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泉
讓泉
讓泉,原名玻璃泉。在琅琊山醉翁亭下。北宋文學家歐陽修《題滁州醉翁亭》贊其:“聲如自空落,瀉向兩檐前。流入岩下溪,幽泉助涓涓。響不亂人語,其清非管弦。豈不美絲竹?絲竹不勝繁。”清康熙年間(1662—1722),知州王賜魁立碑泉側。泉水清澈寒冽,甘醇可口,四季不竭。
讓泉
讓泉
一、北京出版社《中國歷代散文選》下冊,第191頁,注“釀:原作“讓”,據明嘉靖刻本改”。
評註:由此可見此書編撰者錯誤地認為,本來正確的“讓”字為錯,而又採用並非善本的明刻本校對,以至於鑄成大錯,導致六一先生千古名篇從此以訛傳訛。
二、人民文學出版社《宋文選》上第81頁。注4:“釀泉:即琅琊泉,以適宜釀酒得名”。
評註:此說非也,“讓泉”,非“釀泉”,亦非琅琊泉。
評註:可見“釀泉”一詞的來源於《醉翁亭記》,編者卻不知正確寫法應該為:“讓泉”。而同書第1591頁,“讓”字條下,卻只見有讓水的記載,而不見讓泉。可知並非是一泉分別有“讓”與“釀”,二種不同的稱謂,而是誤“讓”為“釀”矣。
四、安徽人民出版社《琅琊山》第8頁。“池上有清康熙四十年知州王賜魁立的“讓(釀)泉”二字碑刻”。
評註:王賜魁立的石碑上分明所書為“讓”字,此書編者因為發現記載中,此泉有“讓”與“釀”兩種不同的名稱。因未能詳加考證,只好畫蛇添足的在文中另加一括弧,加註上並不存在的“釀”字。
五、初中課本。八年級語文(下)中,也選用了散文名篇《醉翁亭記》,其中亦誤為:釀泉。
“讓泉”與“釀泉”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因此造成以訛傳訛,而誤人子弟,更有許多老師為探討“釀泉為酒”中的“釀”字是動詞還是名詞,而爭論不休,無謂地浪費寶貴的時間,實過之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