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張朝德的結果 展開
- 成都高新區雙流園區管委會原副主任
- 雲南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原主任
張朝德
雲南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原主任
張朝德,男,漢族,1962年8月生,雲南威信人,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雲南省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曾任雲南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徠20年11月13日,中共雲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張朝德被起訴。
1986年8月至1989年9月,任昭通地區威信縣計劃經濟委員會工交股股長;
1989年9月至1990年3月,任昭通地區威信縣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1990年3月至1993年4月,任昭通地區威信縣技術監督局局長;
1993年4月至1994年6月,任昭通地區威信縣勞動人事局局長兼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4年6月至1996年4月,任昭通地區威信縣副縣長;
1996年4月至1998年3月,任昭通地區水富縣副縣長(1997年任常務副縣長);
1998年3月至2001年9月,任昭通地區水富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任昭通市水富縣委書記;
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任昭通市委常委、水富縣委書記;
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任昭通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2009年5月至2009年9月,掛職財政部行政政法司副司長);
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雲南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秘書長(副廳級);
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雲南省委副秘書長(主持辦公廳工作);
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任雲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辦公廳主任(正廳級);
2013年8月至2015年2月,任雲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辦公廳主任、省殘疾人聯合會第六屆主席團主席,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
2015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雲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9年12月,任雲南省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
2020年1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政協雲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2015年03月10日,雲南省台辦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乾淨擔當”專題黨課教育。辦黨組書記、主任張朝德講授了一堂生動的專題黨課。據了解,這是張朝德首次以雲南省台辦黨組書記、主任身份公開亮相。
2020年5月8日,政協雲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撤銷張朝德政協雲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雲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張朝德(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0年9月25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朝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0年11月13日,中共雲南省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張朝德(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