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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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感”本表示獲取某種利益后所產生的滿足感。“獲得感”一詞迅速流行來源於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上的講話,且使用範圍出現固化趨勢,多用以指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

2015年12月,語言文字期刊《咬文嚼字》發布2015年度“十大流行語”,“獲得感”排第一。

2016年5月31日,教育部、國家語委在京發布《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6)》。“獲得感”入選十大新詞。

詞語來源


2015年2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上指出,要科學統籌各項改革任務,推出一批能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來,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獲得感”一詞由此迅速流行,且使用範圍出現固化趨勢,多用以指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

引申含義


“獲得感”不僅是物質層面的,也有精神層面的,既有看得見的,也有看不見的。
“獲得感”首先是要感受到改革帶來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比如,人民群眾有房住,收入增加,能接受優質教育,能看得起病,養老有保障等,這些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獲得感”。
在精神層面,要讓每個人有夢想、有追求,同時活得更有尊嚴、更體面,能夠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權利。
“獲得感”有別於“幸福感”,它強調一種實實在在的“得到”。如果不講“獲得”而一味強調幸福,就容易流於空泛。另一方面,“獲得感”的提出,使人民得到的利好有了進行指標衡量的可能,而幸福是不可衡量的。所以,在當下的中國,“獲得感”更加貼近民生、體貼民意。這種“獲得感”,一般來說能夠轉化為幸福感。
讓百姓更多地獲得,也是一種激發市場活力、培育新的消費增長點的機會。比如醫療,大家都希望得到更高水準的診療,這就呼籲政府在醫改的同時建設更多好醫院,建立完善的醫療網路,提供更人性化的醫療服務。再比如,加大投入提高教育水平,讓百姓得到更好的教育,國家就可以獲得豐厚的人力資本,使創新驅動成為可能。可見,“獲得感”包含著“給”與“得”的辯證法。對各級政府來說,要改變單純“給予”,或者投入了就一定要馬上見到回報的急功近利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