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中丞
中國古代官職
徠御史中丞,官名,秦始置。漢朝為御史大夫的次官,或稱御史中執法,秩千石。漢哀帝廢御史大夫,以御史中丞為御史台長官,后歷代相沿,唯官名時有變動:曹操曾改御史中丞為宮正,取其糾彈百官朝儀的職掌而言;北魏亦曾改稱中尉。南北朝,御史大夫時置時廢,即令置大夫亦往往缺位。故中丞實為御史台長官無疑。
隋置御史大夫,不置御史中丞,這是因為避諱的緣故。唐、五代、宋均大夫與中丞並置,唯大夫極少除授,仍以中丞為長官。明朝廢御史台,改設都察院,御史中丞遂廢。清朝,督撫常帶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時以為副都御史可比前代御史中丞,故習稱督撫為中丞。
御史中丞,秦官也,掌貳大夫。漢因之。御史大夫本有兩丞,其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謂之中者,以其別在殿中,掌蘭台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僚,休有光烈。至成哀間,改大夫為大司空,而中丞更名御史長史,出外為台主。
光武復曰中丞,與尚書令、司隸校尉專席而坐,京師號曰三獨坐。獻帝權置大夫,而中丞不省。魏初罷大夫,改中丞名官正,復為台主,尋又改曰中丞。晉宋之後並因之。已上並見《漢官》及《齊職儀》。后《魏書·官氏志》云:後魏改中丞為中尉。
《五代史·百官志》云:北齊又改為中丞。隋室諱中,省中丞,增持書御史之品以代之。按:持書侍御史,本漢宣帝時路溫舒上書,宜尚德緩刑,帝深采覽焉。季秋後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持書,故曰持書侍御史。后因別置,冠法冠,與符璽郎共平理廷尉奏事。其後歷代並置之。至隋增品,代御史中丞之職。唐朝初因之,貞觀末省之。唐初因之;貞觀末省持書御史,又置中丞;龍朔二年改為司憲大夫,咸亨初復舊。
【專席 分路】《續漢書》云:傅巨公拜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魏氏春秋》曰:故事,御史中丞與洛陽令相遇,則分路而行,以丞主多逐捕,不欲稽留。
【石室 蘭台】《環濟要略》曰:御史中丞有石室,以藏秘書圖讖之屬。《漢官儀》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兼典蘭台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僚,休有烈光。
【舉劾案章 休有烈光】《漢書》曰: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舉劾案章,故曰中丞,休有烈光。見蘭台注中。
【肅內外 分黑白】《傅宣別傳》曰:宣為御史中丞,明法直繩,內外震肅,甚有威風。《漢書》曰:鮑宣,字貢君。宣為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郡國二千石,所貶退稱進,白黑分明,由是知名。
【無迴避 不吐茹】《續漢書》曰:馬嚴,字威卿。拜御史中丞,賜冠幘衣服車馬。嚴舉劾案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王隱《晉書》曰:熊遠,字孝文。遷御史中丞,中宗每嘆其公忠,謂遠曰:“卿在朝正色,不茹柔吐剛,忠亮至勁,可謂王臣。”
【奏彈夜警法鞭儲傅】《晉中興書》曰:王恬,字元愉,為御史中丞。值海西公廢,太宗即位。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中堂,夜吹警角。恬奏劾大不敬,請治罪。明日溫見奏事,嘆曰:“此兒乃敢彈我,真可畏也!”梅陶《自序》曰:余居中丞,曾以法鞭皇太子傅,親友莫不致諫。余笑而應之:“堂高由陛,皇太子所以崇於上,由吾奉王者法。吾其枉道曲媚。”后皇太子將見延請,賜以清燕,於是太子禮敬之如師。
【周處正繩 陳謙奉法】王隱《晉書》曰:周處,字子隱。為御史中丞;奏征虜將軍石崇、大將軍梁王彤等,正繩直筆,權豪震肅。《續漢書》曰:陳謙,字伯讓,拜御史中丞。執憲奉法,多所糾正,為百寮所敬也。
【隋江總《贈孔中丞奐詩》】我行五嶺表,辭卿二十年,聞鶯欲動詠,披霧即依然。疇昔同寮寀,今隨年代改;借問藏書處,唯君故人在。故人名官高,清簡肅權豪;誰知懷九嘆,徒然泣二毛。
【晉傅咸《御史中丞箴》】百官之箴,以箴王闕。余承先君之蹤,竊位憲台,懼有忝累垂翼之責,且造斯箴。以自勖勵,不雲自箴,而雲御史中丞箴者,凡為御史中丞,欲通以箴之也。煌煌天文,眾星是環;爰立執法,其暉有渙。執憲之綱,秉國之憲;鷹揚虎視,肅清違慢。謇謇匪躬,是曰王臣;既直其道,爰顧其身。身之不顧,孰有弗震;邦國若否,惟仲山甫,山甫是明,焉用彼相;莫扶其傾,淮南構逆。實憚汲生,赫赫有國,可無忠貞。憂責有在,繩亦必直;良農耘穢,勿使能植。無禮是逐,安惜翅翼;嗟爾庶寮,各敬乃職,無為罰先,無怙厥力。怨及朋友,無慚於色;得罪天子,內省有恧。是用作箴,惟以自敕。
徠唐代御史中丞入相
據《新唐書·宰相表》,唐代由御史中丞直接升任宰相者,共11例。具體情況如下:延載元年(694),以御史中丞周允元檢校鳳閣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聖歷二年(699),以檢校御史中丞吉頊為天官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元和二年(807),以御史中丞武元衡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和十年(815),以御史中丞裴度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和十五年(820),以御史中丞蕭俛守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和十五年(820),以御史中丞崔植守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長慶三年(823),以御史中丞牛僧孺為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大和九年(835),以御史中丞舒元輿為刑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會昌二年(842),以御史中丞李讓夷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大順二年(891),以御史中丞徐彥若為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景福二年(893),以御史中丞崔胤為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如果以安史之亂作為唐代前後期的分界,那麼,上述11例中,僅有2例出現在唐前期,另外9例均出現於唐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