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車

多用途車

多用途車是指泛指具有四輪驅動的高性能輕便“汽車”。最早出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是美軍為適應歐洲泥濘的戰場而提出設計要求,由美國政府召集135家汽車廠,要求生產一種既靈活、又結實的全輪驅動軍用車。經多次修改,美國威力斯-奧弗蘭公司等開發生產出一種外形低矮、具有可折放風擋和鋼管支撐的頂篷、無車門、底盤堅固、離地間隙大、整備質量小、通過能力強、型號叫“方形”的四輪驅動輕型戰鬥、指揮車,通稱威力斯萬能車(generalpurposeWillys),縮寫為GPW,后被美軍士兵稱之為“Jeep”,中文譯為“吉普車”。二戰結束,吉普車作為一種軍事用車因功勞顯赫而風靡世界。

基本介紹


隨著使用範圍的擴大和車型的完善,吉普車的型式也多種多樣。按結構可分為固定硬頂式和軟頂可折式;按用途可分為軍用式和旅行式;按外形尺寸和載人多少可分為小型和中型。現代吉普車有兩大類:明顯帶有軍人粗礦風味和男子漢形象的4X4軍用型。20世紀70年代由德國奧迪公司以大功率跑車為基礎,移置軍用吉普傳動系而構成常嚙四輪驅動系統的轎車型。因此,吉普車不再具有傳統的含義,已成為對全輪驅動輕型車的通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