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廣播電視局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是依據《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的新部門。

2018年10月30日,福建省廣播電視局掛牌成立。

歷史沿革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
2018年10月,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福建省廣播電視局組建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及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和行業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發展、公共服務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建設和公益活動,扶助老少邊窮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擬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組織、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精品創作生產;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新聞記者證的核發和使用管理;負責監管報刊社、通訊社駐閩分支機構和記者站;負責協調管理廣播電影電視媒體駐閩機構和記者站。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
(六)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七)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依法擬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及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印刷業、發行業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協調推動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和涉外侵權的行政案件,打擊盜版活動。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和依法管理福建人民廣播電台、福建電視台等廣播電視媒體,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三)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強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胡永新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黨組成員:張麗娟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明生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陳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