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
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機動車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
行駛證主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字體為12pt黑體,位置居中;“號牌號碼”、“車輛類型”、“使用性質”、“所有人”、“住址”、“品牌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註冊日期”、“發證日期”等文字。副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號牌號碼”、“核定載人數”、“檔案編號”、“整備質量”、“總質量”、“核定載質量”、“外廓尺寸”、“准牽引總質量”、“備註”、“檢驗記錄”等文字。
行駛證的大作用 請大家讀一個小故事:
行駛證
包某新買了一輛貨車,去車輛管理部門掛牌時,由於他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暫時沒法辦理車輛註冊相關手續。眼看與別人簽訂的運輸合同無法兌現,包某情急之下找到朋友李某,要求借用李某的身份證辦理行駛證,由於兩人平時很要好,李某同意了包某的請求,於是,車輛行駛證等相關手續上寫上了李某的名字。
為了防止意外發生,兩人還鄭重其事地簽訂了一份書面協議,約定汽車的所有權屬於包某,今後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債務糾紛均由包某承擔,與李某無關。
一切手續辦完后,包某開著新車履行運輸合同了,誰知在一次運輸化肥過程中,由於疲勞駕駛和嚴重超載,造成了1人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經過事故處理部門認定,包某負全部責任。
由於包某家境貧寒,無力支付巨額賠償,於是受害方將李某一併告上法庭。法院經過審理,判決包某賠償受害方各項損失38.9萬元人民幣;在包某暫時無力賠償的情況下,由李某承擔先行墊付賠償責任,李某覺得非常冤枉。
保險索賠憑證。對於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度檢驗),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償。
行駛證核查系統可以核查比對機動車真偽,查詢機動車信息,為您提供出行安全保障。您只需在系統中輸入機動車基本信息,就可以核查出機動車是否真實,若核對一致,還可核查出機動車其他信息。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該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後已經作廢!且根據新的《侵權責任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准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說,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正因如此,《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的功能:
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准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產權權屬證明。《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車輛行駛證只是車輛合法上路的資格證,並不具有證明權屬的作用!《物權法》規定動產的所有權變動以交付為準!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才是證明車輛權屬的最好憑證!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后,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新車保修憑證。《機動車行駛證》還有一個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夠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例如,一汽集團規定該廠生產的汽車保修期限為汽車領取《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起2年和累計行駛4萬公里以內,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在此保修期之內,凡是因為製造、裝配以及材料質量問題引起的車輛損壞,用戶可以憑保修卡、《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在該廠的特約服務站免費接受保修服務。
《機動車行駛證》是我國法律、法規認可的重要證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機動車駕駛員務必高度重視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如何辨別行駛證真偽,真假行駛證的識別,是高速公路收費站人員及其它相關人員工作中的一個難題。科技越來越發達,造假證的水平也越來越高、越來越精巧。下面介紹幾個行之有效的進行行駛證真假辨別的方法:
步驟/方法
1.
一是查看照片。正常情況下行駛證的照片都是在車管所拍攝,照片清晰,效果較好,若發現照片模糊、拍攝地點和方向有所出入時,須引起注意。
2.
二是查看印章。看印章時要了解每個地方印章的特點,包括印章的大小、字體、色澤、邊框乃至筆劃特徵。如2004年以前為"XX省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2004年起則為"XX省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以發證日期為準加以對照。也能查出部分假證。
注意事項
當然,除了以上方法還有很多辨別真假行駛證的方法,如證件底色、邊沿、印花等。本站的行駛證核查功能也是您進行行駛證查詢的不二選擇。
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說,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車主買新車時即使同時購買機動車輛保險,部分保險項目也要在機動車入戶和領取《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起才能生效。
機動車行駛證還有一個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夠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在此保修期之內。凡是因為製造、裝配以及材料質量問題引起的車輛損壞,用戶可以憑保修卡、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在該廠的特約服務站免費接受保修服務。
行駛證過期有兩種過期:
是年審過期。就沒有在到期時年審,上年的年審時效過期。到期沒有年審說明車沒有經過一年一次或兩年一次的合格年驗。沒有年驗合格的車輛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當然在公路上行駛就要遭到處罰。
是行駛證正證時效過期。這種過期就如同沒有行駛證一樣。沒有行駛證的車輛也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的。當然也要遭到同樣的處罰。
(一)使(領)館、外籍號牌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辦理。
(二)其他機動車到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所屬車輛管理所分所辦理。其中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在遠郊區縣的京B號牌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輪式自行機械到本區縣車管站辦理。
(一)補領、補換機動車行駛證的,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補領、補換機動車號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結。
汽車反光號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車反光號牌收取70元副,掛車反光號牌收取50元副,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反光號牌收取40元副,單獨補領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收取1元個,機動車臨時號牌收取5元張,機動車行駛證收取工本費15元本。
(一)《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二)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機動車號牌辨認不清的或丟失一面號牌的應將原號牌交回。
(四)補領機動車行駛證的,還需提交機動車標準照片。
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製。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罰款20-200元,扣1分,扣車,違法代碼1110。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機動車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的,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髮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