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IV標準
汽車尾氣排放標準
歐IV標準是指歐IV排放標準,該標準2005年底開始實施,是汽車廢氣排放的一個重要標準,目前在多數國家施行。
該標準要求柴油轎車每公里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過250毫克;麵包車和SUV每公里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過390毫克。
隨著汽車數量的增加。汽車排放污染物對環境造成的危害會日益嚴重。因此世界各國和地區都先後制定了限制汽車廢氣排放的限量值。其中歐盟組織(EU)制定的歐洲標準是一項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執行的參照標準。
歐IV標準已從2005年底開始實施。
歐IV排放標準在2005年底開始實施,廢氣排放標準如下:
汽油車:HC:0.46%;CO:1.5%;NOx: 3.5% ;
柴油車:HC+NOx:0.3% ;CO:0.5% ;PM:0.025%。
污染物危害性
上述汽車排放污染物中:
CO是燃油不完全燃燒的產物。對人的健康危害較大。
HC主要是燃油蒸發及不完全燃燒的產物。由200多種不同的成份構成。含有致癌物質。
NOx是在燃燒室高溫高壓條件下。由氮和氧化合而成。排放到大氣后變成NO2(二氧化氮).其毒性很強。對人及植物生長均有不良影響。是形成酸雨及光化學煙霧的主要物質之一。
PM主要成份是碳煙。上面附有大量化學物質。包含致癌物質。吸入人體後會在肺部長期停留。
汽車排放污染物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