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計劃
一種經濟指標
稅收計劃(Tax Planning) :是指稅務機關對一定時期的稅收進行預測而確定的收入指標。國家預算的組成部分。按年限分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是執行年度計劃的具體保證。
稅務機關對一定時期的稅收進行預測而確定的收入指標。國家預算的組成部分。按年限分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是執行年度計劃的具體保證。
中國稅收計劃的編製原則是:
①從經濟到稅收的原則。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為基礎,結合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情況,按照稅收政策法規、價格,並考慮計劃期內的各項收入增減變化因素,綜合進行研究預測。
②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尊重客觀規律,對計劃期內經濟稅源情況,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和全面分析,反覆平衡計算。
③積極可靠的原則。把主觀能動性同客觀可能性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人的積極因素和增產增收潛力,計劃指標訂得積極穩妥,並適當留有餘地,起到指導和推動組織收入的作用。
中國採取上下結合的編製和分配計劃程序,先自下而上提出計劃建議和意見,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局編製,然後再自上而下核定分配計劃指標。年度稅收計劃由國家稅務局核定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執行。
季度執行計劃由市、縣稅務機關根據年度計劃的要求進行安排,下達基層徵收單位落實執行。
計劃是全體稅務人員在計劃期內組織收入的奮鬥目標,檢查和考核各級稅務機關工作的依據。一經確定下達,各級均不得隨意變動,一般也不作調整。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確實由於有重大經濟、財政、稅收政策措施變動而引起稅收變化,或遇有嚴重自然災害,以及行政區劃變動,涉及稅源轉移,影響稅收計劃完成時,可提出調整計劃的意見,由上級稅務機關作出必要的調整。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剔除這些變化因素,考核計劃執行情況。
對稅收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是保證稅收計劃完成的重要環節。要建立按旬掌握收入進度,按月分析收入情況並進行通報,按季、按年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的制度。檢查內容包括:本期稅收收入的特點,進度狀況及超收或短收的原因,重點稅源的發展變化,漏欠稅款情況,稅務機關執行稅收計劃工作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下期收入預測和保證完成計劃的措施。
在執行計劃過程中,要經常調查研究經濟稅源變化情況,分析影響收入變化的多項因素,預測經濟發展趨勢,增強工作的預見性,並為編製和檢查稅收計劃,研究調整稅收政策,改進稅收管理提供客觀依據。調查研究的主要內容是:
①國家經濟政策、稅收政策措施對稅收的影響。
②工農業生產、商品流通的發展變化,特別是稅源變化對稅收的影響。
③物價、利率、匯率變化及資金運動對稅收的影響。
④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成本費用升降、經濟效益及盈虧變化對稅收的影響。
⑤重點稅源的增減變化對稅收的影響。
⑥加強稅收管理以及組織收入措施等對稅收的影響。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各個時期的變化確定調查研究的重點和內容。
採取經常性調查和專題式調查的方式,充分運用稅務部門掌握的各種資料,分析情況,發現問題;開展與有關經濟部門的橫向聯繫,交換資料,互通信息,掌握經濟發展動態;建立重點企業稅源資料檔案,定期積累,分析變化情況;對組織收入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重點調查研究。揭露矛盾,挖掘潛力,改進工作,確保稅收計劃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