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梯關虹霓村
山西省長治市平轄村順縣轄村
虹霓村位於平順縣東南一隅之虹梯關鄉,是虹梯關大峽谷景區的一個重要景點。虹霓村被驢友們稱為懸崖上的古村落,虹霓瀑飛流直下,氣勢滂沱,其聲撼天地,其神振魯豫,其情動晉秦,瀑下是虹霓峽,溝壑突兀,似萬丈不赦之深淵。秋季到來,順崖邊下望,有柿子嬌紅,紅艷欲滴,從虹霓村對岸有石梯可爬行,可下去採摘。
虹霓村房屋建築全部就地取材,用石板做屋頂,取石頭壘牆壁,是太行山中之特色,也是人類房屋修建史上的一個奇觀,彰顯中華民族,順應自然,改善自然之智慧。
虹霓村共有30餘戶人家,與全國農村情況相似,家中只留下老年人和兒童,年輕人全部在外就業,打工謀生。經濟作物以柿子和花椒為主。
虹霓村觀賞景點有虹霓瀑,虹霓峽,明惠大師塔,古村落。
明惠大師塔
明惠大師塔位於虹霓村旁,據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本《平順縣誌》記載:此地原有一座寺院名“海會院”,明惠大師曾是主持該院的高僧。海會院已不存,塔是明惠大師的靈骨舍利塔。該塔通體青石雕造,高6米,平面方形,單檐五迭四注式,覆缽尖錐頂。塔身正面辟門,門左右浮雕金剛像,肌肉豐滿,剛勁有力,身姿活潑,神態逼真。四邊刻纏枝花邊,刀法流暢,莊重美觀。塔身左右雕直欞假窗。背面嵌有後唐長興三年(932)石碣一塊,刻記唐乾符四年(877)他主持海會院時,突然有人報說:“保廣要殺大師。師答曰:“吾久於生死心不怖焉,若被所誅,償宿債矣。”是年正月十八日大師果然被殺。事後由**崇昭等奉潞州節度使命,捧舍利為大師建塔。五代原構方形石塔為我國現存石塔所僅有,現保存基本完好,被《中國古代建築史》引為典範之作。2001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虹霓峽
虹梯古道,太行山脊,放眼東望山巒起伏,溝壑縱橫,古關道已被現代盤山公路取代。古道中部,有一小廟坐落在巨大石台之上。碑文清晰可見,小廟東面密洞,房屋錯落,石牆,石碾,石磨,條石砌壩的田地,昭示著曾經的民俗鄉景,似在向人講述著歷史。往前,當地民謠講的“三里橋、五里廟、二十里大街道”就在眼前,右邊是蜿蜒的絕壁峽谷,左邊是亦陡亦緩的連綿山峰,往遠望去,山峰壁立姿態萬方,石獅石猴,人面景觀連綿不絕,煞是壯觀。
山上有一開闊地,高台上聳立乾隆庚戌年的石碑載,“自古上黨居天下脊,如黑雲之在半天,而虹梯之關又如虹霓之在半天,更居上黨之脊。嘉慶年間夏言平陳寇於玉峽關,並建……關在萬山之巔,鳥道羊腸,綿亘十數里,一夫當關,萬夫莫開險莫甚蔫。往來商旅,無不側然心動。
再東行,白色的山壁就像舞台上列隊亮相的玉女模特定格凹凸出美麗的線條,纖巧挺拔,山峰碧綠的柏樹火紅的黃櫨更將她裝飾的婀娜多姿,饒行不遠的對岸峽谷東南方向是一寬20餘米的豁口,視線所及是寬闊的湖池,湖的右側是太行山的“腳跟”——梯后村,民風淳樸,怡然自得。古道由東往西不遠是虹梯關的關門,上方石匾“虹梯關”北側石壁“萬古虹梯”映入眼瞼。關門向北約20米便是左轉右回千仞絕壁的之字道,關門一側是幾百米高的石壁,一側是無底深淵,走過曲折狹小山口,貼山崖平行百米險道逼入俗稱“緊十八盤,慢十八盤,不緊不慢又十八盤”的梯道,石塊砌成寬約3米呈“鄉”形通至谷底,上關民謠“七里梯,五里站,小梯溝二里半”的便是直插雲霄的古關道,蔚為壯觀,此景列為中國十大古關之一。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耕地的義務。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都應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序申報,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后,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
三、嚴禁荒廢耕地,對荒廢耕地者,除責令限期復耕種外,報鎮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拋荒費。
四、實行計劃生育、提倡晚婚、對非法同居、非法懷孕和計劃外生育者,對有謾罵、侮辱、毆打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等行為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
五、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寶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六、本村任何組織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以下的人做工。違者責令其限期辭退,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七、凡符合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對逃避兵役(包括有參加初檢、不參加複檢和體檢合格拒絕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傷害行為。任何人不得剝奪已婚女子的合法繼承權。喪偶女子有繼承遺產和帶戶再婚的權利。
九、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繼子女和養女子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必須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十、村民發生贍養糾紛時,由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村民委員會支持被贍養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製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物品;嚴禁吸毒、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借口煽動群眾到機關、學校、企業、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起鬨搗亂、鬧事、製造事端、不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十二、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準誹謗他人和侮辱婦女,鄰里之間發生糾紛不得採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對毆打他人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情節嚴重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不偷拿國家、集體、他人財務,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設置障礙,不損毀機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機械等集體公共設施,不亂砍濫伐樹木。
十四、嚴禁傳播淫穢物品,嚴禁賣淫嫖娼,嚴禁賭博和小偷小摸,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取財物。
十五、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婚嫁、喪葬大操大辦。積極推行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
十六、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用村廣播進行通報;
2、寫出悔過書,用村廣播進行通報;
3、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4、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5、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村裡的優惠待遇。
十七、凡違反本村規民約要進行處理的,必須在調查核實后,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擅自處理。
十八、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規民約的農戶,在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參照執行本村規民約。
十九、本村規民約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按國家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