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懷化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 (二)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指導各地編製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五)匯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報表,分析項目計劃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監測評價資金的使用效益。

目錄

正文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
(二)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指導各地編製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管理、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編製財政投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年度撥款、借款事項;組織回收、上繳到期的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
(四)組織項目考察評估,審核上報和批複各地各部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年度實施計劃,檢查項目實施計劃執行情況,指導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組織竣工項目檢查驗收。
(五)匯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報表,分析項目計劃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監測評價資金的使用效益。
(六) 組織在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示範推廣先進農業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科技含量。
(七)組織開展農業綜合開發業務培訓,開展宣傳和調研等工作。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辦內綜合、文秘、信息、機要、接待等工作。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協調處理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政工人事、宣傳調研、文書檔案、後勤服務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科技項目的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統計工作。
(二)資金科(加掛項目評審科牌子)
擬訂並監督執行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規章制度,協調落實市級財政配套資金和事業費;負責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計劃和預決算;督查檢查縣級配套資金、群眾自籌資金的籌措和使用;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撥借及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的回收、上繳和有償資金呆帳申報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前期考察論證工作;負責資金管理的調查研究和績效評價工作;擬訂並監督執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評審、外資項目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評審和驗收組織工作;負責部門項目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外資項目管理工作。
(三)土地項目科
擬訂並監督執行土地治理項目規章制度,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和生態保護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土地治理項目年度計劃的布置、審查、編製、上報和批複;監督檢查土地治理項目計劃執行情況,指導監督縣(市、區)土地治理項目工程的招投標、質量建設和監理工作,指導督促已建工程設施的管護;負責土地治理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土地治理項目的調查研究。
擬訂並監督執行產業化經營項目規章制度,編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產業化經營項目的實施、考察和年度實施計劃的審查、編製、上報和批複,監督檢查產業化經營項目計劃執行情況;負責全市產業化經營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產業化經營項目的調查研究。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三、人員編製
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編製為13名(含後勤服務事業編製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
紀檢(監察)機構編製在辦機關編製總額內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