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13條詞條名為劉駿的結果 展開
劉駿
南朝劉宋第五位皇帝
宋孝武帝劉駿(430年―464年),字休龍,小字道民,宋文帝劉義隆第三子,宋明帝劉彧異母兄。南朝劉宋第五位皇帝(453年—464年在位)。
初封武陵王,素不得寵,屢鎮外州,先後統軍討平雍州群蠻、參與北伐、平定縁江蠻和西陽蠻,屢立功勛,獲諸將推戴。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劉劭弒殺宋文帝之後,劉駿親率大軍討伐,很快便將其擊潰,奪取了皇位。
劉駿文章華敏,其組織的“大明文學詩壇”,打破了士庶門閥界標,在魏晉南北朝文學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他才藻甚美,所作詩文菁華璀璨,著有文集三十五卷。
大明八年(464年)五月,劉駿病逝,年三十五,在位十二年。廟號世祖,謚號孝武皇帝,葬於景寧陵。
人物關係
劉駿字休龍,小字道民,是宋文帝的第三個兒子。元嘉七年(430年),八月十六日出生。十五歲時,立為武陵王,食邑二千戶。《南史》記載劉駿:“少機穎,神明爽發,讀書七行俱下,才藻甚美,雄決愛武,長於騎射。”
元嘉十六年(439年),都督湘州軍事,任征虜將軍、湘州刺史,兼管石頭戍事務。
元嘉十七年(440年),升遷為使持節,都督南豫豫司雍並五州軍事,任南豫州刺史,將軍之職照舊擔任,還負責石頭戍。
元嘉二十一年(444年),又管轄秦州,晉陞為撫軍將軍。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因雍州刺史劉道產病死後,雍州境內的蠻族紛紛造反動亂,宋文帝為平息雍州群蠻叛亂,將劉駿外調為雍州刺史,擔任伐蠻總指揮,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荊州的襄陽、竟陵、南陽、順陽、新野六郡軍事、寧蠻校尉,持節、將軍職務照舊擔任。劉駿因此成為自東晉偏安江東后,百年來,第一位出鎮襄陽的皇室成員。劉駿到境雍州后,在沈慶之、朱修之、柳元景、宗愨等將領的輔助下,大力在雍州境內招募北方流民組建伐蠻軍,後來又接受了帶著北方義兵南歸劉宋的薛安都,組建了一支實力強大的荊雍兵。
劉駿在出任雍州刺史的三年多時間內,統領沈慶之、柳元景、王玄謨、朱修之、宗愨等將領,討平了雍州境內的驛道蠻、諸山蠻、鄖山蠻等蠻族的騷亂,前後俘獲了近十萬蠻族人口,納入國家編戶。同時,又在雍州境內,興修水利,與民休息,並任用劉秀之等修復六門堰,解決了雍州地界長期“堰久決壞、公私廢業”的問題,雍州由是連年大豐收,在雍州地界樹立了聲望。
元嘉二十五年(448年),調任都督南兗徐兗青冀幽六州豫州的梁郡軍事、安北將軍、徐州刺史,持節照舊擔任,鎮守彭城。不久,又兼任兗州刺史。
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宋文帝派出的東路北伐軍被北魏擊潰后,魏軍在北魏太武帝拓跋燾的指揮下,南下侵宋,攻佔東平(今山東東平)、鄒城(今山東鄒縣)。後來,魏軍兵分四路南下,兵鋒直指彭城,當時文帝諸子和劉宋宗室,多半畏懼魏人。唯獨鎮守彭城的徐、兗二州刺史的劉駿決心堅守彭城,但當時也駐在彭城的劉宋三軍統帥的江夏王、太尉劉義恭準備出城南逃,劉駿和部下張暢力諫勸阻,劉駿對劉義恭說:“皇叔你既然身為統帥,要走要留不是我能幹預得了的。可我身為一城之主,如果也放棄城池奔命逃生,我實在沒有臉再在朝廷任職,我一定要和彭城共存亡。”劉義恭聽罷,才決意堅守彭城。拓跋燾率大軍圍攻彭城,宋軍據城固守,魏軍不能克,於是繞過彭城,奔向留城。劉駿派部將嵇玄敬率軍提前進至留城,觀察魏軍的動向。魏軍後攻留城,留城守軍由於當地百姓協助,取得勝利,魏軍遭到失敗,於是又繞過留城,率軍南行。后,宋文帝詔令劉駿從彭城領兵向北襲擊屯駐於汝陽的北魏永昌王拓跋仁。劉駿接詔后,徵發境內一千五百多匹馬,親率宋軍直趨汝陽。北魏軍只預計到宋的救兵從壽陽來,對彭城方向的守軍掉以輕心。劉駿率軍突然逼向汝陽,殺北魏軍三千餘人,燒其輜重。魏軍大敗,慌忙東走。然魏軍探聽到宋軍后無援軍,便引軍突然反撲。宋軍戰敗,劉駿在宋兵掩護之下得以脫險,最後僅有九百人生還,戰馬只剩下四百多匹。宋文帝下詔嚴厲責備劉駿,降號為鎮軍將軍。後魏軍北返,路過離彭城幾十里處的安王陂暫時修養時,劉駿與其他彭城宋將請求劉義恭趁魏軍勞師疲憊之際襲擊魏軍,但劉義恭畏懼不敢截擊,並禁止將領私自帶兵出擊。次日,宋文帝詔令劉義恭全力追擊魏軍,劉義恭才派出一萬人馬出城追擊。但北魏軍提前得知了消息,丟棄鎧甲,走小道,輕裝加速撤回魏境。宋文帝聽聞魏軍平安返境,極為惱怒,斥責江北六州的劉宋守軍。其中下詔責備彭城宋軍未能及時在魏軍北返途中攔截魏軍,降劉駿為北中郎將。
元嘉二十八年(451年),劉駿晉陞為都督南兗州、南兗州刺史,鎮守山陽。不久升遷為都督江州、荊州的江夏豫州的西陽,晉熙新蔡四郡軍事、南中郎將、江州刺史,持節照舊擔任。當時劉宋境內的縁江蠻族趁劉宋北伐失敗,府庫空虛之際,舉族兵數萬發動叛亂侵犯江州,宋文帝派步兵校尉沈慶之等討伐,由劉駿統領各路大軍。劉駿隨即率軍與步兵校尉沈慶之合兵討伐,劉、沈兩路軍隊左右夾擊,縁江蠻族的叛軍不敵,僅不到兩個月就紛紛潰逃,不久縁江蠻族的叛亂被徹底平定。
元嘉三十年(453年)正月,太子劉劭發動叛亂弒殺了文帝,而此時劉駿正受詔為征南將軍、散騎常侍,統率軍隊在五洲(今湖北浠水西南),征討叛亂的西陽蠻族。此時,劉駿的部下董元嗣從建康返回,將太子劉劭弒殺文帝的事情告訴劉駿,劉駿大哭。而此時,在建康弒父自立的劉劭寫密信給輔助劉駿軍事的沈慶之,讓他殺死劉駿。沈慶之便拿著劉劭的信前去求見劉駿,將劉劭寫給他的書信呈上。劉駿閱后請求與母親辭別,沈慶之連忙說道:“下官蒙受先帝的厚恩,常常想要報答,怎麼能做對不起殿下的事呢?今天的事情,只是要看力量如何,殿下不用擔心。”而後劉駿與沈慶之商議起兵討逆的事,商議完后,劉駿鄭重地道:“家國的安危,就拜託將軍了。”於是任命沈慶之為征虜將軍、武昌內史,領府司馬,進行部署,安排起兵之事。
不久,劉駿從江陵起兵,率軍討伐劉劭,先後攻克南洲,溧州等地。至新亭修建營壘擊敗劉劭軍直逼建康,於是臧質等人響應,同舉義旗,由於劉駿長年鎮守在外,其軍隊也多歷經過沙場征戰,同時還獲得各方軍鎮的支持。相比之下,劉劭的建康禁軍顯然遜色許多,因此建康的禁軍很快便被劉駿的軍隊擊潰。五月劉駿攻下建康,斬偽皇帝劉劭及二兄劉濬。劉駿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文武百官各賜爵一等,參加過征戰的賜爵二等。對年邁、鰥夫寡婦、孤兒、病殘不能生存的,每人賜谷五斛。陳租舊債不再徵收。被罰服長期勞役的盡量寬恕。並追封文帝廟號為“太祖”,謚號“文皇帝”。
孝建元年(454年),由於劉義宣擔任荊州刺史長達十年,勢力強大,荊州地區地廣兵強,號稱“江左第一大州”,往往也是之前的異臣叛亂的根據地。孝武帝即位後為加強對荊州地區的控制,下詔調劉義宣為丞相、揚州刺史,以削弱其實力,但劉義宣“一不遵承”,不願交出兵權和離開荊州。后豫州刺史魯爽、車騎將軍江州刺史臧質、兗州刺史徐遺寶等人,因在劉駿即位后受冷落,不滿劉駿重用雍州勢力,鼓動劉義宣起兵謀反。同年二月,劉義宣在荊州稱帝,舉兵起事。孝武帝隨即任命安北司馬夏侯祖權、鎮軍將軍、南兗州刺史沈慶之參與平叛,同時遣撫軍將軍柳元景屯兵採石,南豫州刺史王玄謨於梁山江岸築卻月城,陳舟師,據險扼守。二十六日,王玄謨進據梁山。徐遺寶率先被夏侯祖權擊敗,棄眾逃走。四月二十日,沈慶之在歷陽的小峴大敗魯爽,斬殺魯爽。五月十八日,劉義宣等率軍進攻梁山,王玄謨手下出擊,當時西南風猛烈,於是因風縱火,焚燒劉義宣軍的舟船。劉義宣當時屯於西岸,營砦被燒毀殆盡,部隊奔潰,逃於江陵,被捕獲。同時,臧質命部將尹周之攻打西岸宋軍鬍子反部。當時,鬍子反正要到東岸王玄謨處商議軍情,聞聽急忙趕回。此時,偏將劉季之正拚死抵抗,向王玄謨求救,王玄謨命崔勛之與積弩將軍垣詢之馳援。二人抵達后,尹周之已攻陷西岸堡壘,並殺崔勛之和垣詢之,鬍子反等逃回東岸。臧質又命龐法起兵進南浦,欲自后掩擊王玄謨,但被垣護之的水軍擊敗。后臧質在城南布陣。王玄謨留老弱殘兵守城,率精兵出擊。薛安都首先擊潰臧質軍東南陣腳,劉季之、宗越又擊潰西北陣腳,臧質大敗。六月三日,臧質逃到武昌,被人斬殺,頭顱在京城傳遞示眾。
孝武帝在平定劉義宣之亂后,除七弟建平王劉宏,“謙儉周慎,禮賢接士”被孝武帝親愛重用外(一度擔任尚書令),基本不再信任和重用宗室親王,遂訂出車服制度二十四條以貶抑宗王,利用和設置典簽和行事加強對地方宗室親王的監察,大肆限制和削弱宗室親王的勢力。在地方重要州鎮出鎮任命上,以其幕府舊屬朱修之為荊州刺史(在任九年),打破了劉宋自開朝以來以宗室出鎮荊州的慣例和武帝遺照,又先後以檀和之、沈慶之為南兗州刺史,以劉延孫為南徐州刺史,以垣護之、申坦、王玄謨等為徐州刺史,改變了宋文帝元嘉年間以來,宗室輪流出鎮荊州、南徐州、南兗州、徐州等重要大州的局面,此外孝武帝一朝,也幾乎再無宗室鎮邊的任命。
宋孝武帝是一個頗有作為、積極改革制度的皇帝。《宋書》稱他“不欲威柄在人,親覽庶務”,他即位初,便改新亭為中興亭,以表達自己的中興之志。他在位期間,對當時的諸多領域均推行了系列改革舉措。
政治方面,他加強中央集權,強化皇權。即位初下詔撤除“錄尚書事”職銜,詔令政事不得全部讓尚書令、尚書僕射處理,責令尚書省較低級的官員尚書郎、尚書令史勤於政事。並開始以中書舍人戴法興、巢尚之、徐爰等人處理中樞機要事務,形成後代所謂“寒人掌機要”的政治局面,而由士族擔任的尚書令、尚書僕射只剩下在公文上簽名的權力。同時又分設兩位吏部尚書,取消五兵尚書,將人才官員的銓選大權徹底收歸皇帝手中。孝武帝的集權化統治也被史書稱為“主威獨運,官置百司,權不外假”。孝武帝同時重用江東寒門沈慶之與傖荒北人柳元景,依照兩人的功績,先後提拔為三公,開啟吳興沈氏與河東柳氏攀升為南朝高門的起始之路,並開創南朝寒門、寒人以軍功升為三公的先例。此外,孝武帝還提拔孤寒衰微的寒士袁粲;拔擢寒門出身的顏師伯、顏竣、劉秀之等成為高官重臣;起用鮑照、宗越、吳喜、劉胡、武念、卜天生等寒門人士,破格提拔和重用備受建康士族歧視的晚渡北人薛安都、崔道固、垣護之、柳元怙等,江南土著寒士鄧琬、沈文秀等。
孝武帝還通過改置州鎮的辦法削弱地方勢力,他即位初,將揚州分為揚州及東揚州二州;將東晉以來廢置不常的湘州(治今湖南長沙市)最後穩定地設立起來,分統原荊州所統長沙等八郡;后又分荊州、湘州、江州、豫州共八郡置郢州(治今湖北武漢市),橫跨數州之間;東晉以來,雍州僑置於荊州之內,無實際統治區域,宋文帝曾分荊州襄陽等五郡歸雍州統轄,治襄陽(今湖北襄樊市),孝武帝又進一步分荊州郡縣充實雍州無實土的僑郡縣,使雍州重鎮形成,並廢除荊州重兵來源的南蠻校尉,將其營戶兵力一律遷至建康,有效地削弱了荊州,瓦解其“分陝”地位,荊州因此再也不能發揮其昔日威脅建康朝政的影響。自東晉偏安江左以來的百餘年間數次威脅中央的荊、揚二州,經孝武帝的政區改革形成了荊、雍、郢、揚、東揚五州相互牽制的格局,東晉以來的荊、揚對立威脅京城建康的局面自此徹底終結。
同時,孝武帝創立典簽制,加強對出鎮宗室和地方的控制。孝武帝委任有真才實學的寒門士人擔任州鎮典簽,負責傳遞州鎮各項要務上報給中央審核,同時負責監督、傳達中央命令和輔助地方州鎮長官處理事務,並擁有隨時將情況直接報告朝廷的權力,州鎮起兵反抗朝廷的可能性大大削弱。從此,寒人掌機要、武夫掌兵權、典簽控州鎮成為南朝政治的慣例。
在行政區劃上,孝武帝在改置州鎮的同時,還設立了王畿制度。孝武帝一共分出揚州六郡和南徐州的南琅邪郡共七郡設置王畿。並將王畿作為中央派機構直接負責管轄的區域,高於畿外諸州的地位。孝武帝同時實行王畿制度與分割監察地方州鎮的政策,試圖在制度與實際兩個層面完成建立以一個中央王畿為核心控御四方的國家形態。
在整頓吏治方面,孝武帝創立御史中丞專道制度,提高御史監察的地位,加強對吏治的整頓。此制被後來齊梁陳所繼承並被北朝所借鑒。
孝武帝也對除邊鎮以外的地方兵權進行限制,大明七年,孝武帝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奸釁內發,變起倉卒者,不從此例”。同時,革除地方封君下屬對封君稱臣之制,進一步削弱地方封君的權力。
經濟上,孝武帝即位后,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抑制兼并、賑濟窮困、減免賦租、興修水利、精簡機構、開禁江海田塘、限制士族封山占水、禁止皇親顯貴經商逐利,恢復皇帝親自耕田的儀式。並於孝建元年,改鑄錢幣,是為“孝建四株”。同時,孝建元年(454年),孝武帝正式詔令開始課徵南徐州的僑民租,宣告自劉宋開國以來,也即晉末“義熙土斷”以來,京口北府系統所在的南徐州的二十二萬戶的僑戶免租和不土斷划籍的特權被正式取消。南徐州正式列入了劉宋朝廷的土斷和清查戶籍的範圍之列,這不僅增加了國家編戶,也沉重打擊了京口一帶的功勛高門和豪強大族。孝武帝又於當年,開始強力推行檢籍政策,把與商人等通婚、私下經商的士族,一律開除士族資格並黜為將吏,對那些被開除士籍,卻不肯服役逃亡對抗朝廷法令的人員,甚至改用軍法處置,抓到就斬殺,開南朝檢籍政策之先聲。
大明年間,孝武帝又撤併雍州各僑州郡縣,罷免雍州僑戶,將雍州南渡流民和土地結合起來,以統一僑戶和土著的戶籍,於大明元年(457年),完成了並省雍州所屬三郡十六縣為一郡,此外,又再省其餘僑置十三縣。對其他僑郡縣,則分實土郡縣以為僑郡縣境,進行屬籍,至大明五年(461年)完成了雍州的土斷屬籍,“又令九品以上租,使貧富相通”,加上孝武帝課租和清查了當年劉裕未土斷的南徐州二十二萬戶僑民,至此劉宋完成了土斷制。
魏晉以來,兵戶和奴婢淪為一種為人所不恥的賤戶。孝武帝於大明二年(458年),下詔軍戶免除軍籍成為平民。大明三年(459年),又下詔,對正在服無期徒刑、官吏奴婢中的老弱病殘者全都恢復自由。孝武帝同時免軍戶立郡縣,如曾令雍州“免軍戶為永興、安寧二縣,立建昌郡”,使其正式納入國家的編戶齊民。
此外,孝武帝還設立了台傳機構,加強中央財政,開南朝台傳機構和台傳御史監察地方財政之先河。
刑律上,孝武帝十分關心刑律審訊和整頓,多次親自聽訟,親自督察案件審理,是南北朝為數不多的熱衷於刑律整頓和法制改革的帝王。如規定對凡是判處死刑的案件,郡太守必須親自參加審訊,同時規定“若兩千石不能決,乃度廷尉。神州統外,移之刺史,刺史有疑,亦歸台獄。必令死者不怨,生者無恨”。又於大明七年四月詔令“自非臨軍戰陳,一不得專殺。其罪甚重辟者,皆如舊先上須報,有司嚴加昕察。犯者以殺人罪論。”這兩條詔令的頒布在當時是有十分重要的進步意義的,因為它首次以皇帝的詔令,正式確立了最早的死刑複核制度。
在禁衛武官制度上,孝武帝“初置殿門及上閤屯兵”,創立直閣將軍制度。又復置了魏晉以來不設的衛尉武官制度,同時還復置了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武衛將軍、武騎常侍,大大強化中央禁衛軍權,被南朝各代所延續。
在軍制上,孝武帝始以制局監掌控軍權。這從制度上,正式開啟南朝寒門武人秉承皇帝旨令,掌控禁衛軍權,專典兵力之先河,進一步加強了皇權對軍隊的直接控制。
佛教政策方面,他一方面支持和弘揚佛教,禮敬高僧;另一方面又整肅沙門,改革僧官制度,利用僧官管理僧眾,實現了朝廷對佛教徒的控制,以防範僧尼干預軍政事務,沙汰無品行的僧尼,整頓佛教不正之風。
禮樂制度方面,孝武帝即位初,便下詔建造孔廟,用諸侯之禮祭祀。同時“立明堂,造五輅”,派使臣前往山嶽祭祀。在樂制上,孝武帝制定了新的與漢、曹魏、西晉時的不同宗廟的樂制,即把宗廟和郊祀混為一同的宗廟樂制。其後宗廟的樂制在郊祀和明堂也被使用,這些儀禮具有以前所沒有的緊密關係。
孝建三年(456年),孝武帝因為歷城(今濟南)是軍事要地,打算將青州州治由原先的東陽城移併到第一線的歷城與冀州並鎮以鞏固邊防。當時,朝中不少大臣都持反對意見,認為州治所在不宜移到第一線。這時,長期鎮守青州的寧朔將軍,青、冀二州刺史垣護之站出來說道:“青州北面有黃河、濟河,又有很多池沼,不是北魏所要進攻的地方。每次北魏來擄掠,一定要通過歷城,將青冀二州的州治所在合併鎮守在歷城,這是治理邊境的謀略啊!如果我們把青州移鎮到歷城與冀州並置,那麼北面靠近黃河,便於北人前來歸順,對近處,一旦北魏擾邊,又便於集中二州兵力迅速遏制北魏侵擾,止息民患,對遠方還可以宣揚我朝王威,因此青州遷鎮歷城是安定邊境的上計。”孝武帝聽后,極為讚賞認同。遂力排眾議,下詔將青州州治由遠離前線的東陽移併到第一線的歷城與冀州並鎮。
大明二年(458年),北魏文成帝拓跋浚派北魏散騎常侍、鎮西將軍、天水公封敕文和北魏隴西王源賀率軍侵犯劉宋青州,又使北魏窟壞公、五軍公等率馬、步軍數萬人渡過黃河下游的濟水企圖攻佔劉宋在淮河以北的青州等地。劉宋青、兗二州告急,孝武帝以顏師伯為青州刺史,調積射將軍殷孝祖趕赴前線,又派遣司空參軍卜天生率領大軍等會師,一起抗擊北魏大軍。顏師伯一月之內四戰四捷,斬殺北魏大將樹蘭、窟壞公、五軍公等人,擊潰魏軍。卜天生、殷孝祖等宋軍將領率軍擊敗北魏大將張懷之和北魏隴西王源賀。魏軍全線潰敗,宋軍乘勝追擊,接連收復杜梁、申城、東平、臨邑、縻溝等在元嘉北伐期間被北魏侵佔的濟水北岸的城池,宋軍將魏軍趕回了黃河下游的北岸。魏軍撤軍途中,投河淹死的士兵不計其數。宋孝武帝聽聞前線戰報,嘉獎前線宋軍戰功,下詔說:“北魏驅派賊軍,圖謀侵掠邊塞,輔國將軍、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運用謀略,指揮軍隊,隨機應變。濟州守軍奮力搏鬥,一月之中,四次報捷。下屬將領指揮的軍隊和其他援軍,也十分英勇,齊心協力報效國家,屢次斬殺北魏首領,大量殲滅敵人。朕因此大為嘉許讚歎,由衷高興。宜派遣使者慰勞,並命令輔國將軍府詳細考評戰功,及時上報朝廷。”
宋孝武帝在他的在位十二年,除平定早年叛亂的劉義宣外,還先後誅殺了南平王劉鑠和武昌王劉渾,平定了竟陵王劉誕、海陵王劉休茂的叛亂。
元嘉三十年(453年),孝武帝稱帝即位當年,南平王劉鑠因歸順較晚,同時在任藩王時,兩人就有間隙,劉鑠時常譏笑和侮辱當時最不被文帝重視的劉駿,且劉鑠在劉劭弒殺文帝后,歸附劉劭,據兵對抗劉駿。宋孝武帝劉駿即位后,以劉鑠有異志,調劉鑠為司空,賜葯死,時年二十三。
大明二年(458年),海陵王劉休茂因性情急疾,欲自專,不滿天天被劉駿派出的典簽官監視,於是起兵殺了典簽官,不久被鎮壓,孝武帝隨後命人將其推在中門斬首,時年十七。
大明三年(459年),竟陵王劉誕知道孝武帝畏忌他,也暗作準備,借口魏人入侵,修整廣陵城池,積聚糧草兵器以自固。有人告劉誕欲反,孝武帝下令將劉誕降爵,劉誕不服,抗命不受,並殺兗州刺史垣閬,據廣陵謀反,並邀淮北諸鎮參與。孝武帝命以始興公沈慶之為車騎大將軍、南兗州刺史,將兵討劉誕,圍廣陵。城破,劉誕被殺,時年二十七。孝武帝聽到廣陵已破,劉誕死,高興極了。他出宣陽門,命左右皆呼萬歲。侍中蔡興宗陪侍,獨不呼萬歲。孝武問他:“卿何獨不呼?”蔡興宗說:“陛下今日正應涕泣行誅,豈得皆稱萬歲!”孝武帝聽后,默然回宮。
孝武帝大肆削弱宗室,使宗室開始羸弱,加劇了宗室對朝廷的畏懼和不信任,為其死後十幾年間劉宋宗室進一步內鬥直到滅亡埋下隱患。
孝武帝劉駿統治末年,一改前期的息兵簡政的風格,開始居傲自滿,大興土木,擴建宮室,牆上和柱子上都用錦繡裝飾,又傾盡府藏,大行賞賜寵愛的妻妾和臣屬,更毀當年武帝所居密室,興建玉燭殿。
此外,劉駿末年,好酒奢靡、貪財好利,甚至和進京刺史一塊兒賭博,限令他們進獻貢奉,直到把他們的錢贏光才停止。史書稱他晚年“終日酣飲,少有醒時”經常是伏在案几上昏睡過去,有時一旦外面有急事呈奏,他馬上抖擻精神,整理好容裝,一點酒意都沒有,接著就批改公文。
孝武帝晚年動員大量民力,在龍山開鑿山路幾十里,厚葬殷貴妃。自從江南有葬禮以來,還從來沒有過場面這麼隆重的葬禮。在幾次和臣屬來到殷貴妃的墓前憑弔時,更大加賞賜哭殷貴妃哭得很悲傷的臣屬,劉德願因此得到了豫州刺史的官職(並未上任)。
大明七年(463年)十二月,浙江等地因為劇烈旱災,造成嚴重的大飢荒,浙江十分之六的戶口餓死逃散。但此時孝武帝劉駿已經病重。
大明八年(464)正月六日,孝武帝在病床下詔說:“東方去年收成不好,需立馬組織貨源賑濟。販米粟的商人,不徵收途中雜稅。”同年二月又在臨終前,下詔說:“去年東方乾旱,收成銳減。窮困之家離鄉逃荒,流落街頭,我很同情他們。可開倉放糧給建康、秣陵二縣,適時賑濟。若救災不及時,導致社會動蕩,要嚴加法辦。”
大明八年(464)二月十六日,宋孝武帝劉駿在玉燭殿駕崩,時年三十五歲。遺命太宰劉義恭、尚書令柳元景、始興公沈慶之、尚書中事顏師伯、領軍將軍王玄謨,五人擔任輔政大臣,輔佐太子劉子業。同時詔令“劉義恭和柳元景進入內城居住,朝廷事務,無論大小,全都要奏啟二人。國家大事要和始興公沈慶之商量決定。如果有軍務,就全都委託沈慶之處理。尚書府的事務,託付給顏師伯處理。統領外監事務,交給王玄謨處理。”七月三日,宋孝武帝劉駿葬於丹陽秣陵縣岩山景寧陵,上廟號“世祖”,謚號“孝武皇帝”。
宋孝武帝即位后實施了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強化皇權的舉措。他通過撤除“錄尚書事”職銜,並開始以中書舍人戴法興、巢尚之、蔡閑等人處理中樞機要事務,由士族擔任的尚書令、尚書僕射只剩下在公文上簽名的權利,形成了後代所謂“寒人掌機要”的政治局面,孝武帝的集權化統治也被史書稱為“主威獨運,官置百司,權不外假”。孝武帝同時重用江東寒門沈慶之與傖荒北人柳元景,依照兩人的功績,先後提拔為三公,開啟吳興沈氏與河東柳氏攀升為南朝高門的起始之路,並開創南朝寒門、寒人以軍功升為三公的先例。此外,孝武帝還提拔孤寒衰微的袁粲為員外散騎侍郎和侍中;拔擢寒門出身的顏師伯、顏竣、劉秀之等成為高官重臣;重用卜天生、鮑照、宗越、徐爰、鄧琬、吳喜、沈文秀、劉胡、武念、畢眾敬、張興世等寒門士人,以及薛安都、崔道固、垣護之、柳元怙等晚渡北人。
宋孝武帝極為重視人才的選拔,其用人不論門第,孝武一朝許多寒門士人廣泛參與朝政。孝武帝在位期間多次下詔:“四方秀孝,非才勿舉,獻答允值,即就銓擢”,各地士人孝子,沒才能的不舉薦,對答中肯的,立即擢用。若沒有什麼長處,只賜名譽;如有收受賄賂,舉薦中弄虛作假的,削職為民,永不啟用。大明六年,又下令各地獎賞才能卓著的人士,確有真才實學,品德高潔,淡漠名利,不攀權貴,或學貫古今,能經邦緯國,正直廉潔奉公,在百姓中德高望重的,都登記姓名報上朝廷。孝武帝重用的寒人和寒士如袁粲、柳元景、薛安都、吳喜、顏師伯、劉秀之、沈文秀、鄧琬、卜天生、鮑照、宗越、徐爰、張興世、畢眾敬等,皆為一時英傑。
刑律方面,孝武帝對審訊制度作出兩項重要的規定。第一,對凡是判處死刑的案件,郡太守必須親自參加審訊,並且“若兩千石不能決,乃度廷尉。神州統外,移之刺史,刺史有疑,亦歸台獄。必令死者不怨,生者無恨。”第二,鑒於魏晉以來,刺史、太守皆帶軍職,甚至不少縣令也帶“將軍”的稱號,他們往往跋扈一方,“大辟之罪皆自己決”或借口執行軍法任意殺人,而不顧正式的刑律,導致刑法制度紊亂的局面頻繁出現,孝武帝於大明七年四月下詔:“如果不是戰場作戰,不能再擅自殺人。如罪大惡極該當處死的,也應該遵循國家的法律條文先行上報,有關衙門要嚴加督察。再有違犯者以殺人罪論處。”這條詔令的頒布在當時是有十分重要的進步意義的。王夫之曾高度評價孝武帝此詔,解決了三代秦漢以來諸侯官吏恃權專殺不能革除的問題,稱讚孝武帝此舉“法乃永利而極乎善”。又在大明三年下詔說:“廷尉對於遠近疑案,本應作判決,但一遇到疑難案子,動輒要過很長時間,百姓為此困苦,官吏乘機徇私情。從今日起,犯人押到,卷宗文書送到了就通報,我要仔細審理,不積壓案件。如果文案繁雜,證據不足,必須親自審查,以弄清真相。從今以後依舊聽訴訟”;大明七年,詔令重申“簡約法律,要考慮到有利於百姓”。
政區方面,孝武帝通過改置州鎮的辦法削弱地方勢力,他即位初,將揚州分為揚州及東揚州二州;將東晉以來廢置不常的湘州(治今湖南長沙市)最後穩定地設立起來,分統原荊州所統長沙等八郡;后又分荊州、湘州、江州、豫州共八郡置郢州(治今湖北武漢市),橫跨數州之間;東晉以來,雍州僑置於荊州之內,無實際統治區域,宋文帝曾分荊州襄陽等五郡歸雍州統轄,治襄陽(今湖北襄樊市),劉駿又進一步分荊州郡縣充實雍州無實土的僑郡縣,使雍州重鎮形成,荊州因此再也不能發揮其昔日威脅建康朝政的影響,以至宋末沈攸之起兵失敗之後,“江陵素畏襄陽人”的局面已大致形成。此外孝武帝還提高府州傳遞文書的官員——典簽(簽帥)的地位,通過委任有真才實學的寒門士人擔任州鎮軍府掌管文書的典簽,使其往來於朝廷與州府之間,讓他們負責傳遞州鎮各項要務上報給中央審核,同時負責監督,傳達中央命令和輔助地方州鎮長官處理事務,並擁有隨時將情況直接報告朝廷的權力,州鎮起兵反抗朝廷的可能性大大削弱。
官制方面,鑒於魏晉以來,由於朝政官僚皆為士家大族所壟斷,負有“掌督司百僚”職責的御史中丞之職始終不受重視,幾乎淪為擺設。宋孝武帝為此設立御史中丞專道制度以提高和恢復御史中丞的地位,加強對吏治的整頓。同時,他削弱東宮官屬、加強皇宮禁衛,設置二吏部尚書,取消五兵尚書,將人才官員的銓選大權徹底收歸皇帝手中。禁衛武官制度方面,孝武帝創立直閤將軍制度。此外,孝武帝還復置了魏晉以來不設的衛尉武官制度,同時還復置了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武衛將軍、武騎常侍,大大強化中央禁衛軍權,被南朝各代所延續,其中有些禁衛武官制度如武衛將軍,雖然從名稱上看是復置,但其和漢魏所設的武衛將軍已是兩類完全不同屬性的官職。魏晉以來郡縣官多為士家大族把持,而且一任六年,時間很長,不僅加劇了官員分配的緊張,而且往往導致一些大族得以在地方不斷壯大和扶持勢力,從《宋書》的各列傳人物地方任職時間的記載來看,自宋文帝元嘉中後期,很多地方州郡長官,更多地是三、四年一任,有的甚至不到一年,郡縣官六年制事實上,已經名存實亡,越來越不適應於時局的發展。孝武帝對此進行改革,從制度上予以調整和承認,詔令郡縣官的任免應以實際才幹為主,取消郡縣官任免的入仕年限的門檻並縮短其任期,將郡縣官的一任六年改為三年,此後的齊梁陳更是把郡縣官的任期進一步縮減。同時,孝武帝開始以制局監掌控禁衛軍權。制局監原是南朝領軍將軍的下屬機構,多以寒門武人充任。但自孝武帝孝建年間始“制局用事,與領軍分權,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領軍垂拱而已”。這從制度上,進一步加強了皇權對軍隊的直接控制。
民爵制度方面,孝武帝始行南朝民爵制度,南朝的民爵從孝武帝孝建元年(454年)開始,平均三年被賜予一次。
其他政治方面,孝武帝還限制除邊鎮以外的地方兵權,革除地方封君下屬對封君稱臣之制。大明七年,孝武帝詔令:“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奸釁內發,變起倉卒者,不從此例”。據《宋書》記載:“先是,郡縣為封國者,內史、相併於國主稱臣,去任便止。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為下官致敬。”
此外,孝武帝任內諸多改革,經常被人忽視的一條就是設立王畿。大明三年,孝武帝以揚州所統六郡為王畿。次年,又將南琅邪郡划入王畿區域。從《宋書。孝武帝本紀》提到孝武帝的王畿詔令,來看,孝武帝是將王畿作為中央派機構直接負責管轄的區域,高於畿外諸州的地位。有學者認為孝武帝同時實行王畿制度和分割荊州的政策,是試圖在制度與實際兩個層面完成以一個中央王畿為核心控御四方的國家形態。也有學者認為孝武帝設立王畿和他對明堂建設、山嶽祭祀等禮制改革一樣,目的是欲建立一個以建康為中心的天下觀。
一、勸課農桑,減免賦稅。孝建元年,宋孝武帝下詔說“農業是國家的根本,選賢任能是強國的必由之路。內難未平,政令不通,衣食浪費,國無棟樑之才,我內心愧疚,睡夢中都忘不了。各地官員,要認真根據以前的法規,督導百姓勤勞耕作以盡地利。致力耕田擅於儲藏的,為他揚名。”大明三年,孝武帝又下詔說“舊租舊債,一律免除。勤勞耕作的百姓,量才錄用。孝悌仁義之士,賜爵一級。孤老貧疾者,每人賜谷十斛。督百姓耕作的官吏,全都有賞。百姓缺糧種,隨時貸給。有辦法勸導百姓勤耕細作的官吏,提陞官職。”大明二年,下令各地賑濟因豪強兼并,造成困窘和缺衣少食的百姓,同時又詔令地方官吏要好好體貼百姓。大明三年對京城管轄內的貧困之家,減免一年租稅。又因荊州飢荒,下令免除荊州之前的租稅。大明四年,詔令:“節氣不順,染病者眾多,想到百姓的疾苦,很傷感。可派使臣安撫慰問,並給他們藥物,逝去親人的家庭,適當給予賑濟。”大明五年,詔令“自此以後,鰥夫貧民殘疾老人,一一上報減免租稅”,同時“窮困之家,賜給柴米”。大明六年,先後下令免除南兗州、徐州、南徐州、雍州等地的租稅。大明七年,詔令“對貧困的家庭,開倉給以賑濟”,又詔令“派使臣巡視慰問,了解百姓疾苦,鰥寡、孤老、病殘難以自存的,賜給粟帛,年邁的另賜給羊酒”。
二、罷免僑戶,實行土斷。宋孝武帝即位后,為解決元嘉年間以來版籍混亂,南渡僑民不注戶籍淪為流民的人數增多致盜賊蜂起,而南方土著居民依附於大族的人數也日漸增多的情況,採取撤併僑州郡縣,罷免僑戶,將流民和土地結合起來以統一僑戶和土著的戶籍的措施。於大明元年(457年)和大明五年(461年)先後撤雍州各僑郡縣,合併新舊僑郡,並將無實土的僑郡縣並在有實土的郡縣上,將新舊僑戶合籍並將流民落籍於實土郡縣。
三、抑制兼并,限制士族封山占水。為解決元嘉中後期以來的士族豪強“熂山封水,保為家利”的巧取豪奪,大肆兼并使國家喪失大量戶籍人口的局面,孝武帝於孝建元年(454年)和孝建二年(455年)先後頒布條例,限制士族封山占水,詔令官府與平民百姓交易,一定要公平合理。對官家佔有的江海田塘,一律開禁。對皇親顯貴逐利,也一律禁止。對豪強大族的各園苑圈佔面積太大,妨礙商業活動的盡量開放,給予貧民經營。
四、課租僑戶,始行檢籍。孝建元年,“始課南徐州僑民租。”宣告自晉末“義熙土斷”以來,京口所在的南徐州的僑戶免租的特權被正式取消。東晉以來,南徐州是北來僑民最集中的地方,據統計一共超過了二十二萬戶,而僑民中的普通百姓又大多成為京口豪強的依附人口,對朝廷不承擔義務。劉裕在晉末推行“義熙土斷”時,由於是北府軍所在,功勛武將也多居於此,故南徐州始終不在劉宋前期的土斷和清查戶籍的範圍之內。孝武帝始課南徐州僑民租,宣告南徐州正式列入了朝廷的土斷和清查戶籍的範圍之列,這不僅增加了國家編戶,也沉重打擊了豪強大族。孝武帝又於當年始行南朝檢籍政策。據史書記載當時“凡諸郡士族婚官點(玷)雜者,悉黜為將吏,而人情驚怨,並不服役,逃竄山湖,聚為寇盜。”“加以嚴刑不能禁。乃改用軍法,得便斬之。”可知,孝武帝以極其強硬鐵腕的手段,推行檢籍,嚴厲打擊了行為不正的士族豪強,也一定程度上整頓了當時的門閥制度。
五、赦免兵戶和奴婢,改鑄錢幣。魏晉以來,兵戶和奴婢淪為一種為人所不恥的賤戶。宋孝武帝於大明二年(458年),下詔軍戶免除軍籍成為平民。大明三年(459年),又下詔,對正在服無期徒刑、官吏奴婢中的老弱病殘者全都恢復自由。孝武帝還免軍戶立郡縣,如令雍州“免軍戶為永興、安寧二縣,立建昌郡”,使他們成為正式的編戶齊民。鑒於元嘉末年因北魏南侵造成劉宋社會經濟蕭條,財政危機凸顯,貨幣流通混亂,流通量減少,導致民間流通中的錢幣的重量不斷減輕,孝武帝於孝建元年(454年),改鑄錢幣,鑄四株錢。這就是有名的“孝建四銖”。一方面整頓錢幣流通混亂的局面,解決因經濟衰退導致民間對錢幣流通量的需求,另一方面則試圖將財政大權收歸中央以集中財權。
六、始設台傳機構,加強中央財政。東晉以來,地方州郡長官不僅控制了地方財政,侵奪地方上交中央財物,私自擅用台庫現錢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甚至出現地方官一邊濫用科調,自辟財源,但對上供中央的租賦卻無所用心,嚴重影響了中央財政和中央租賦的正常採集。孝武帝即位后,為從制度上杜絕地方州鎮截留和濫用上交中央財政的現象,開始設置台傳機構,並派御史職掌,負責經辦地方台倉、台庫。從此,地方州郡長官若需動用台庫錢物,必須通過台傳機構的審查,對規定的地方上交中央的財政數額,一律需經台傳機構負責監督和審核,這與前代地方官員肆意擅用和截留台庫財物的情況已大為不同。同時台傳機構還有監督地方科調和監督地方徵集租賦的職責。這是試圖從制度上加強中央監察地方財政,加強對入京財賦控制的重要舉措。這一制度為後來歷代南朝皇帝所堅持。其職能和作用在南朝也在不斷得到強化,到梁武帝時,更是進一步將州郡"祿米絹帛"也納入了台傳體系。
七、頒布“佔山格”。魏晉以來,士族豪門兼并土地,佔山護林,屢禁無效。因晉末戰亂的創傷,門閥士族遭到重創,故劉宋初期,多次下令嚴禁,確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自宋文帝元嘉中後期以來,在社會逐漸安定,經濟生產也得到快速發展的同時,豪強士族大肆兼并、佔山護林,不許普通百姓進入的問題又頻繁出現,且越來越嚴重,當時所謂“富強者兼嶺而占,貧弱者薪蘇(柴薪)無托”。針對此問題,孝武帝即位初便下詔禁止士族封山占水。不過從十年以後的大明七年的孝武帝的詔令,可知禁令隨著時間的累計,越來越沒成效。因此,大明七年孝武帝在下詔重申原先的禁令后,又從羊希之議,廢除壬展之科,改革山澤產權管理制度。頒布“佔山格”的律文,規定官僚貴族及百姓可按品秩高低佔有山澤,並要求把所佔山澤數目登入貲產簿以備以此按資產的多少分等征貲稅,即“皆依定格,條上貲簿”,自當條上貲簿,一體納稅;又詔令先佔不足者的普通百姓,可依法佔足山澤,“若先已佔山,不得更占;先佔闕(缺)少,依限占足”。同時規定若有違反和超過限額,依律治罪。以限制當時士族封山占水而平民百姓卻無此特權的嚴重現象。私人合法取得山林產權后,山林開放成為常態,從此產權國有與私有並存,緩和了社會矛盾,進一步推動了南方的開發,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宋孝武帝劉駿在位的十二年中,在對外軍事成就上,可圈可點,以大明二年的青州之戰最為顯著,此次戰役劉宋不僅擊潰了魏軍,也收復了元嘉年間被北魏侵佔的濟水北岸的失土,是劉宋自元嘉三次北伐失敗以來,對北魏取得的首場大勝。據《宋書》《南史》《資治通鑒》記載,孝武帝劉駿在位的十二年期間,除在大明二年的青州之戰外,另有大明四年,楊歸子率軍在北陰平擊敗北魏軍。可見孝武一朝的軍事較元嘉年間已有所好轉。此外,孝武帝還進行了軍制改革,早在大明二年(458年)就詔令罷除軍戶,其任內停止了諸多基於“世兵制”之上的政策,漢末興起的“世兵制”從此退出了南朝的歷史舞台,取而代之的“徵兵制”和“募兵制”則開始復興。
同時,孝武帝也有意經略北方。首先他經常巡閱軍隊,“練莞訓旅”;其次,獎勵養馬,孝武帝鑒於元嘉末年劉宋北伐慘敗的教訓,有意訓練騎兵,滋養戰馬,以加強軍備。於孝建三年五月,“制荊、徐、兗、豫、雍、青、冀七州統內,家有馬一匹者,蠲復一丁”。再次,他排除眾議,接受垣護之的建議,決定把原在東陽的青州州治前移到位於第一線的歷城與冀州並置,對北魏形成雙側壓力,此舉意義正如垣護之所言:“青州北有河、濟,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由歷城,二州並鎮,此經遠之略也。北又近河,歸順者易,近息民患,遠申王威,安邊之上計也。”
一、建造孔廟,恢復禮樂。孝武帝劉駿即位初年,就下詔說:“孔子的思想恩澤天下,周朝的維持、漢朝的興隆全依靠孔子思想。歷朝歷代,都很推崇。而我朝卻沒有祭祀。國家災難深重,奮力為國的忠勇之士,就是孔子學說教導出來的。應時刻記著孔子的恩澤,不要忘記。建造孔廟,用諸侯之禮祭祀他。”同時,“立明堂,造五輅”,又使“六官修親桑之禮”,以恢復禮樂制度。大明七年,又下詔:“尊奉周禮,到盛唐祭九疑,往勃海祀蓬萊,是歷朝的垂訓,前賢的遺教......可派使臣前往祭奠。”《宋書。志。第八。禮》明確記載:“舊有充庭之制......晉江左廢絕,宋孝武大明中修復。”
二、支持佛教,整肅沙門。宋孝武帝在位期間對佛教比較支持,他善待高僧,整肅佛教不正之風,對佛教的建康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孝武帝即位后,遣使征高僧僧導,僧導欣然應詔,來到京師中興寺,孝武帝親自出宮迎接他進京。僧導因孝武帝剛剛登位,三綱更始,緬懷往昔,感慨萬端,悲不自勝。孝武帝也是哽咽良久,僧導於瓦官寺開講《維摩詰經》,孝武帝親往聽講,公卿大臣無不必集。此外,孝武帝統治時期,對於僧團的混亂局面,曾詔令整肅沙門。大明二年下詔:佛法訛替,沙門混雜.....敗亂風俗.....精加沙汰,後有違犯,嚴加誅坐。於是,設諸條禁,自非戒行精苦,並使還俗。同時孝武帝即位之初便建立僧官制度,都邑僧正釋法穎,是南朝中央級僧官的先例;利用僧官管理僧眾,實現了朝廷對佛教徒的控制。孝武帝禮敬高僧,整肅佛門,對佛教的正本清源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登作樂山詩》
《玉台新詠》
《詠史詩》
《北伐詩》
《自君之出矣》
《離合詩》
《游覆舟山詩》
《登魯山詩》
《濟曲阿后湖詩》
《與廬陵王紹別詩》
《幸中興堂餞江夏王詩》
《拜衡陽文王義季墓詩》
《七夕》(二首)
《丁督護歌》(六首)
《初秋詩》
《秋夜詩》
《四時詩》
《齋中望月詩》
《之江州詩》
《華林都亭曲水聯句產柏梁體詩》
《濟曲阿后湖詩》
《傷宣貴妃擬漢武帝李夫人賦》
關係 | 人物 | 備註 |
父親 | 宋文帝劉義隆 | |
母親 | 昭太後路惠男 | |
后妃 | 文穆皇后王憲嫄 | |
陳淑媛 | ||
阮容華 | ||
徐昭容 | ||
何淑儀 | ||
史昭華 | ||
殷貴妃 | ||
何婕妤 | ||
謝昭容 | ||
江婕妤 | ||
史昭儀 | ||
江美人 | ||
楊婕妤 | ||
杜容華 | 生劉子悅 | |
長子 | 前廢帝劉子業 | 母文穆皇后王憲嫄 |
次子 | 豫章王劉子尚 | 母文穆皇后王憲嫄 |
三子 | 晉安王劉子勛 | 母陳淑媛 |
四子 | 安陸王劉子綏 | 母阮容華 |
五子 | 劉子深 | 母徐昭容,未封,早夭 |
六子 | 尋陽王劉子房 | 母何淑儀 |
七子 | 臨海王劉子頊 | 母史昭華 |
八子 | 始平孝敬王劉子鸞 | 母殷貴妃 |
九子 | 永嘉王劉子仁 | 母徐昭容 |
十子 | 劉子鳳 | 母何婕妤,未封,早夭 |
十一子 | 始安王劉子真 | 母謝昭容 |
十二子 | 劉子玄 | 母江婕妤,未封,早夭 |
十三子 | 邵陵王劉子元 | 母史昭儀 |
十四子 | 齊敬王劉子羽 | 母殷貴妃 |
十五子 | 劉子衡 | 母江美人,未封,早夭 |
十六子 | 淮南王劉子孟 | 母楊婕妤 |
十七子 | 劉子況 | 母江婕妤,未封,早夭 |
十八子 | 南平王劉子產 | 母徐昭容 |
十九子 | 晉陵孝王劉子云 | 母殷貴妃 |
二十子 | 劉子文 | 母殷貴妃,未封,早夭 |
二十一子 | 廬陵王劉子輿 | 母楊婕妤 |
二十二子 | 南海哀王劉子師 | 母殷貴妃 |
二十三子 | 淮陽思王劉子霄 | 母江婕妤 |
二十四子 | 劉子雍 | 母謝昭容,未封,早夭 |
二十五子 | 劉子趨 | 母何婕妤,未封,被宋明帝所殺 |
二十六子 | 劉子期 | 母江美人,未封,被宋明帝所殺 |
二十七子 | 東平王劉子嗣 | 母謝昭容 |
二十八子 | 劉子悅 | 母杜容華,未封,被宋明帝所殺 |
女兒 | 山陰公主劉楚玉 | 母文穆皇后王憲嫄 |
安固公主 | ||
臨汝公主 | ||
安吉公主 | ||
臨淮公主劉楚佩 | 母文穆皇后王憲嫄 | |
皇女劉楚琇 | 母文穆皇后王憲嫄 | |
康樂公主劉修明 | 母文穆皇后王憲嫄 | |
縣公主 | (被前廢帝賜死),母殷貴妃 |
宋孝武帝劉駿因在一些史料上留有與生母亂倫的傳聞,而使他在歷史上的名聲一直不太好。最早關於劉駿亂倫的記載,源於北魏的官方史書,魏收所著的《魏書》載“駿淫亂無度,蒸其母路氏,穢污之聲,佈於歐越。”
但對於《魏書》的記載,歷來有爭議。《魏書》作為北魏官方正史,以北朝鮮卑族為正統,對南朝帝王極盡詆毀抹黑。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其著作《史通》中,為劉駿辯誣說:“魏收黨附北朝,尤苦南國,承其詭妄,重以加諸。遂雲馬睿出於牛金,劉駿上淫路氏。可謂助桀為虐,幸人之災。”北宋司馬光亦贊同此說。南宋洪邁亦指《魏書》所載,“視南北八史中,最為冗謬”。
對此,南齊沈約所著《宋書》指劉駿因常於路太后所居顯陽殿中臨幸宮女,因停留時間過久,以致民間謠傳其間有不可告人之事。但同時也指“宮掖事秘,莫能辨也”,並說劉駿天性好色。由於《宋書》成書於《魏書》前,一向“尤苦南國”的《魏書》可能是為進一步凸顯《宋書》指的劉駿天性好色的形象,在具體內容上進一步進行了加工和抹黑。此外,對於《宋書》指劉駿天性好色,也有人認為《宋書》作者沈約的父親沈璞因曾支持劉劭弒君,而被孝武帝劉駿所殺,為泄殺父之仇,沈約在《宋書》中對劉駿多有咒罵譏嘲的不敬之語,對孝武帝的許多正面事迹一律簡寫,而對孝武帝身上的帝王大多皆有的一些劣跡則刻意誇大,大書特書。與沈約同時代的蕭子顯,就曾指出沈約在編著《宋書》中“多載孝武諸褻黷事”。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史通》中,也說:“沈氏著書,好誣先代,於晉則故造奇說,在宋則多出謗言,前史所載,已譏其謬矣。”(另有人認為《宋書》中對孝武帝頗失公允的評價和不敬之語,可能與宋明帝劉彧上台後,為證明自己一系得位的合法性有關)清代史學家章學誠在《文史通義。史德篇》中評論道:“魏收之矯誣,沈約之陰惡,讀其書者,先不信其人……所患夫心術者,謂其有君子之心,而所養未底於粹也。”
此外,對於一些史料指劉駿與南郡王劉義宣諸女亂倫,並冊封其中一位為殷淑儀之事,同樣遭到後世不少史家質疑。北宋史學家司馬光在其著作《資治通鑒考異》中,認為殷淑儀為劉義宣之女並無任何江左史料作旁證。另有說法認為殷淑儀只是殷琰府中的家妓或婢女之類的家人,后被殷琰送給“喜好女色”“蓄養嬪媵多達千人”的劉義宣,劉義宣敗后才入宮。當時劉義宣勢力強大,劉駿聽說劉義宣造反后,都做好最壞地準備讓位的打算,可見劉駿即位初年,地位非常不穩固,十分小心謹慎,在這種情況下,公然得罪劉義宣,強暴他的女兒,是很難理解的,幾無可能。同樣地,《宋書》《魏書》與《建康實錄》均沒有記載殷淑儀是劉義宣之女。《魏書》與《建康實錄》更沒有記錄劉駿與劉義宣諸女亂倫之事。連與劉駿有著殺父之仇,並對劉駿多有譏嘲的沈約都沒有在《宋書》記錄,一向喜好記載六朝的傳聞軼事的《建康實錄》也沒有記錄此事,可見此事應屬抹黑訛傳。即使記錄此事的唐人李延壽的《南史》也同時記載了殷淑儀身份的兩種說法,這說明李延壽也搞不清此事。
劉駿在討劉劭時,曾在建康城的西南邊的新亭修建營壘。後來平定劉劭,即帝位於建康,一時滿懷壯志,即位伊始,再次經過建康的西南邊的新亭時,心血來潮,遂改建康“新亭”名為“中興亭”,改新亭一帶的“新亭寺”名為“中興寺”,以表達自己中興國家的願望。
據載,宋孝武帝劉駿對審理邢獄十分關心,他在登位不久就親臨聽訟。當時一般皇帝所謂的親臨聽訟,不過是在宮殿里擺擺樣子,搞搞儀式罷了。可宋孝武帝劉駿卻打破常規,經常穿便服到溧陽、永世等建康城以外的縣去親自參加審訊囚犯,以致許多地方縣令都不敢怠慢邢獄審訊,唯恐出錯,這在中國歷代帝王中是第一個。
大明元年(457年),王玄謨以雍州境內所統“僑郡縣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為由,上表請求土斷,整頓僑郡,為此侵犯了很多僑姓的豪強大族的利益。雍州境內的許多僑姓的豪強大族因不願屬籍,於是散發流言,說王玄謨打算造反,一時內外輿論沸揚。王玄謨急忙上表孝武帝,向孝武帝解釋,告以真相。孝武帝並不相信王玄謨造反一事,並派吳喜前去撫慰,告訴王玄謨說:“已經是七十歲的老翁了,謀反想要得到什麼呢?你我君臣之間,足可以相互作保。姑且把這當作個笑話看吧,別整天愁眉苦臉了。”王玄謨生性嚴肅,從沒有隨隨便便開過玩笑,所以,孝武帝就藉此事跟他開玩笑。
據《南史》記載,元嘉末年,北魏太武帝大舉侵宋,當時劉駿鎮守彭城,魏軍遲遲無法攻克彭城,拓跋燾遂遣尚書李孝伯前往宋軍帳營,劉駿命長史張暢與李孝伯交涉,自己卻穿上普通士兵的軍服,在一旁觀視李孝伯。李孝伯在與張暢交涉過程中不時地看著張暢身旁穿著士兵便服的劉駿,等從宋軍帳營出來的時候,對身邊的隨從說:張暢身側站著的那個風骨魁奇的人,真“非常士也”。
劉駿晚年奢侈無度,在大明六年(462年),曾經毀掉宋武帝劉裕住過的屋子,在那裡興建了玉燭殿,和手下大臣一起前去觀看,舊屋床頭上還有一截土牆,牆上掛著麻葛燈籠和麻線蠅拂。侍中袁顗看完,盛讚武帝劉裕節儉樸素的品德。孝武帝沒有回答什麼,自以為名士派頭,瞧不起沒文化的祖父劉裕,批評說:“田舍公得此,以為過矣!”
《宋書·卷六·本紀第六》
《南史·卷二·宋本紀中第二》
宋孝武帝在位十二年“不欲威柄在人,親覽庶務”,加強皇權和中央集權,厲行改革。其中如罷免僑戶和推行土斷之策,改善了版籍混亂的局面,使國家編戶有所增加。又如限制士族封山占水和抑制兼并,在經濟層面打擊了豪強兼并的行為,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負擔。還比如,大力提拔和全面起用寒人擔任要職,進一步打破了門閥士族壟斷政治的特權。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讀通鑒論》中,敏銳指出宋孝武帝時全面形成的寒人掌機要的局面,對整個魏晉南北朝歷史的轉折意義。同時,劉駿統治期間也曾多次下詔勸課農桑,減免賦稅,振濟窮人和災民,更滋養戰馬,加強軍備,實行青冀並鎮,多次擊潰北魏侵犯,並收復了濟水以北的失地。
其次,在他統治時期,採取的諸多強硬和鐵腕的手段措施,削弱了士族、宗室、地方豪強,扭轉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不僅實現了“主威獨運”的政治局面,更實現了“外內服其神明,莫敢弛惰”的朝局。在他以後的南朝中央與地方的較量時,中央的優勢才更加明顯了。其任內創立和完善的諸多制度,如典簽制、御史中丞專道制、禁衛直閤將軍制、僧官制、制局監分領軍之權制、台傳機構、州鎮的分割改制、刑律的改制等等,以及其任內推行的“寒人掌機要、典簽控州鎮”的模式,大部分都被此後的南朝齊、梁、陳三朝所延續,有些制度創製如御史中丞專道制和直閤將軍制度還被北朝所吸收和借鑒,可以說對其以後的歷史政局產生了深遠地影響,因此部分史家將他視為南朝政治格局的真正意義上的開創者,自宋孝武帝始,南朝正式步入主威獨運的皇權政治的時代。
但是到他統治末期則一改前期息兵簡政之風,開始居傲自滿,大興土木,好酒奢靡,濫用民力,奢侈無度,又恰逢大明末年發生大面積旱災,導致民生出現凋敝,致使其在位前期形勢出現好轉的劉宋王朝,在其執政末年又走向衰敗,因此他又是一個“前明后暗”的君主。
薛安都:“我不欲負孝武”;“蒙世祖孝武皇帝過常之恩,犬馬有心,實感恩遇。是以晉安始唱,投誠孤往,不期生榮,實存死報。"
鄧琬:“身南土寒士,蒙先帝(孝武帝)殊恩,以愛子見托,豈得惜門戶百口,其當以死報效。”
蔡興宗在孝武帝逝世后不久,評價孝武帝為“以道始終”的“守道之君”。
沈約:①上不欲威柄在人,親覽庶務,前後領選者,唯奉行文書。②觀大明之世,其將盡民命乎!雖有周公之才之美,猶終之以亂,何益哉!③江南之為國,盛矣。……自此以至大明之季(孝武帝統治中期),年逾六紀,民戶繁育,將曩時一矣。地廣野豐,民勤本業,一歲或稔,則數郡忘飢。
劉勰:孝武愛才,英采雲構。
裴子野:“世祖率先九牧,大雪冤恥,身當曆數,正位天居,聰明絢達,博聞強記,威可以整法,智足以勝奸,君人之略,幾將備矣。一時之風流領袖,則謝庄、何偃、王彧、蔡興宗、袁顗、袁粲,御武名將,則沈慶之、柳元景、顏師伯、宗愨、殷孝祖,或潔清以秀雅,或驍果以步類,因以軌道,廓之中方,知向時之士,若顏竣之經綸忠勁,匪躬諒直,雖晉之狐趙,無以尚焉。夫以世祖才明,少以禮度自肅,思武皇之節儉,追太祖之寬恕,則漢之文景,曾何足雲!”
蕭子顯:宋孝武帝好文章,天下悉以文采相尚,莫以專經為業。
顏之推:雖天子有才華者,漢武帝,魏太祖,魏文帝,魏明帝,宋孝武,皆負世議。
李延壽:①“帝,少機穎,神明爽發,讀書七行俱下,才藻甚美,雄決愛武,長於騎射。”②“外內服其神明,莫敢弛惰。”
陸時雍:宋孝武菁華璀璨,遂開靈運之先。
王夫之:①自魏、晉以來至於宋大明之世,而後權移於近臣。戴法興、戴明寶、巢尚之皆賜爵掌中書事。前此者,權歸大臣,天子雖有所寵信而不能伸,孝武以疑忌行獨制,義恭等畏禍以苟全,於是而其法始變……魏、晉以後,流品重,世族興,而非門閥以進者,謂之幸臣……晉、宋權臣繼攘,上用一人,而下遠之也若將污己,讎之也若不兩立……奪攘之禍媒也。②夫子業不道,而孝武恩在人心,人未忘也。③“得之於悲壯而不疏不野,大有英雄之氣。”
嚴耀中:宋孝武帝是一個能以自己的政策開闢時代的政治家,他是一個有著過人的精力和才能的皇帝,他對當時大族勢力與君權在政治結構中的彼此消長起著關鍵作用,可以說南朝“寒人掌機要”之形成正是宋孝武帝一系列集權政策所導致的。孝武帝比諸秦皇、漢武、曹操、楊堅等專制君主有著相似的出眾才能,既有勵精圖治的抱負,而又好大喜功,並且殘忍,只是沒有他們幸運,在歷史上保留的是一個很壞的形象。這是因為一則孝武帝雖然憑手中的政權來壓抑大族,然今天我們所見到的歷史卻大多是通過操在世家子弟手中的筆才記載下來的,所以對他的怨恨和詛咒的文字不絕於我們眼前;二則沈約的父親沈璞為劉劭賣命而被宋孝武帝所殺,而他的事迹又有仇家沈約來整理記載,只好聽任咒罵,對孝武帝來說,這實在是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