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發電廠
1958年成立於上海的發電廠
閔行發電廠始建於1958年7月,截至2004年12月31日,總裝機容量為81.5萬千瓦。2004年10月,被能源化學工會授予“全國發電公司系統廠務公開先進單位”榮譽稱號。該廠隸屬於中國電力投資集團。
閔行發電廠
閔行發電廠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閔行發電廠等四家單位在集團深化廠務公開推進會作交流發言
工程竣工后,由於上煤出灰等設備不配套,運行一直處於不正常狀態,因而自1961年至1965年,電廠開展了“填平補齊”工作。其間,從1961年11月27日至翌年3月15日,全廠停產整頓。經過幾年努力,生產秩序有所改善。1962年發電1.60億千瓦時,發電煤耗率517克/千瓦時,廠用電率9.7%,供電煤耗率573克/千瓦時。至1965年,發電量增至5.55億千瓦時,供電煤耗率降為524克/千瓦時。1965年上半年,2台2.5萬千瓦機組年運行小時分別達到3972小時和3809小時,居當時全國同類型機組之首。1966年後,由於電網缺電,全廠機組實行超銘牌運行,8.6萬千瓦的裝機容量,最高出力達到10.57萬千瓦。1968年10月30日,7號機組投運后裝機容量才達到9.8萬千瓦。由於初建工程露天布置的汽輪發電機組僅有可移動的外罩,在嚴寒、酷暑和雨雪時運行、操作及檢修都很困難,1970年乃改為輕型結構的封閉式廠房,鍋爐的半露天布置也作了改進。1971年,最高出力曾達到14.7萬千瓦。1972年,初建工程機組(后稱作“中壓站”)年發電量為9.92億千瓦時。由於多年超銘牌發電,致使設備隱患增多,老化加劇,故障頻發,生產能力逐步下降。
閔行發電廠
1978年5月13日,上級批准電廠第二期擴建工程再安裝2台12.5萬千瓦燒煤機組10、11號機爐。工程設計仍由華東電力設計院負責,土建施工由上海市建築工程局七公司、基礎公司、機械施工公司、市政工程局、第三航務工程局承擔。安裝施工由上海電力建設公司及上海供電局承擔。建設資金由國家撥款改為銀行貸款。工程管理實行承包合同制,甲方為閔行發電廠擴建工程指揮部,乙方為各施工單位。1978年10月15日開工,10、11號機組是1979年12月國家召開12.5萬千瓦機組鑒定會議以後生產的機組,又是第一機械工業部指定為實現完善化項目的試點工程,因而在設備製造中已採用經改進的部件。施工中對主要管件全面推廣“以焊代鑄”,主要管道焊口採用氬弧焊打底,汽輪機、磨煤機試用激光找正軸系中心等新工藝、新技術。機、爐於1979年11月30日及1980年10月30日先後投運,建設工期共24個月,比計劃提前2個月。工程設計預算1.27億元,竣工決算1.24億元,單位造價496元/千瓦。設備投產後,第一年就實現持續安全運行的目標,10、11號機組全年運行時間分別為6865小時和7845小時,被水利電力部評為優質工程。
1980年11月24日,10號機第一次大修,試行大修全優工程包工計件。1981年1月3日檢修后連續運行225天無臨時檢修,年運行時間達到8455小時,分別刷新全國12.5萬千瓦機組連續運行無臨時檢修和華東電網12.5萬千瓦機組年運行時間的兩項紀錄。1982年第二季度,閔行發電廠開展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落實經濟責任制為突破口的企業全面整頓。1982年,發電36.7億千瓦時,供電煤耗率376克/千瓦時,在全國同類型機組中名列前茅。翌年3月10日,被上海市人民政府評為節能先進單位。1980年起,利用循環水餘熱進行溫流水高密度養魚,到1983年上半年,養魚池水面面積7625平方米。1983年5月21日,全廠安全無事故達到268天,創建廠以來最高紀錄。在1年多的全面整頓中,共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251項,規章制度284種,技術記錄表格692份,使企業管理走上了有章可循的軌道。根據國務院1977年發出嚴格控制燒油的要求,華東電業管理局設計室承擔8、9號鍋爐改燒煤設計。1982年6月8日,鍋爐改燒煤工程開工,歷時2年4個月,於1984年10月14日竣工。工程由華東電力設計院設計,施工由上海電力安裝第二工程公司等單位負責,耗資5030.3萬元。工程投運后,每年可壓縮燒油40萬噸,每台機組的實際出力,達到設計目標11萬千瓦。工程利用英國製造10E型中速磨煤機,投運后,由於煤質較差,機件磨損加劇,檢修困難,漏粉嚴重已成為突出矛盾。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上電股份公司領導視察閔行電廠
第三期擴建2台12.5萬千瓦燒煤機組工程,於1983年10月12日經上級批准。工程設計以西南電力設計院為主,交通部第三航道工程局設計院負責碼頭設計,華東電業管理局設計室及電廠配合進行35千伏開關室及與老廠相互連接部分的設計,建築施工由上海電力建築工程公司承擔,安裝施工以上海電力安裝第二工程公司為主,交通部第三航道工程局承包煤、灰碼頭及其設備安裝。工程管理試行投資包干,1984年6月14日,閔行發電廠工程籌建處與華東電業管理局簽訂投資包干協議書。工程自1984年8月23日主廠房破土動工,至1986年11月7日投運,歷時26.5個月,比考核工期提前113天,批准預算16757.5萬元,竣工決算18436.4萬元,單位造價737.46元/千瓦。按可比價格計算,投資額為16746.5萬元,包乾結餘11萬元。工程中首次採用的干出灰系統於第一台機組投運4個月內就發生10次因灰管堵塞而被迫停爐的事故,只得增設了一路緊急水力出灰系統作為備用,但干出灰系統的可靠運行,尚有待解決。工程竣工后,2台機組年設備運行小時分別達到7420小時和8210小時,均超過部頒6000小時的指標,被能源部評為優質工程,其中第二台機組投運半年時,各項技術指標在華東電業管理局組織的全網同類型機組競賽中獲得優勝。第三期擴建工程的完成,使閔行發電廠共有汽輪發電機13台,鍋爐11台(3號爐已於1980年報廢拆除),總容量81.8萬千瓦。全廠平均日發電1500萬千瓦時,除滿足閔行地區用電外,分別通過9條35千伏、5條110千伏、8條220千伏線路輸入電網。1987年,為治理由於燒煤量增加而引起灰水排放的嚴重污染,需對排放的灰水進行濃縮和真空脫水處理。該工作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為1988年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全市九件實事之一,經改進后,達到了初步目標,1988年12月2日,通過市級驗收鑒定。但由於沉灰池超負荷運行,灰水排放仍嚴重超標。1990年經採取低灰位運行、人工鏟挖底層板結灰等措施,雖有所改善,但仍需繼續治理。
由於上徠海電網內30萬千瓦以上的大機組陸續投運,閔行發電廠12.5萬千瓦機組的負荷頻繁調節,在管理上還未能適應這一更高的要求,因此,從1985年以來,臨時檢修增多,全廠出力有時只有40~50萬千瓦。1988年2月22日9~21時,曾因鍋爐、制粉等設備缺陷,使有功出力比調度曲線下降32%~51%,發電量減少531.8萬千瓦時。經過2年多的治理整頓和安全、文明生產的達標工作,全廠出力已穩定提高到70萬千瓦。1990年,總設備容量81.8萬千瓦,共有鍋爐11台、機組13台,年末職工總數2972人,年發電43.43億千瓦時,供電煤耗率400克/千瓦時,設備可調小時7663/小時。
上海閔行發電廠評為“全國發電公司系統廠務公開先進”
2004年10月,被能源化學工會授予“全國發電公司系統廠務公開先進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