插上荻草作標識,禁入內。還要請巫師驅惡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