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

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原黨委書記

王俊峰,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內蒙古固陽縣人,大學學歷,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曾任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

2020年10月27日,王俊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1年2月,興安盟檢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俊峰作出逮捕決定。

人物履歷


1988年07月至1989年12月,阿拉善盟經濟處幹事;
1989年12月至1995年07月,阿拉善盟煤炭管理局幹事;
1995年07月至1997年12月,包頭市郊區煤炭局安全技術股股長;
1997年12月至2001年04月,包頭市鄉街(煤炭)局煤炭安全生產科負責人、科長;
2001年04月至2001年06月,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包頭辦事處安全監察一科科長、副主任;
2001年06月至2005年06月,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包頭監察分局副局長;
2005年06月至2009年10月,內蒙古煤礦安全培訓中心黨總支書記、主任;
2009年10月至2010年02月,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鄂爾多斯監察分局局長;
2010年02月至2010年07月,待分配;
2010年07月至2011年08月,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煤炭工業局副局長;
2011年08月至2013年05月,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煤炭工業局局長;
2013年05月至2015年08月,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煤炭工業局局長;
2015年08月至2018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11月至2020年03月,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2020年03月至2020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5年9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三季度安全生產暨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調度電視電話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內蒙古自治區安監局王俊峰局長通報了今年以來我區安全生產總體形勢和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上述報道顯示,王俊峰已任內蒙古自治區安監局局長。
2016年11月,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2018年11月,任王俊峰為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廳長。
2020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召開幹部大會,宣布自治區黨委決定,王俊峰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
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王俊峰的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廳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10月27日,據內蒙古紀委監委,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王俊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王俊峰的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廳長職務。

依法逮捕

2021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王俊峰(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興安盟分院審查起訴。興安盟檢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俊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