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衛武官制度
禁衛武官制度
禁衛武官制度是指中國古代各王朝有關君主安全保衛及全國政治中心——首都治安防衛的職官制度,其核心職責是對皇帝及皇宮的安全保衛。禁衛武官制度史即是對歷史上禁衛武官組織系統、職掌、沿革及其與君主專制政治的關係等問題進行研究的政治制度史的分支領域。中國古代凡是與皇帝警衛、皇宮及京師治安保衛有關的官職都可以納入禁衛武官制度史的範疇進行研究。
晉代禁衛武官制度中,有領軍、護軍將軍及左右衛、武衛、前後左右四軍、驍騎、游擊諸將軍及步兵等五校尉。在《南巡碑》中,無領軍、護軍將軍,有左、右衛將軍及武衛、四軍、驍游等將軍。左衛將軍在《南巡碑》中凡三見,均在第1列:“左衛將軍、內都幢將、福祿子乙旃惠也拔”,“左衛將軍、內阿干、太子左衛帥、安吳子乙旃阿奴”,“左衛將軍、南部折紇真、平棘子李敷”。《南巡碑》中右衛將軍僅一見,第3列有“右衛將軍、駕部給事□〔惕〕乙@⑦小”。乙旃惠也拔、乙旃阿奴所任左衛將軍分別兼任內都幢將、太子左衛帥,均為實職禁衛武官。李敷以左衛將軍與南部折紇真疊任,恐怕只是表示其地位和某種榮寵身份,與禁衛長官可能並無關聯。為了認識這一問題,就需要對摺紇真一職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