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根據職責,上海市商務委員會設17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製為255名。

職責調整


(一)將原上海市經濟委員會的內貿管理職責划入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二)將原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划入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三)將原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的外資項目審核職責交給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與所屬企業脫鉤,不再直接管理企業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五)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六)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七)取消直接辦理與企業有關的評比及品牌評定活動、編報並執行機電產品配額年度進口方案、對引進技術再出口進行監督的職責。
(八)將貿易投資促進、援外項目招標、主辦的相關會展活動等具體組織工作轉交有關行業協會、社會中介組織或企事業單位承擔。
(九)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口岸服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口岸服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規劃和發展戰略,協調推進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擬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口岸服務工作的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標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商品現貨市場行業管理。促進貿易型總部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牽頭推進平台經濟發展。推進現代物流發展工作,按照分工,推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汽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車拆解行業管理。推進商務領域品牌建設,推動老字號改革與創新。
四、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優化消費環境,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促進商務信用分類監管,指導商業信用銷售。牽頭建立單用途預付消費卡協同監管工作機制,組織做好監管和服務工作。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負責食用農產品的流通管理和重要產品追溯系統建設,培育和發展水產品市場,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六、推進商貿業發展,推廣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和擴大消費。指導協調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協調商業網點布局,健全落實商務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商貿領域消費。負責商貿運行管理,監測分析商貿宏觀運行狀況。
七、推進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健全統計監測體系,研究推進創新發展模式。負責職責範圍內生活性服務業行業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進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發展。
八、牽頭電子商務發展推廣工作,推進商貿流通模式創新和商務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促進數字商務發展。組織實施電子商務示範工程,推動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統計監測。
九、指導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推動貨物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推動優秀品牌進入國內外市場。牽頭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負責貨物進出口貿易運行情況統計和監測。負責重要工業品進口的管理,管理部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和除糧食、棉花、煤炭以外的出口商品配額。負責實施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等進出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監督管理工作。
十、推動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建設,促進服務貿易重點領域和服務外包等重點模式發展,推動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公共平台建設,負責職責範圍內技術進出口、服務外包和軟體出口、國際貨運代理等行業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進服務貿易新興領域創新,負責服務貿易運行情況統計和監測。
十一、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建立區域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出口反傾銷、反補貼工作,參與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參與重大對外經貿爭議案件調處,負責貿易,政策合規審查和有關對外貿易方面的知識產權工作。
十二、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指導協調外商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和備案管理工作,指導開發區外資引進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按照許可權,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的審批與備案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及其他協調性服務。
十三、建立會展業經濟指標統計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優化會展行業環境,促進會展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管理國際經貿展覽會,指導和支持重點品牌展會發展。統籌協調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大型展會各項城市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對外經濟合作,落實有關對外經濟合作事項和對外援助工作,依法備案管理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企業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在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的總體戰略規劃框架下,承辦和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
十五、負責口岸新開放、擴大開放、臨時開放以及非開放區域臨時進出等初審和報批。負責已開放範圍內新建及改擴建的碼頭、航站樓、車站等涉外作業區對外開通啟用的審查、驗收和報批。負責已開放範圍內臨時接靠的審查和批准,牽頭組織對新建或者擴建特殊監管區域驗收的準備工作。統籌協調並督促落實口岸查驗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投資和建設,協調特殊監管區域的查驗配套設施規劃和建設。
十六、協調服務口岸“大通關”工作,協調推進口岸查驗單位聯動協作,創新監管模式。協調保障重要國際會議、重大國際賽事和大型國際展覽等重大活動的通關服務。參與口岸安全協調工作。歸口協調口岸查驗單位需要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
十七、協調推進口岸和特殊監管區域通關監管的信息化建設,負責口岸運行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八、組織實施重大經貿外事活動。負責外國和港澳台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上海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管理。開展與港澳台地區招商引資和經貿合作工作,處理經貿領域涉台事務。
十九、指導監督商務和口岸領域相關社會中介和社會組織開展工作,指導協調商務和口岸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商務和口岸領域對外宣傳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顧軍主任負責市商務委黨政全面工作,主管幹部人事處。
施金根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辦公行政事務、口岸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紀檢、機關工青婦、社會組織、老幹部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老幹部處、口岸管理處、直屬機關黨委(直屬機關紀委)、市商務行政事務中心、市商務老幹部活動中心。
武偉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通關協調、進口博覽會總體協調推進、鑽石珠寶業管理等工作。分管通關協調處、洋山辦事處、機場辦事處、浦東辦事處(浦江辦事處)、進口博覽會協調處、上海鑽石寶玉石交易聯合管理辦公室。
申衛華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商務法制、公平貿易、國際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公平貿易處、外貿發展處(上海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國際服務貿易處。
劉敏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現代物流發展、再生資源回收、電子商務、商貿行業管理、市場秩序管理、商業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分管市場體系建設處、電子商務處、商貿行業管理處、市場秩序管理處、市電子商務促進中心(聯合國貿易網路上海中心)。擔任市商務委新聞發言人(A)。
諸旖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服務業發展、市場運行調控、對外經濟合作等工作。分管服務業發展處、市場運行調控處(上海市副食品管理辦公室)、對外經濟合作處、市海外救援服務中心(市對外經濟技術交流中心)。擔任市商務委新聞發言人(B)。
楊朝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商務外事、外國投資管理、外商投資促進、台港澳商務、組織籌辦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等工作。分管外事處、外國投資管理處、外商投資促進處(台港澳商務處)、市外國投資促進中心(市對外投資促進中心)、市國際技術進出口促進中心。
孔福安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工作
張國華總經濟師負責商務綜合研究、商貿運行分析、會展業管理、組織編撰地方志和商務年鑒等工作。分管綜合處(研究室)、會展業處、市商務發展研究中心、市會展業促進中心。
賴曉宜副巡視員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一網通辦、政務公開等工作,協助負責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現代物流發展、再生資源回收、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商貿行業管理、市場運行調控、市場秩序管理、商業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
李泓副巡視員負責財務工作,協助負責對外貿易、外國投資管理、外商投資促進、台港澳商務、對外經濟合作、口岸管理、通關協調、鑽石珠寶業管理等工作。分管財務處。

歷任領導

華源曾任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主任。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綜合處(研究室)
● 幹部人事處(老幹部處)
● 政策法規處
● 財務處
● 公平貿易處
● 外事處
● 市場體系建設處
● 電子商務處
● 服務業發展處
● 市場運行調控處(上海市副食品管理辦公室)
● 商貿行業管理處
● 市場秩序管理處
● 外貿發展處(上海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 國際服務貿易處
● 外國投資管理處
● 外商投資促進處(台港澳商務處)
● 會展業處
● 進口博覽會協調處
● 對外經濟合作處
● 口岸管理處
● 通關協調處
● 洋山辦事處
● 機場辦事處
● 浦東辦事處(浦江辦事處)
● 直屬機關黨委
● 上海鑽石寶玉石交易聯合管理辦公室
● 團委

人員編製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機關行政編製為255名。
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秘書長1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60名。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其他事項


(一)管理上海市糧食局。
(二)上海鑽石交易聯合管理辦公室設在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直屬單位


上海市商務行政事務中心(上海市會展業促進中心)
上海市外國投資促進中心(上海市對外投資促進中心、上海市國際技術進出口促進中心)
上海市商務發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電子商務促進中心(聯合國貿易網路上海中心)
上海市海外救援服務中心(上海市對外經濟技術交流中心)
上海市商務老幹部活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