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休祐

劉休祐

晉平剌王劉休祐,文帝劉義隆第十三子也。孝建三年,年十一,封山陽王,食邑二千戶。大明元年,為散騎常侍,領長水校尉,尋遷東揚州刺史。未拜,徙湘州刺史,加號征虜將軍。四年,還為秘書監,領右軍將軍,增邑千戶。遷侍中,又遷左中郎將,都官尚書;又為秘書監,領驍騎將軍。出為使持節、都督豫、司二州、南豫州之梁郡諸軍事、右將軍、豫州刺史。景和元年,入朝,進號鎮西大將軍,仍遷散騎常侍、鎮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人物簡介


太宗定亂,以為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荊州刺史,開府、常侍如故。又改都督江、郢、雍、湘五州、江州刺史;又改都督江南豫司州、南豫州刺史,改都督豫、江、司三州、豫州刺史。時豫州刺史殷琰據壽陽反叛,休祐出鎮歷陽,督劉勔等討琰,琰未平,勔築長圍守之。休祐復徙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持節、常侍、將軍、開府並如故,增封二千戶,受五百戶。以山陽荒敝,改封晉平王。

主要事迹


休祐素無才能,強梁自用,大明之世,年尚少,未得自專,至是貪淫,好財色。在荊州,裒刻所在,多營財貨。以短錢一百賦民,田登,就求白米一斛,米粒皆令徹白,若有破折者,悉刪簡不受。民間糴此米,一升一百。至時又不受米,評米責錢。凡諸求利,皆悉如此,百姓嗷然,不復堪命。泰始六年,征為都督南徐、南兗、徐、兗、青、冀六州諸軍事、南徐州刺史,加侍中,持節、將軍如故。上以休祐貪虐不可蒞民,留之京邑,遣上佐行府州事。
休祐狠戾強梁,前後忤上非一。在荊州時,左右苑景達善彈棋,上召之,休祐留不遣。上怒,詰責之曰:“汝剛戾如此,豈為下之義!”積不能平。且慮休祐將來難制,欲方便除之。七年二月,車駕於岩山射雉,有一雉不肯入場,日暮將反,令休祐射之。語云:“不得雉,勿歸。”休祐時從在黃麾內,左右從者並在部伍后,休祐便馳去,上遣左右數人隨之。上既還,前驅清道,休祐人從悉分散,不復相得,上因遣壽寂之等諸將追之。日已欲暗,與休祐相及,逼令墜馬。休祐素勇壯有氣力,奮拳左右排擊,莫得近。有一人後引陰,因頓地,即共毆拉殺之。乃遣人馳白上,行唱:“驃騎落馬。”上曰:“驃騎體大,落馬殊不易。”即遣御醫絡驛相系。頃之,休祐左右人至,久已絕。去車腳,輿以還第,時年二十七。追贈司空,持節、侍中、都督、刺史如故,給班劍二十人,三望車一乘。
時巴陵王劉休若在江陵,其日即馳信報休若曰:“吾與驃騎南山射雉,驃騎馬驚,與直閣夏文秀馬相丱,文秀墮地,驃騎失鞚,馬驚,觸松樹墮地,落<石刑>中,時頓悶,不識人,故馳報弟。”其年五月,追免休祐為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