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連池市林業局

五大連池市林業局

五大連池市林業局是五大連池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二)編製全市林業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全市植樹造林、森林更新、義務植樹和城鄉綠化工作;負責全市林木種苗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園,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全市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經營等工作,負責全市林權、林地和濕地管理;按國務院和省市有關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征(占)用林地初審、報批;指導全市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狩獵管理工作;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的案件。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隊伍及裝備建設,監督、協調、查處重大、特大林業案件。
(七)指導監督全市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檢疫工作;簽發省內森林植物檢疫證書。
(八)編製、審定全市林業系統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貫徹執行林木採伐、森林撫育、調查設計等林業生產技術規程;監督檢查林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指導全市林業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基金和其它資金;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
(十)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國有苗圃、其它國營林業單位和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木材市場的建設和木材銷售工作;指導林業貯木場工作。
(十二)組織起草全市林業行業有關規程、標準;指導全市有關林業方面利用外資,引進先進科學技術,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林業外事工作。
(十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建設,農業綜合開發、扶貧等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林業科學研究,組織申報科研項目,指導林業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推廣應用,提供科技信息 服務。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林業廳和黑河市林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