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科技局
番禺區科技局
番禺區科技局是番禺區政府的工作部門。
(一)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規章文件
主要包括:番禺區科技局制定的科技和信息化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以番禺區科技局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
(四)業務工作
(五)統計數據
主要包括:科技統計報告等。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製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鑒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等科技計劃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製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宏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