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衛處
清朝的侍衛警備機構
領侍衛內大臣
內大臣
從一品,六人,亦上三旗每旗選二人擔任。
協助領侍衛內大臣掌管統率侍衛親軍,衛護皇帝等。
散秩大臣
從二品,協助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無定員。
清初選上三旗子弟570人為侍衛,以勛戚大臣統率。后又增設其他職務,總計有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一等侍衛、二等侍衛、三等侍衛、藍翎侍衛等,掌宿衛扈從,更番輪直。又有粘竿處、上駟院、養鷹狗處、善撲營、武備院等處侍衛,皆統於三旗。康熙二十九年(1690),擢武進士之擅於騎身者為侍衛,附於三旗。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衛。雍正五年(1727)定製,武進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衛,二名、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選二等侍衛,三甲選藍翎等衛。七年(1729),以宗室侍衛併入三旗。
一等侍衛
也稱“頭等侍衛”,正三品,60人,上三旗每旗20人;
二等侍衛
正四品,150人,上三旗每旗50人;
三等侍衛
正五品,270人,上三旗每旗90人;
藍翎侍衛
正六品,90人,上三旗每旗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