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經典·天之藍”杯第十四屆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

“藍色經典·天之藍”杯第十四屆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

創辦於1984年的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已舉辦十三屆。經過二十多年的實踐和不斷創新,該賽事已成為弘揚民族藝術、普及音樂知識、發現和推出聲樂人才、引領和推動我國聲樂事業發展繁榮的重要平台,極大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藝術生活需求。經上級主管部門批複同意,中央電視台於2010年舉辦了第十四屆。

簡介


2010年3月28日晚,經過緊張籌備、層層選拔,“藍色經典·天之藍”杯第十四屆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拉開戰幕。創辦於1984年的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已成功舉辦十三屆。本屆大賽是歷屆參賽人數最多、參賽選手覆蓋面最廣、歷時最長的一屆。除海南省外,內地30個省市均組隊參賽,充分體現出大賽影響力和各參賽隊的參賽熱情。本屆大賽共有48支代表隊報名參賽,其中各地方電視台代表隊35支,軍隊系統代表隊5支,在京中央直屬機關及各部委代表隊8支;參賽選手共有3181人,其中將有534人參加美聲、民族、流行、原生態唱法的單項半決賽,2647人將進行合唱比賽的激烈角逐。賽程漫長“火燒”至七月。從3月28日起,美聲、民族、流行、原生態、合唱五大類別比賽將經過初賽、半決賽、團體決賽和個人單項決賽四個賽程。據了解,大賽自就開始籌備,各地初賽圓滿成功后,3月29日至4月10日,CCTV音樂頻道將首次播出大獎賽半決賽的精彩實況。大賽決賽將在4月11日的比賽啟動儀式后,從4月12日至5月6日先進行團體決賽,6月9日至6月26日進行五種唱法的單項決賽,7月2日,屆時,CCTV綜藝頻道將在黃金時間現場直播決賽及頒獎晚會實況。

實施辦法


組委會經過認真研究,制定出如下實施辦法。

比賽類別

本屆大賽分美聲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原生態唱法及合唱五個類別。
其中,美聲唱法中包括各類重唱;民族唱法中包括表演唱;流行唱法中包括“組合演唱”和“樂隊演唱”;原生態唱法中包括單人和多人演唱(主唱6人以內,輔助表演10人以內);合唱包括有伴奏的和無伴奏的多聲部男聲合唱、女聲合唱、混聲合唱(30人以上,60人以內)。

比賽項目

團體賽只進行演唱比賽。
在單項決賽中,五個類別除了均須進行演唱比賽以外,還需進行副賽,其中,美聲、民族、流行三個類別的副賽共三項,即在不同環節分別進行“藝術素質考核”、“表演素質考核”和“音樂素質考核”;合唱類別的副賽只需進行“音樂素質考核”;原生態類別的副賽只需進行“藝術素質考核”。
1、演唱比賽
參賽曲目:所選曲目要求內容健康、風格多樣、時代感強、易於傳唱。
半決賽每位選手演唱1首自選歌曲,新、老、中、外作品均可;團體決賽每位選手演唱1首自選歌曲,除美聲和合唱類別可演唱外國歌曲以外,民族和流行類別必須演唱中國歌曲,提倡演唱中國原創新歌;單項決賽除了原生態類別以外的每位(組)選手須準備3首自選歌曲(可包括1首外國歌曲,提倡演唱中國原創新歌)和一首規定曲目,規定曲目由組委會在團體決賽結束後下發給參加個人單項決賽的選手;美聲、民族、流行、合唱四個類別的規定曲目均為10首(美聲唱法男高、男中、女高、女中各10首,流行唱法視其參賽選手所涉及的風格種類再定);規定曲目只在選手進入第三輪最後一個環節時演唱,具體演唱曲目由選手當場從十首規定曲目中隨機抽取,此環節由樂隊現場伴奏。3首自選曲目在三輪比賽中每輪一首,不能重複演唱。原生態類別的選手須準備4首自選曲目。
曲目長度:合唱選手半決賽和決賽時的曲目長度限定在5分鐘以內;其他類別選手曲目長度不論半決賽、決賽均規定在4分鐘以內。凡曲目超長者均扣0.1-0.3分。
伴奏方式:美聲、民族、流行、原生態等類別的選手在參加半決賽和決賽時,均採用伴奏帶。伴奏帶由參賽歌手提供,DAT數碼帶、CD盤、MD等均可。伴奏帶可帶有人聲伴唱。允許人聲現場伴唱和特色樂器現場伴奏,伴唱演員和特色樂器演奏員的邀請由參賽隊或參賽歌手自行解決。進入團體決賽或單項決賽的選手,可更換半決賽時的曲目,但必須在團體決賽或單項決賽的賽前抽籤時提出更換要求,並將其曲目的歌譜和伴奏帶同時提交大賽組委會,一旦更換則不能以任何原因提出再次更換。
合唱中的有伴奏合唱必須現場伴奏,不能使用伴奏帶;伴奏樂隊人數不能超過8人(允許使用特色或打擊樂器),凡合唱隊員兼用樂器者不計在規定的樂隊人數中。合唱指揮允許各參賽隊外聘,但為了保證演唱質量,每位指揮只能應聘一個合唱隊。
演唱形式:各類唱法均鼓勵形式多樣,以增強觀賞性;合唱允許領唱,並提倡在不違背合唱藝術的技術規範的前提下,加入表演元素,以利合唱藝術更貼近大眾審美。
2、藝術素質考核:內容待定。
3、音樂素質考核:內容待定。
4、表演素質考核:內容待定。

參賽條件

1、組隊方式
地方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電視台為單位組隊。
中直文藝團體參加中國文聯選拔組隊;中直產業部門直屬文藝團體單獨組隊(包括中國鐵路文工團中國煤礦文工團、全國總工會文工團);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單獨組隊;中國教育電視台單獨組隊;中直各音像、演藝公司參加中國唱片總公司選拔組隊;中央音樂學院及中國音樂學院單獨組隊;中央民族大學和中央民族歌舞團單獨組隊;上述單位以外的北京地區的參賽者參加北京電視台選拔組隊。
軍隊以解放軍總政治部和各軍、兵種政治部及解放軍藝術學院為單位組隊;武警總部政治部單獨組隊;公安部政治部單獨組隊;各大軍區參賽選手參加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電視台選拔。
另外,在組隊上作出下列其它規定:
符合單獨組隊條件的平級藝術院團可以聯合組隊,但只限定為兩團聯合。
符合單獨組隊條件的藝術院團參賽隊的選手,其身份必須是本院團的正式職工或合法的簽約歌手。
符合單獨組隊條件藝術院團的歌手在徵得本單位同意后,可以參加其他符合單獨組隊條件單位的組隊選拔。
2、組隊要求
不分職業歌手和非職業歌手混合組隊。
各參賽隊的參賽節目規定為8個,在類別上不得少於4種;同一類別的數量不得超過3個;以男歌手為主的節目不得少於4個。
各參賽隊總人數不得超過80人。其中合唱人數限定為30人至60人;組合演唱人數限定為2至12人(在不突破總人數的前提下可以適當增加)。
所有參賽歌手的年齡限定為18周歲(含18周歲,1991年4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含35歲,1974年5月1日以後出生)。
基於原生態演唱的特殊性,原生態選手除主要演唱者的年齡嚴格按統一規定執行外,其他參與輔助演唱或表演的選手不受年齡限制。

評分辦法

1、評分辦法:演唱比賽採用按評委序號現場亮分的辦法。每位選手的演唱得分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分,藝術素質(表演素質、音樂素質)的得分該項目評委打分,兩項得分相加為該選手的最後得分。
2、記分標準:按百分制記分,總分100分,其中演唱99.5分,音樂素質0,2分,藝術素質0.1分,表演素質0.2分。參賽選手的曲目質量、演唱技巧、颱風表演、形象包裝等方面的綜合效果,將作為演唱評委的判分依據。
3、公正機制:大獎賽組委會將制定一套嚴格而有效的制度來確保大獎賽的公平、公正、公開。

比賽程序

比賽分 選拔賽、半決賽、決賽三個階段。
(一)、選拔賽:由各代表隊在本地或本單位進行。
(二)、半決賽:凡符合組隊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半決賽(名額不限)。半決賽只進行演唱比賽。經過半決賽產生出27個代表隊(每隊參賽節目8個,共216個)參加團體決賽。同時,在半決賽中每個類別各取30名(組)選手參加單項決賽。
半決賽在CCTV音樂頻道中播出。
(三)、決賽:分團體決賽和單項決賽。
團體決賽(25場)
從半決賽中產生的27個參賽隊參加團體決賽,共25場。
比賽項目:演唱比賽。
比賽方式:採用五輪淘汰的賽制進行比賽。
第一輪:27個參賽隊按組委會規定的抽籤辦法進行抽籤,分成9組(場)進行比賽;每組(場)三個隊同場比賽,每隊出場5名(組)選手(由各隊自行排兵布陣),其中必須有一組合唱;比賽結束后,按每隊總分排序,每組取前兩隊、9組共18隊進入下輪。
第二輪:18個參賽隊按抽籤順序分成6組進行比賽;每組三個隊同場比賽,每隊出場5名(組)選手(由各隊自行排兵布陣);比賽結束后,按每隊總分排序,每組取前兩隊、6組共12隊進入下輪。
第三輪:12個參賽隊按抽籤順序分成6組進行比賽;每組兩個隊同場比賽,每隊出場8名(組)選手;比賽結束后,按每隊總分排序,每組淘汰1個隊、6組共6個隊進入下輪。
第四輪:6個參賽隊按抽籤順序分成3組進行比賽(同上),每組淘汰1個隊、3組共3個隊進入下輪。三個淘汰隊均獲銅獎。
第五輪:3個參賽隊同場比賽,每隊出場8名(組)選手;比賽結束后,按每隊總分排序,決出金獎1個,銀獎2個。
單項比賽(共18場)
1、合唱類別(共3場)
從半決賽中決出的前30合唱隊,參加合唱類別的單項比賽。按兩輪三場晉級的賽制進行。其程序為:
第一輪(第一場):半決賽排序為單數的15支合唱隊參加第一場比賽,各演唱1首自選歌曲。
第一輪(第二場):半決賽排序為雙數的15支合唱隊參加第二場比賽,各演唱1首自選歌曲。兩場結束后,按30支隊的總分排序取前15名進入第二輪比賽。
第二輪(第三場):15支合唱隊各演唱1首自選曲目和進行音樂素質考核,決出合唱類別金獎1個、銀獎2個、銅獎3個和優秀獎6個。
2、原生態類別(共三場)
從半決賽中決出的原生態類別的前30名(組)選手,參加原生態類別的單項比賽。按兩輪三場晉級的賽制進行。其程序為:
第一輪(第一場):半決賽排序為單數的15名(組)選手參加第一場比賽,各演唱1首自選歌曲。
第一輪(第二場):半決賽排序為雙數的15名(組)選手參加第二場比賽,各演唱1首自選歌曲。兩場結束后,按30名(組)選手的總分排序取前15名進入第二輪比賽。
第二輪(第三場):15名(組)選手各演唱1首自選曲目和進行藝術素質考核,決出原生態金獎1個、銀獎2個、銅獎3個和優秀獎6個。
3、美聲類別(共四場)
從半決賽中決出的美聲類別的前30名(組)選手,參加美聲類別單項比賽。按三輪四場晉級的賽制進行。其程序為:
第一輪(第一場):各演唱1首自選歌曲和進行音樂素質考核。
第一輪(第二場):各演唱1首自選歌曲和進行音樂素質考核。兩場結束后,按30名(組)選手的總分排序取前20名進入第二輪比賽。
第二輪(第三場):20名(組)選手各演唱1首自選歌曲和進行藝術素質考核,根據兩項總分排序取前12名(組)選手進入第三輪。
第三輪(第四場):從12名(組)選手中,決出本屆大賽美聲唱法金獎1個、銀獎2個、銅獎3個和優秀獎6個。
分三個環節:
第一環節:12名(組)選手各演唱一首自選曲目,取前6名(組)選手進入下一環節。淘汰者獲優秀獎。
第二環節:6名(組)選手進行表演素質考核,取前3名(組)選手進入下一環節。淘汰者獲銅獎。
第三環節:3名(組)選手演唱一首規定曲目,決出1個金獎和2個銀獎。
4、民族類別(共四場)
從半決賽中決出的民族類別的前30名(組)選手,參加民族類別單項比賽。按三輪四場晉級的賽制進行。其程序為:
(同上)
第三輪(第四場):
從12名(組)選手中,決出本屆大賽民族唱法金獎1個、銀獎2個、銅獎3個和優秀獎6個。
5、流行類別(共四場)
從半決賽中決出的流行類別的前30名(組)選手,參加流行類別單項比賽。按三輪四場晉級的賽制進行。其程序為:
另外,在開賽前舉行一場隆重的大賽啟動儀式。
本屆大賽全部決賽場次為45場(團體決賽25場,單項決賽18場,啟動儀式1場,頒獎晚會1場),每場時長絕對控制在150分鐘以內。所有場次(不包括半決賽)均在CCTV綜藝頻道的黃金時間現場直播。

獎項設置

團體獎:27個(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優秀獎21個);
單項獎:60個(美聲、民族、流行、合唱、原生態各設金獎1個、銀獎2個、銅獎3個,優秀獎6個);
組織獎:10個;
總共97個獎項。

時間安排

初賽:2010年3月10日前各參賽代表隊完成初賽。
半決賽報名:2010年3月11日至20日,各代表隊領隊進京報名;按規定報送有關資料,組委會與公證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半決賽:2010年3月26日至4月8日。
啟動儀式:4月11日(星期日)。
團體決賽:連續25場團體決賽;
單項決賽:2010年6月12日至29日連續進行18場合唱、原生態、美聲、民族、流行五個類別的單項決賽;
頒獎晚會:7月3日(星期六)。

其他事宜

1、參賽隊到大賽辦公室報名時,須提交參賽選手的以下材料:
① 簡歷(5份)、②二寸免冠照片(5張)、③身份證複印件(1份)、④參賽歌曲歌詞和簡譜(5份)、⑤曲目版權使用證明。
2、所有參加半決賽的選手在報到時必須和組委會簽訂參賽協議書。
3、外地參賽隊(所有選手和一名領隊)的食宿由大獎賽組委會負責,往返路費由參賽隊(或歌手)自理;北京地區所有參賽隊的食宿自理。
4、本方案的解釋權屬第十四屆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組委會。
5、本方案未盡事項將以補充規則方式另行通知。
6、各地(單位)收到此函后,請將參賽與否及本賽區的比賽日程迅速反饋給大賽組委會。
大賽組委會辦公室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中路49號影視之家南樓1522室。郵編:100039。

獲獎名單


團體獎項

團體一等獎:空軍政治部文工團
團體二等獎:武警政治部文工團、新疆電視台

美聲

第十四屆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獲獎選手
第十四屆CCTV青年歌手電筒視大獎賽獲獎選手
金獎:陳蘇威(第一名);
銀獎:張妮(第二名)、周曉琳(第三名);
銅獎:鍾麗燕(第四名)、費琪芳(第五名)柯綠娃(第六名);

民族

金獎:王麗達(第一名);
銀獎:吳彥凝(第二名)、王喆(第三名);
銅獎:常思思(第四名)、王慶爽(第五名)、陳笠笠(第六名);

流行

金獎:阿魯阿卓(第一名);
銀獎:曹芙嘉(第二名)、馬海生(第三名);
銅獎:湯非(第四名)西爾艾力·賽來(第五名)、湯子星(第六名);

原生態

金獎:撒葉兒嗬組合(第一名);
銀獎:雲南楚雄阿乖佬彝歌隊(第二名)、其其格瑪(第三名);
銅獎:麥蓋提刀郎木卡姆組合(第四名)遊方歌組合(第五名)、雪蓮三姐妹組合(第六名);

合唱

金獎:中國武警男聲合唱團(第一名);
銀獎:解放軍藝術學院紅星合唱團(第二名)、西安音樂學院合唱團(第三名);
銅獎:瀋陽音樂學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團(第四名)、內蒙古草原星蒙古族青年合唱團(第五名)、天津大學合唱團(第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