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創新體系
區域創新體系
區域創新體系(RIS)是一個新興的概念,自國家創新體系產生以後,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一個創新體系的研究熱潮。1992年,英國加的夫(Cardiff)大學的庫克教授最早提出並進行較為深入的研究,發表了一篇文章《區域創新體系:新歐洲的競爭規則》受到學術界的重視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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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創新體系研究得到重視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美國矽谷崛起,矽谷的神奇讓人們認識到區域在創新體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區域創新體系研究的另一個思想來源是產業集聚。
因此,區域創新體系的理論來源有兩個:一個是國家創新體系理論;另一個是漸進經濟學和現代區域發展理論。區域創新體系的內涵是指一個區域內有特色的、與地區資源相關聯的、推進創新的制度組織網路,其目的是推動區域內新技術或新知識的產生、流動、更新和轉化。
區域創新體系由主體要素(包括區域內的企業、大學、科研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區域內的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環境要素(包括體制、機制、政府或法制調控、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條件等)三個部分構成,具有輸出技術知識、物質產品和效益三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