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學鴻儒
漢語成語
博學鴻儒,漢語詞語,拼音是bó xué hóng rú,指學問豐富淵博的學者。博學:學問豐富。鴻儒:淵博的學者。出自《清朝制科取士方式之一》。
清朝制科取士方式之一。清承唐宋舊制,於正常科舉考試之外,增設制科取士。有博學鴻儒、經濟特科、孝廉方正科等名目。博學鴻儒,又稱博學鴻詞,亦簡作詞科或鴻博。鴻始為宏,因避清高宗弘曆名諱,改作鴻。康熙十八年(1679)、乾隆元年(1736)曾兩度舉行。光緒三十四年(1908)雖有重開之議,旋因德宗死,遂告終止。
與試者,不論已仕未仕,皆由在京三品以上官員,在外總督、巡撫等大吏先行薦舉,然後彙集京城,統一進行殿廷考試,錄取者授翰林院官。
康熙十八年,與試一百四十三人(一說一百五十四人),取五十人。乾隆元年,與試一百九十三人,取十五人。次年補試二十六人,取四人。
無論就得人之盛,還是對一時政局的影響而言,應首推康熙詞科。當時天下名士,除顧炎武、黃宗羲等人拒不接受薦舉外,其他如朱彝尊、汪琬、毛奇齡、施潤章等都應選錄取,入翰林院纂修《明史》。這不僅保證了這部史書的編寫質量,而且對於消弭漢族士大夫的反滿思想,促進滿漢統治階級的進一步合流,都產生了較大影響。而乾隆詞科,旨在驅使士人為朝廷裝點門面,無非鼓吹承平而已。兩科名一卻不可同日而語。
博學鴻儒(博學鴻儒)即博學宏詞。
清 鈕琇 《觚賸續編 · 趙公裕后》:“是時,適有博學鴻儒之選,公以 阮懷 應詔,得入詞苑。”
清 阮葵生 《茶餘客話》卷一:“康熙 十七年,舉博學鴻儒,冢宰 郝恭定、惟訥 薦之。”
參見“博學鴻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