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UNK

CRUNK

Crunk在國內被譯為曠課或曠克,個人當然傾向後者的譯法,畢竟玩crunk也不一定要曠課吧?Crunk被劃分為嘻哈大家族的一員。是屬於美國南部的一種嘻哈與電子結合的舞曲派對風格。音樂中充斥著808和909採樣器的鼓組,伴隨著簡單重複的合成器旋律。

基本介紹


lil jon是公認的crunk之王,也正是通過他的製作,crunk曾經在美國紅極一時,現在已明顯走下坡路。沒有深刻的思想,只有強烈的節奏和簡單的旋律,似乎更受年輕人的胃口,但也引起了老一輩hip-hop藝術家的反感。2006年,東岸說唱傳奇Nas的一張《Hip-Hop Is Dead》就是針對南方嘻哈音樂佔領嘻哈市場並敗壞嘻哈文化而推出的一張專輯,稱“嘻哈已死”,可大家怎知造成南方說唱如此商業化今天的正是當初東西岸90年代中期所推崇的奢華與享樂。Crunk可以被理解為crazy drunk。就是個喝醉酒的瘋子。
個人聽crunk多年,理解為一種興奮的不斷循環不斷加速的感覺。當然也少不了lil jon那咆哮的what 和 yeah和眾多******的美國髒話。
亞瑟小子的超牛單曲yeah紅遍大街小巷時,crunk&B也隨之產生,像usher,ciara,chris browm都曾憑藉這種風格和個人的舞蹈天賦紅到發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