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教育局
肥東縣教育局
肥東縣現有各級各類學校355所,在校學生198141人。其中中等職業學校5所,在校生10761人;普通高中15所,在校生24000人;初級中學25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4所,初中在校生61526人;完全小學186所,在校生84793人;特殊教育學校1所,在校生81人;幼兒園77所,在園幼兒16980人。
現有中小學專任教師10078人,其中幼兒園541人,小學4006人,初中3406人,普通高中1585人,中等職業學校519人,特教學校21人。學前三年入園率為82.9%,小學、初中學齡兒童少年入學率為100%;三殘兒童入學率為96.9%;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為91.92%;小學生連續五年輟學率為0;初中生輟學率由2010年的0.58%下降到0.12%。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以及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課程改革等工作。
(二)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中小學布局調整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貫徹《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指導和檢查全縣體育工作。
(三)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統一規劃全縣體育運動項目的布局、訓練和競賽,組織開展全縣性的體育活動。
(四)指導和檢查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全縣體育設施的建設布局,負責縣級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依法管理全縣體育場地。
(五)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系統的普法教育和教育宣傳等工作,負責縣屬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和全縣體育隊伍建設。
(六)主管全縣教職工隊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縣直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師資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機制改革工作;承辦中小學(幼兒園)高中級職稱的申報及教師初級職稱的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全縣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幹部培訓、師資培訓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八)管理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統計工作;負責直屬學校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審定中小學(幼兒園)的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和大型(量、批)教育設備(裝備)添置立項等工作;指導和檢查全縣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及教育經費項目執行情況。
(九)負責編製全縣普通高中、初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高中、初中、小學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的核發等工作;受縣政府委託,規劃、指導和檢查全縣通用文字和普通話推廣等工作。
(十)督促並指導全縣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指導和協調全縣教育系統的社(群)團組織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 能:
1、負責當地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課程的教學研究、指導、服務工作,履行教學業務管理職能,發揮理論指導、實驗研究、決策諮詢等作用。
2、實施和推進課程改革。
3、教學研究與教學指導。
4、常規教研與特色教研活動。
5、校本研究指導。
6、實施素質教育。
7、組織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
8、中考、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
9、組織期末考試和市高三模考工作。
10、教學管理與教學質量評價。
11、青年教師培養。
12、教育科研工作。
13、積極完成局領導、市教研室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職 能:
1、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課程計劃,實施素質教育;
2、管理、指導小學教育、教學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改實驗;
3、監測、評估小學教學質量,總結推廣先進教育、教學經驗;
4、管理小學生學籍檔案。
5、貫徹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方針、政策、對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進行管理,開展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工作;
6、對幼兒教育、特殊教育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評估。
職 能:
1、負責制定中學年度工作計劃、管理制度,以及督查各項計劃、制度貫徹落實。
2、指導全縣普通中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以及課程改革與發展;參與全縣普通中學的辦學水平、辦學標準達標及評估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普通中學辦學行為、創建示範(特色)學校工作;推廣先進辦學經驗工作。
3、參與調整全縣普通中學布局,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推進中學教育均衡發展。
4、負責全縣中學招生管理、學籍管理、畢業證書核發、城鎮畢業生升學分流等工作。
5、負責中考報名、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初、高中招生錄取和計劃審批工作。
6、負責全縣普通中學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負責學校國防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民防教育;組織各類運動會等素質教育活動。
職 能:貫徹電化教育方針、政策、積極開展現代教育技術實驗、研究及各項活動,推廣電化教育工作;抓好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發揮實驗學校示範輻射作用;收集、製作、交流電教材料,組織電教研究和實驗,舉辦各項評比活動,推動信息技術教育的普及和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培訓電教人員和提供技術諮詢,運用現代教育手段,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職 能:負責指導(評估)全縣學校德育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中小學生開展讀書演講活動,協助有關單位做好中小學生文藝調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師德教育,開展評選和表彰先進班集體和優秀學生工作。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職 能:縣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與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承擔全縣普通高考(肥東考區)的各項考務工作,嚴格執行高考紀律制度、規範操作、保證考試質量;做好高考成績的各項測算和統計工作,指導考生填報志願;做好參加自學考試人員的報名及相關工作。
職 能:負責中小學音、體、美、理、化、生、思想品德及文科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工作;做好中小學圖書館(室)用書的配備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語言、計算機、電教器材等現代化教學設備的配置工作;適時開展實踐教學(素質教育一部分)示範學校的評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辦學條件的評估工作。
職 能:做好全縣中小學勤工儉學的發展、鞏固、整頓、提高工作,規範校辦產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中小學校做好校園規劃工作,對全縣中小學基建項目進行審核和質量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危房的鑒定、改造工作;做好全縣中小學校的消防安全宣傳和檢查工作。
職 能:負責全縣職業教育、農村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並支持企業、行業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並對其進行管理;組織和參與職業教育、農村教育、企業教育和綜合改革;負責普通中專招生工作;指導和實施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
職 能: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代表和組織教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等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辦好工會文化、教育、體育事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職工生活;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要維護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現象作鬥爭;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好工會財產和工會和企、事業。
職 能:協助局領導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重要文件、報告的起草;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檔案、保密、印鑒、信訪、信息、提案、雙擁、計劃生育以及機關保衛、國有資產等工作。
職 能:負責全縣教育經費計劃編製、財務管理、教育統計監測等工作;負責並指導鄉鎮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學校的規劃、投資計劃以及大型(量、批)教育設備(裝備)的審核(定)工作;負責對教育預算內外各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基建項目、校辦工廠實行內部審計,對學校資產的管理作用和執行財經法紀情況進行審計,做好對學校主要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工作。
職 能:負責直屬學校黨建、領導班子的考核、調整、知識分子等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縣委授權管理的所屬單位及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
職 能: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學校的年度考核、獎懲、流動、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審批及其人員管理、編製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及評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全縣中小學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職 能:負責縣政府教育督導團日常工作,制定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規劃;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及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工作。
職 能: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培訓,協調人事部門做好教師繼續教育學時審驗工作。
職 能:紀檢、監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制、安全、信訪、行政執法、執法監察等,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整治、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整治。
職 能:
1、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
2、對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
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4、配合有關科室組織學校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職 能:
在省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局黨委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方針、政策;參與並提出本縣各級各類學校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相關政策和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名額分配使用方案;制定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的業務規範,收集掌握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信息,指導所屬學校開展學生資助工作。
1、宣傳貫徹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負責審核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學生名單及國家助學金的發放管理、監督及其相關資助月報統計工作。
2、負責收集、整理、匯總戶籍為本縣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在校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認定、簽訂、初審、協調、催收、償還等工作。
3、按照國家和省、市、縣資助政策要求,負責做好全縣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
4、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立貧困生資助工作檔案,收集和掌握各級各類學校貧困生相關信息。
5、利用網路、新聞媒體等形式開展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
6、指導監督檢查本縣各級各類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和政策落實情況。
7、受理學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有關資助工作的諮詢投訴。
8、完成省、市資助中心和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肥東縣於1996年被評為“全國幼兒教育先進縣”,1997年通過安徽省“兩基”評估驗收,2001年被評為“全國特殊教育先進縣”,2010年被評為“安徽省教育強縣”,2011年被評為“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單位”。
——榮獲安徽省2010年度縣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良好等次。
——縣教體局被評為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單位。22所學校被授予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學校。
——縣教體局被評為全國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集體,受到教育部關工委表彰。
——縣職教中心被國家教育部認定為“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
——縣教體局榮獲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省級考核優秀等次。
——城關中學榮獲第五屆“地球小博士”全國地理科技大賽“優秀組織獎”,並被授予“地理科普教育基地”。
——縣教體局榮獲安徽省縣級體育彩票銷售特別貢獻獎。
——縣教體局榮獲“天翼”杯合肥市中小學首屆文化藝術節優秀組織獎。
——縣教體局等16個單位被評為“有效推進合肥地區教師專業化發展”課題研究先進集體,86人被評為先進個人。
——縣教體局榮獲第四屆全國教師語言文字基本功大賽優秀組織獎,合肥市語言文字工作先進單位。
——縣教體局榮獲合肥市中小學禁毒漫畫比賽優秀組織獎。
——華夏旅遊學校被評為省級示範中等職業學校。
——華夏旅遊學校、肥東職高被評為市級示範中等職業學校。
——縣教體局榮獲合肥市2011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高塘學校黃燕老師被評為“2011年度合肥市十大教育新聞人物”。
——縣教體局被評為合肥市衛生工作先進單位。
——縣教體局榮獲“合肥市教育系統2011年主要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稱號。
——2名教師被評為安徽省優秀援川教師, 6名教師被評為安徽省優秀鄉村教師。
——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在縣直單位考核中榮獲全縣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