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春

律師

劉玉春,律師,經濟師,會計師。湖南師範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在職研究生;曾畢業於首都經貿大學,並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現為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董事、副主任兼公司法律事務部主任、專職律師,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副書記,湖南省律師協會法律顧問專門委員會委員,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律師援助中心律師。

專業領域


劉律師曾從事多年企業管理工作,有較豐富的現代企業管理經驗,並能熟練處理企業稅收、計劃管理、財務會計等業務。熟悉公司、企業組建,企業改制改組,國有資產產權界定、交易、糾紛調處、房地產等法律事務。擁有國家企業產權界定律師、稅務律師和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等專項資格,有多年律師工作經驗。擅長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法律事務及公司/企業法律顧問、企業改制改組等非訴訟法律事務,在房地產開發及工程建築等法律事務方面有一定專長。

專業經驗


劉律師曾辦理過衡陽冶金機械總廠、湖南飛碟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湖南新生水泥廠、湖南省棉麻總公司等大量公司改制/組建法律業務和湖南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岳陽匯澤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收購)開發岳陽文廟項目、湖南省錦繡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公司改制暨資產轉讓(併購)等資產收購/轉讓等法律事務;並辦理過包括貴州國恆錳業有限公司出資(債務)糾紛案、(北京)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海豚運輸合同糾紛案、湘潭羅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台資企業)請求湘潭市政府補償徵用土地案、某人民法院違法執行湖南省地建集團公司財產案、湖南湘衛生物醫藥有限公司疫苗被查扣和行政處罰案等一批有影響的訴訟、執行或行政處罰等案件。
劉律師還長期擔任了湖南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南中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南中遠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湖南飛碟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湖南省廣通石燕湖公園生態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湖南省勘察設計院、省地建集團基礎工程公司、湖南省衡棗高速公路管理處、長沙湘怡實業有限公司、長沙市商業職業技術學校、長沙電視台政法頻道、湖南五凌電力有限公司、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湖南博聯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劉律師作為省國土資源廳法律顧問,參與了城步縣“竹城高等級公路”土地徵用補償糾紛案、衡東縣“衡大高速公路”土地徵用補償糾紛案等疑難複雜案件的處理;應省發改委的委託負責湖南鑫泰貿易有限公司、湖南錦繡園林建設有限公司改制和公司股權轉讓/併購、五凌電力有限公司股東向外資轉讓股權等公司法律事務的處理,均取得了相關領導和當事人的好評。

所獲榮譽


劉律師還獲得了湖南省司法廳“為國有企業改制提供法律服務先進個人”等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