劊子手之歌

劊子手之歌

《劊子手之歌》 是美國作家諾曼·梅勒創作的長篇小說。該小說講述1976年7月在美國猶他州普羅沃市接連發生兩起兇殺案,一個名叫加里·吉爾摩的假釋犯僅僅為了發泄自己的怨憤,就殘忍地殺害了與他素昧平生的一位加油站服務員和一位汽車旅館經理。美國已有十年沒有執行死刑了,但是,吉爾摩卻不願被判終生監禁,而是想死。隨後他與當局爭取他去死的權利的戰鬥,使他成為舉世名人,也使他的槍決成為可怕的媒體事件。

《劊子手之歌》是一部反映美國60年代時代精神、代表美國60年代新情感興起的典型作品。

作品被《華爾街日報》評選為美國文學史上影響力最大的5部犯罪紀實作品之一。

由Lawrence Schiller導演的電影《劊子手之歌》(The Executioner's Song)於1982年11月28日在美國上映。

作品簡介


1976年4月,加里·吉爾摩由表妹布倫達等人作保,獲得假釋出獄。他14歲時因盜竊波蘭進少年管教學校,到現在已斷斷續續坐了18年的牢,最長的一次連續在獄中生活了12年。獲釋出獄后,加里回到母親的故鄉猶他州普羅沃市,住在姨夫弗思的家裡,並在弗恩開的鞋鋪當幫工。長朗的監獄生活,使加里形成了獨特的品性,而一旦獲得自由,他便在各方面都使這些品性膨脹起來。在鞋鋪,加里無心認真幹活學藝,卻整天以喝啤酒為樂,並四處閑逛,追逐女人。姨母艾達把一位姑娘介紹給他,第一次約會,他便把她灌醉強行姦汙。漸漸地,周圍的人對他反感起來,弗恩夫婦也被他攪得不得安寧。這樣,表妹布倫達不得不在另外一家工廠給他找到了一份工作。在這家工廠,加里認識了一個叫斯特林的人,與他交了朋友。一次,他去斯特林家,碰巧斯特林的堂妹尼科爾也去了那裡。尼科爾年輕貌美,身材豐滿,雖然經歷坎坷,近乎放浪,卻又心地簡單,不失少女的純真。加里與尼科爾一見鍾情,很快就搬到一起同居了。他們整天縱情歡娛,陶醉在愛情之中。但加里畢竟是加里,尼科爾畢竟是尼科爾,生活畢竟是生活。加里仍然終日酗酒,並且不時偷些東西,甚至偷了許多槍支。尼科爾則經常為他擔驚受怕,提心弔膽。兩人的關係漸漸緊張起來,加里開始對尼科爾大打出手。有一次,尼科爾實在忍受不了加里的毒打,離家躲了起來,堅決不見加里。這使加里急得發了瘋,坐立不安。本來在生活中失去了很多的加里,這時又失去了自己內心深深地愛戀著的情人,不由得失去了理智。在駕車四處尋找尼科爾而又找不到時,他在一個汽車加油站隨意用槍打死了正在值班的工人。第二天,他又持槍闖進了一家汽車旅館,兇殘地開槍殺死了這家旅館的經理。在逃跑的途中,他把手槍藏在一片灌木叢中,不料手槍走火,傷了自己的手。隨後,加里給表妹布倫達打電話,把自己的藏身之處告訴了布倫達,請求她來給自己包紮傷口。這時,警方已經開始認為這兩件兇殺案的重大嫌疑者是加里,正在追捕他,併到布倫達家去打聽加里的下落。布倫達左右為難,最終還是把加里的藏身之處告訴了警察,警察精心布置,最後逮捕了加里。 10月5日,普羅沃市法院公開審理這兩起兇殺案。在法庭上,公訴人列舉了大量證據證明加里是殺人兇手,而加里本人也面對法官和陪審團講述了自己殺人的整個過程,並為自己終於引人注目、受到重視了而流露出得意之情。這一切都給法庭及陪審團留下了很壞的印象。最後,法庭判處加里死刑,十二名陪審員一致舉手通過。此時,美國已經整整十年、加里犯罪所在地猶他州已經16年沒有實施死刑了。如果加里上訴,州法院極有可能對他改判為無期徒刑。加里的官方指派律師等都希望他上訴,以便免於一死。可加里卻不願這樣做,他不想在坐了18年的牢以後,繼續坐牢,在監獄里過一輩子,因此,他堅決要求按期對他執行死刑。在獄中,加里終日思念情人尼科爾,主要事情就是給尼科爾寫信,向她傾訴自己的思念之情,尼科爾這時也意識到,自己仍在深深地愛著加里,離開他,自己的生活就變得毫無色彩,毫無意義。分開得愈久,兩人的愛情愈熱烈,尼科爾每天都去監獄探望加里。 11月11日,應猶他州大赦委員會的要求,州長宣布推遲刑期,加里聽到這個消息后決定自殺。尼科爾也不願意自己一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決定為加里殉情。她設法搞到了50片安眠藥,一半留給自己,一半藏在身上,探監時趁看守不注意交給了加里。兩人約定當天午夜同時服藥自殺。不料,由於藥量不夠,兩人都沒死成,被送到醫院裡搶救了過來。加里康復得很快,而尼科爾卻因此受了刺激,腦神經嚴重損傷,被送進了精神病院隔離治療。此時,加里的名字傳遍了整個美國,印有他頭像的T恤衫風靡一時,《時代》雜誌選出他作為本年度新聞人物,在扉頁上刊登了他的大幅照片。加里每天都接到許多來自全國各地的來信,其中不乏求愛的情書。各新聞單位也都派出了記者,關於加里的消息每天都出現在電台,電視台及各類報刊雜誌上。 12月25日,猶他州法院宣布,將於1977年1月17日對加里執行判決。加里的母親身患重病,派小兒子麥克爾飛到猶他州,勸加里上訴,加里向他傾訴了自己的想法,希望弟弟能設身處地地想一想一生都彼關在鐵窗裡面會是什麼滋味。麥克爾被哥哥說服了。1月15日,麥克爾去監獄向加里告別。加里交給他一張畫著只破獄鞋的紙,說這是自己的自畫像,送給弟弟留作紀念,又托弟弟給母親帶去一本《黑暗的人》和一幅尼科爾的肖像。最後,加里情不自禁地擁抱了弟弟,說“轉達我對媽媽的愛。好孩子,你得多吃點,你太瘦了。” 1月16日晚,加里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獲准與自己的律師和親友通宵聚會。他沒有絲毫的沮喪與絕望,興緻勃勃地表演拳擊、跳舞。唯一讓他難過的是再也見不到尼科爾了,他托弗忌把自己的一盒講話錄音磁帶和一頂羅賓漢帽轉交給尼科爾,凌晨1點鐘,獄方通知加里,州法官里特再次宣布緩刑,理由是納稅人的錢不能用於處決犯人。加里急得差點哭了,提出由他自己出錢買子彈槍斃自己,否則他就再次自殺。1月17日早晨6點55分,州法院召開緊急聽證會。經過激烈辯論,主張處死加里的一派佔了上風,法院最後裁決維持原判。 7點55分,加里做好了服刑的準備,手捧尼科爾的照片走出牢門。他被推上警車,押往刑場。刑場是一家廢罐頭廠的一間破廠房,廠房的一端是一座用麻包壘成的高台,高台的前面放著一把椅子,警察將加里綁到椅子上。他看上去瘦削衰老,但雙目炯炯有神,面無懼色,幾個參觀死刑的親友依次走到椅子前與加里話別。加里招呼弗思走到自己身旁,示意他解下自己腕上的手錶。表已經被加里砸壞,正好停在原定的死刑時間——7點55分上。這時,典獄長走上前來向他宣讀了判決書,然後問他還有什麼話說,加里回答道:“讓我們動手吧!”法醫在他的黑色上衣胸前用粉筆畫了個白圈。8點7分,幾名劊子手一起瞄準這個白圈開了四槍。加里的手臂輕輕地抬了一下,心臟停止了跳動。加里死後,按照他的遺囑,醫生摘取了加里的眼睛等身體器官,他的親友則把他的骨灰用飛機灑到了猶他州的上空。

創作背景


時代背景

1963年至1977年1月17日,美國猶他州從未執行過死刑。根據美國法律,死刑適用條件大體上可以歸結為:“其一,死刑適用的犯罪行為僅限於殺人等極個別嚴重漠視生命價值的犯罪行為;其二,適用死刑的犯罪行為必須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其三,必須有從重的情節;其四,必須是在實施其他犯罪時殺人,或在服刑或曾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后殺人。
美國在1967年7月以後,曾一度停止執行死刑達10年之久,但隨著重大案件發案率的直線上升,公眾要求恢復死刑的呼聲日益高漲。

案件背景

吉爾摩是美國猶他州的一名殺人犯。1977年1月17日,吉爾摩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吉爾摩一案打破了美國整整10年的無死刑的記錄。以美國法律的標準來看,吉爾摩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他反社會的本性從少年起就初露端倪,他小時候的願望是當個暴徒,他打算的謀生方式也是當個暴徒。在吉爾摩只有13歲的時候,因私闖民宅而進了管教學校,而他私闖民宅偷取槍支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加入百老匯的強盜中去。從管教學校釋放出來以後,他繼續惹是生非:他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因為他進過管教學校,他有個硬漢情結。就是少年犯那種自以為是的處事態度,他留著個鴨尾頭,抽煙,喝酒,注射海洛因,吸大麻,服用可卡因,打架鬥毆,追逐調戲漂亮姑娘,他什麼都干,偷、搶、賭、玩多米諾骨牌,參加地下舞會。吉爾摩在服刑期間暴戾恣睢,多次越獄,並一貫拒不接受改造。
吉爾摩被囚禁18年出獄后,他又殺害了素昧平生的加油站管理員和汽車旅館經理。吉爾摩的主審法官伍頓得出下列結論:“一、吉爾摩也許會伺機潛逃;二、他的存在將危及其他犯人和警衛的生命安全;三、他已經不可救藥。這些,再加上那一系列冷酷兇殘的殺人罪,已經足夠了。”吉爾摩最終被判處了死刑。

創作過程

1977年1月19日,電影製作人拉里·希勒邀請梅勒寫一部關於吉爾摩事件的作品,資料來源於拉里·希勒在吉爾摩執行死刑之前三個月內搜集的大約9000頁的材料。然後梅勒從吉爾摩的情人尼科爾、親戚、朋友、他的僱主、受害者、警察、偵探、監獄看守、法官、律師、精神病專家、記者等人那裡獲取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積累了大約有16000頁的採訪筆記,1979年,梅勒根據美國猶他州殺人犯吉爾摩事件寫成了一部新聞報道小說《劊子手之歌》。

角色介紹


加里·吉爾摩
加里是一個智商超群、情商超低、有藝術氣質但嚴重不適應社會的人。根據醫生的診斷,吉爾摩屬於某一類精神病患者,對於道德上的精神失常和犯罪,醫學上有個術語,叫做野性失控。精神病學家稱之為“精神變態個性”或者“反社會個性”即蔑視社會。這種特有的無政府主義的破壞性正是美國存在主義者的另一重表現特徵。
就殺人犯劊子手吉爾摩而言,他也是一個有完整人性的人。在和布倫達一家共度復活節周末時,他常常逗得孩子們歡聲笑語不絕,他還幫助弗恩修理車道,臨死前還交待親屬帶給他母親1000美元,而給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對尼科爾真誠而熱烈的愛,入獄后一直堅持給尼科爾寫信。人性本善,他的本性中也有著善良、同情與關愛,只是他缺少機會來表露,他生存的環境阻礙了他情感的釋放。
吉爾摩一會兒是魔鬼,一會兒是上帝的聖徒,以至於梅勒本人也不得不承認對吉爾摩了解的越多,知道的卻越少,他太複雜了,不能歸於某一類人。
在梅勒的筆下,吉爾摩是殺人犯,是精神病患者,卻也是一個英雄。英雄必須能夠公然反抗混亂,有檢驗自我的勇氣與信心,創造一個依據自身改良的而非社會改造的自我。吉爾摩敢作敢為,勇於承擔責任,他是一個有勇氣面對自己行為後果的英雄。在選擇生存和死亡的過程中,他不斷挖掘自己的靈魂,他一直想完善自己,願意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直到認為自己是清白與無愧地站在上帝一邊,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死亡作為補償。對於吉爾摩來說,他選擇死亡也就是一種接受了自己的善良和邪惡、生和死,並且努力來靠近自己的靈魂與上帝的選擇,也可以說他把死亡作為一種償還債務和對自己殺人行為負責的一種方式。他選擇死亡就是選擇了自由——以肉體的消亡為代價實現靈魂的自由,“跟上帝一樣泰然自若”。
吉爾摩選擇死亡來維護自己的尊嚴,他要帶著尊嚴告別人世。“在我35年的生命中,我有18年是關在監獄里的。我恨透了那18年的分分秒秒,監獄對我的影響也許比對大多數人的影響都要大,它吸幹了我的精力。”終身監禁對於他來說“流轉三界,苦無了期”。吉爾摩寧願死也不願生活在監獄里,他不想在那兒度過他的後半生。監獄作為囚犯活動的特定場合,其特殊性在於不僅剝奪了人的自由,還剝奪了囚犯作為“人”的基本屬性或基本權利,並隨著人身自由權的喪失而喪失,極大地扭曲了囚犯的人性、人格以及作為人的尊嚴,從心理上徹底毀滅了囚犯們的生命意義。所以刑罰帶給人的痛苦不只在於有形剝奪,更重要的還在於有形剝奪所派生的種種無形的剝奪。囚犯們,這些被剃去了頭髮、剝奪了一切權利包括姓名的人在懺悔中無情地踐踏自己的尊嚴和價值。他們的眼睛漸漸無光,他們不再知道我是誰,淪為時間的奴隸,成了行屍走肉。在吉爾摩看來,“死亡的伴隨物每每比死亡自身更為駭人”,所以吉爾摩選擇死刑,要求速死,早日進天堂,因為“那裡沒有煩惱,沒有悲傷,沒有嘆息,只有安寧、歡樂和永生”。
吉爾摩帶著尊嚴去死的想法是非常嚴肅的,斯曼神父被吉爾摩的這種想法感動,他表示如果吉爾摩是真心的,他願意助吉爾摩一臂之力。死亡對人類來說並不陌生,人在死亡面前大都會失去平日的勇氣。但吉爾摩在臨死之際對穆迪說:“現在我不覺得有任何恐懼感,我想明天早晨我也不會害怕,我從來沒有感到害怕,如果讓害怕主宰你的生活,你完全把恐懼說成罪過。”行刑即將開始,當獄長弗恩問他還有什麼要說的話時,吉爾摩抬起頭,看看弗恩,猶豫了一會兒,平靜地說:“讓我們開始吧。”就這麼一句話,可以說是世界上最臨危不懼的表現。吉爾摩的聲音乾脆果斷,沒有發顫,也沒有沙啞。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吉爾摩用自己的最後行動表現了大無畏的信心和勇氣。
吉爾摩死時年僅36歲,其中22年在監獄中度過。
布倫達· 尼科爾
尼科爾是吉爾摩的表妹。她不到20歲,忠實、善良、年輕漂亮,相貌超群,嫵媚動人。她出身下層,生活貧苦。父親的朋友強姦了尼克爾;父親迫使她接受了第一次婚姻;第二個丈夫逼她賣淫;叔叔的耳光把她趕出家門。
尼克爾從小沒有得到很好的照顧和教育;結婚時候只能接受簡陋的婚禮;婚後被自己家庭撇下;她忍受著齷齪的生活只有忍無可忍的狀態下才做出抗爭,可是每次無力的抗爭之後又會重新依賴另一個男人。
尼科爾是加里·吉爾摩的情人。尼科爾和吉爾摩的愛情是真摯的,命運卻又安排他們面對死神的考驗。最後,吉爾摩被判處極刑,最後她竟然聽從加里的安排服安眠藥自殺。

作品鑒賞


主題思想

《劊子手之歌》主題思想:在異化的美國存在主義中呼喚人的尊嚴。
主人公加里·吉爾摩是典型的“美國存在主義者”,他的心理特徵和反社會行為高度濃縮了諾曼·梅勒的“美國存在主義”這一人生哲學,即:你不能逃避自己,你必須面對自己。面對異化的20世紀,梅勒提醒:“人們只有一條出路。成為美國存在主義者,並以追求感官享受和暴力行為來反抗這個異化的社會。”
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裡,異化使人的精神受到壓抑與摧殘。現代科學技術破壞了人性的完整性。人所建立的龐大的社會機器佇立在人之上,人不僅不是社會的創造者,反而是社會的奴隸,人變成了萬物機器的齒輪。在這種境遇中,人感到自己的渺小無能,感到煩惱、孤獨、迷惑。恐懼、孤獨和憂慮成了當代人的主導情緒。為了擺脫這種孤獨、無依靠的存在,人竭力要解決人本質的固有矛盾。善的定向發展了自己;而惡的定向則毀滅了自己。在《劊子手之歌》中,吉爾摩無疑是選擇了惡的定向,使用暴力行為可以稱為回歸的方式來解決自己的生存矛盾。
在小說中,“希波斯特”一詞作為美國存在主義者的代稱,以“白色黑人”這一形象的名稱為美國存在主義者畫了一幅肖像。“希波斯特”是一個人,他對於身體(感官)的重視要高於他對於理智的重視。”“希波斯特”信仰肉體的神秘主義和自身感覺。吉爾摩正是這一信條的堅定的執行者。
美國的60、70年代是動蕩不安的年代,傳統道德在迷茫中沉淪和喪失,青年反常行為和犯罪現象的瘟疫在四處蔓延,生活的隨波逐流帶來的緩慢死亡扼殺了創造性。吉爾摩正是這種社會環境的產物——一個典型的“希波斯特”。“劊子手”吉爾摩成了梅勒筆下典型的“希波斯特”,即美國存在主義者,他是梅勒筆下的英雄人物。
在《劊子手之歌》里梅勒繼續被人性中對立因素所吸引,並且相信非尋常的人通過再生可以得到靈魂的解脫。為了理解外部,首先要向內心挖掘,梅勒說:“一個人應當向自己的內心深處挖掘以找到自己的本性。”這是對人的本性的探索,他的重心在於人的自身而非社會。
吉爾摩在選擇生存與死亡的過程中不斷挖掘自己的靈魂,思索著自己離上帝近些,還是離魔鬼近些。“他一直想完善自己,願意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直到他認為自己是清白與無愧地站在上帝一邊。”即使在不可知的環境中,他還是儘力地做了,他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死亡作為補償。他對現在的處境無所謂,吉爾摩認為,眼前發生的一切是命中注定的,在他的內心——在他那塊萌發良知的寧靜的地方——他一直知道這一點。
梅勒相信“人性中上帝和魔鬼在進行鬥爭。”不可否認他毫不憐憫地殺害了素昧平生的加油站管理員詹生和汽車旅館經理布希內爾,但吉爾摩也並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傢伙,他偶爾也流露出善良的一面。
在復活節和布倫達一家過周末時,他逗得孩子們歡聲笑語不絕。他還幫助弗思修理車道,可以說他本性中有著善良、同情與關愛,只是他缺少機會來表露,他生存的環境阻礙了他這種情感的釋放。正如他自己說,他一直處在謊言與敵意、欺騙與卑鄙、邪惡與仇恨的氛圍之中,他眼中的世界充斥著懷疑、恐懼、仇恨、欺騙、嘲弄、自私和虛榮,所有的人認為無法接受的東西他都當作合情合理的東西不加改變的全部接受下來了。吉爾摩一直在尋找內心深處的穩固根基——上帝,然而,在這樣的時間與地點,深層與穩固的根基僅僅是一個夢想,他生存的處境給他惡的本性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他意識到自己的邪惡要多於善良,魔鬼常常佔上風,上帝只有退避三舍。
吉爾摩認識到在美國這個國家自身存在的深層矛盾,並且自己本身也是一個生活在矛盾邊緣的人。他有時懷疑自己是“不應當生存在這個世界的人之一”,有時他又認為:他不是魔鬼,魔鬼比他高明十倍,魔鬼殺人如麻,魔鬼從來沒有絲毫懊悔與自責,而且魔鬼無法感受到愛。就這樣,一會兒是魔鬼般的吉爾摩,一會兒是上帝聖徒般的吉爾摩。
吉爾摩曾經想過藉助於自己是個精神病人這個借口來逃避罪責,也曾經試圖逃跑來獲得自由,這是他對生的眷戀,是人的本能,但是嚮往死亡的衝動一直佔據著他的心靈。
吉爾摩相信:“這次生命只是延續生命形式的一個驛站,而且選擇死亡的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你可以帶著尊嚴去死,也可以帶著屈辱去死,這註定要影響到你的來世。因此,他毅然決然地要求由國家法庭對他執行槍決,而不是在監獄里蹲上20、30年。如果讓他的靈魂在監獄里承受痛苦的煎熬,他的來世就會受到極壞的影響。”因此,他堅決要求執行死刑,拒絕上訴。吉爾摩“帶著尊嚴去死”這一想法是非常嚴肅的;米爾斯曼神父甚至為這點深受感動,“他對加里說,如果他是真心的話,他願意助他一臂之力”。吉爾摩選擇死亡意味著他意識到了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必要性。
吉爾摩在行刑現場表現得從容鎮定:“動手吧!”這就是他的臨終遺言。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吉爾摩表現了信心與勇氣,以自己的行動,帶著對來生的期盼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劊子手之歌》中,梅勒引起了讀者對20世紀普遍存在的異化現象的深層思索,意識到以“吉爾摩”為代表的西部人固有的精神內容的貧乏,探索了吉爾摩等人精神變態的原因。把社會的異化與人的異化聯繫起來,表現了人的處境的荒謬,反映“群體社會”中人的精神危機與精神空虛,他提出了一個值得讀者深思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是該部小說對於人類社會學方面的一大貢獻。但是,讀者可以看到,梅勒作為一個資本主義社會的作家,有他的局限性,他對吉爾摩的同情與誇讚,對被吉爾摩殺害摩門教徒的寥寥幾筆的描寫,對他宣揚的因果報應與存在主義哲學,反映了作者消極與悲觀的人生態度。
康德說,死刑是人類的標誌,只有理性的人才配得上死刑,動物是沒有死刑的,因此,選擇死刑就是選擇了人的尊嚴。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之一就是人有尊嚴,它包括尊嚴地活和尊嚴地死。正如吉爾摩的律師博亞茲所說:“在繼續活下去還是被處死這個問題上,他做出了明智的選擇。他是以一個神志清醒,具有責任能力的人的身份做出此項決定的,他已經接受了人民的判決,他希望像一個男子漢那樣帶著自尊和尊嚴死去。”生活沒有使吉爾摩的尊嚴泯滅,他也沒有麻木地接受命運的安排和廉價的同情,而是開始拾回失落的人格。
芸芸眾囚中只有他坦然地接受厄運的降臨,劊子手的刀只能砍下他的頭,但他選擇死亡的勇氣和優雅態度卻是對命運和社會的一種蔑視。
文本中的“劊子手”有雙重含義,既是指死刑執行人,又是指兇狠的連環殺手吉爾摩。《劊子手之歌》既是執行人在死刑執行過程中懲罰罪犯的正義之歌,又是殺人犯吉爾摩勇於承擔後果,彌補過失,最大限度維護自我的尊嚴之歌。
《劊子手之歌》是一部扣人心弦、引人深思的非虛構長篇巨著,主人公吉爾摩凄愴的心路歷程,使人撕心裂肺。人格的失落、人生的迷惘、生命的掙扎與呻吟、命運的蹇楚與彷徨,凝匯成一個人學的命題:呼喚人的尊嚴!諾曼·梅勒通過“劊子手”蘊含的雙重含義,揭示了一個主題:人類社會的主流是正義懲罰罪惡,人類社會蕩漾著正義,需要每個成員做正義的踐行者;作為人,應該時時處處保持自己的尊嚴,不論好人還是壞人,不論生存還是面對死亡。

藝術風格

寫作手法
《劊子手之歌》成功地運用新聞寫作技巧和文學藝術相結合的手法。
《劊子手之歌》也是由上、下兩卷組成:西方的聲音;東方的聲音。從西方的聲音中,聽到的是女性急切的呼聲。她們是母親、情人、表妹、姨母。在美國的社會生活中,對立的恐怖主義不僅使文學界失語,而且在西方經驗中心造成一大片的空白。人們所作的種種努力大都瀕於徒勞、失敗。殘酷的現實使人們驚恐萬狀、瞪目結舌。他們發出的聲音猶如飛機放煙、無聲無息,頃刻間便會無影無蹤。從東部聲音中,聽到的是男性的聲音。他們是起訴人、法官、警察、監獄長、監獄看守、精神病專家、律師以及記者。他們匯合成的聲音威嚴、強勁。西方的聲音和東方的聲音這兩股聲流組成了長長的交響樂章。樂章的尾聲是加里· 吉爾摩的死及其骨灰由飛機從空中撒落。
在《劊子手之歌》中,作者的自我銷聲匿跡了。作者不再是無所不在,而是悄悄地躲在一邊,不再是解釋者、譯議員的面目出現在讀者面前,而是打開“門戶”,讓讀者進去,親自體驗。作家以一種不帶個人情感色彩的超然態度客觀地轉述通過調查、採訪獲取的第一手材料。論述平鋪直敘,“語言樸實、沒有修飾、沒有隱晦的比喻,也沒有聯想和典故。
小說語言
《劊子手之歌》中描寫男性的語言很具有威懾力量。“加里冷不防扇了她一個耳光,她的腦袋像鬧鐘似的叮叮作響,這是第二次打他了。”“他開始把她在屋裡摔來摔去,就像喬·鮑勃·西爾斯干過的那樣。他一次次拎起她摔在地上。”“我寧願死後在地獄中燒成灰也不願看到別的男人和你在一起。我不能與人分享你——我要完全佔有你—— ”這種描寫男性的堅硬語言帶給男性邪惡力量。這些男性無情的折磨,吞噬尼克爾,佔有她,直到她消失。《劊子手之歌》中不僅作者的敘述模式和觀察視角是男性化的,其中使用的語言也是男性化的,話語的主體是男性,尼科爾的話語被她所面對的強大的男性群體所淹沒,她不得不成為一個無聲者。

作品評價


《劊子手之歌》作品的非虛構文本的藝術結構,其對非虛構的“真實性”充滿矛盾的詮釋傳達了一種辯證性的存在,即非虛構文學中“真實”的敘述性。
——梁鴻(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作家)
《劊子手之歌》最打動人的地方在於它以一個愛情故事貫穿全劇。加里與女友尼科爾共同上演了一出當代版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所不同的是,現實版更加黑色、更加荒謬。作為“新新聞寫作”的代表作之一,作者嚴格按照冷靜客觀的方式敘事,然而寫完尼科爾的問題少女生涯之後,他還是忍不住加了一句評論:“這一切真像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怪故事。”
——西部網

作者簡介


諾曼·梅勒(1923—2007),美國著名當代文學家。在哈佛大學獲得了工程學學位。他一生共出版了30多本著作,其中包括小
諾曼·梅勒
諾曼·梅勒
說、自傳和其他非小說。他憑著作品《夜間的軍隊》(The Armies of the Night),和《劊子手之歌》(The Executioner's Song)分別獲得了1968年和1979年的普利策小說獎,他大膽的文風和不健康的題材也使他受到不少爭議。他在美國文壇馳騁近半個世紀,卻一生與諾貝爾文學獎無緣,儘管他幾次是提名大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