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周期

家庭生活周期

家庭生命周期是指家庭從成立開始,經歷發展的各個階段,最終歸於消亡的整個生命過程。

理論


向我們展示家庭變遷的動態過程,幫助我們從時間角度理解家庭的研究框架,也稱家庭發展理論。

代表人物


開始於20世紀30年代,最早由希爾(R.Hill)和漢森提出。主要代表人物有希爾、杜瓦爾(E.M.Duvall)、埃多斯(J.Aldous)、格里克(P.Glick)、羅傑斯(R.Rodgers)等人。

理論假設


①人們是行動者,也是反應者;②家庭成員的增加與減小是互動的重要變項;③家人在同一場景的互動不同於在不同場景的互動;④急速的轉變(如新生兒的誕生),會導致家庭結構的轉變。

主要觀點


杜瓦爾認為,就象人的生命那樣,家庭也有其生命周期和不同發展階段上的各種任務。而家庭作為一個單位要繼續存在下去,需要滿足不同階段的需求,包括①生理需求;②文化規範;③人的願望和價值觀。家庭的發展任務是要成功地滿足人們成長的需要,否則將導致家庭生活中的不愉快,並給家庭自身發展帶來困難。具體而言,家庭生命周期包括相互聯結的八個階段:新婚期、育兒期、學齡前期、學齡期、青少年時期、空巢期、中年父母期、老年家庭成員,每個階段有不同任務。

生命過程理論


埃爾德(GlenElder)在家庭生命周期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生命過程理論,把理論視角從家庭主要成員(夫妻)轉移到家庭成員個人的發展歷程,研究個人從兒童經歷成年、結婚、為人父母到晚年的生命過程中家庭的變化。生命過程理論的提出,使人們注意到個人、家庭與社會三個層次變遷的關係。

意義


有助於家庭社會工作者進行家庭評估,以便確認個案家庭在哪種發展階段以及這種階段所可能面臨的壓力,從而根據其特殊性的發展需求現狀,尋求社會福利系統的介入,協助其滿足家庭發展階段的需要。
布局因素浮動人口中量人口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