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兵制

世兵制

世兵制起源自漢末的質任制,當時軍閥為避免士兵逃散,將其家屬集中管理,形成軍戶。由於長年戰亂,最後出現專司作戰的“軍戶”、“士家”,子承父業,甚至祖孫三代都為兵。而且年老之後也不能退役,改為從事後勤運輸方面的工作。世兵制是對於東漢募兵制徵兵制并行制度的重要變革,並逐漸取代了前者,保持了很多勢力穩定的作戰力量。

歷史沿革


三國時期,魏國曾實行世兵制,男丁終身為兵,父死子承,兄終弟及。魏晉以後,世兵制幾起幾落,直至清朝還沿襲“世兵制”,當時的八旗兵以旗人(軍戶)世代充任,凡族人男丁“人盡為兵”,“三丁抽一”,留家者為余丁;綠營兵一人當兵,全家編入軍籍,父在子為余丁,父死由子替補,世代以當兵為業。軍籍由兵部統管,不入民冊。1840年鴉片戰爭后,八旗兵、綠營兵制衰敗,招募士兵不再世襲。至此,世兵制在中國兵役制度中消失。
建安後期,社會漸趨安定,過剩人口減少,大量招募、招降已不可能,徵兵制不能普遍恢復,並且現有士兵如果複員,會製造出一批新的無土地農民,進而會影響社會穩定。在徵兵、募兵都行不通的形勢下,一種新的兵役制度——世兵制應運而生,不約而同地在魏、蜀、吳得到推行。
世兵徠制採取當兵世襲形式。這種形式萌芽於西漢。西漢時,漢武帝取從軍死難者子孫養在羽林,教五兵,號稱”羽林孤兒“;虎賁諸郎,羽林左右騎,也都是父死子繼,固定為漢制。羽林孤兒等雖然世襲,但屬於募兵,從法律上說,可以世襲當兵,也可以不世襲當兵,也沒有在民籍之外另立戶籍。這一漢制,沒有發展為世兵制,只是它世襲當兵的形式,被世兵制繼承下來。
世兵制的誕生,是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演變的第一步,是從兩漢的徵兵制,過渡到漢末的多種集兵方式。這種募征來的兵,服現役期限不再是徵兵制規定的兩年,而變為長期的以致終身的;當兵從盡義務,變成謀生的職業;服兵役由人人有義務,變為一部分人的職業。建安後期,是演變的第二部。這時,兵士家屬集中到一起居住,既留作人質以防士兵叛變,又便於管理;兵與民的戶籍也由此分開,出現了兵戶;當兵由及身而止,逐漸變為世襲。兵戶和世襲兵大量出現,成為時代的潮流,新的世兵制也就形成了。
三國鼎立期間,世兵制發展成為魏、吳的主要兵役制度。晉滅吳后,揚威將軍朱照日上報”吳之所領兵戶凡十三萬二千“。兵戶數目可觀有力地證實世兵製成為吳國的主要兵役制度。蜀國只有部曲和少數民族兵中實行世兵制。劉備入蜀的部隊多是北方兵,入蜀后同其家庭一起轉為世兵較為自然。少數民族兵士多是為諸葛亮南征中收降的,也轉為世兵。
在東吳,同世兵制配套,還實行世襲領兵制。規定將領享有領兵權,並且代代相傳,將領死後,子弟接替統領父兄故兵。由長子、長孫世襲;無子,由弟繼承;子弟幼弱,或有罪,經吳主指定,由別人暫為代領,一旦子弟長大或有罪赦免,經吳主批准,即歸還故兵。世襲領兵制使兵將結合空前緊密,並促進部隊戰隊力的提高。

主要內容


(一)兵士終身當兵,父死子繼,兄終弟及,世世代代為國家盡當兵義務。國家主要兵源,是兵士子弟。兵士不得解除世代當兵的義務,除非在作戰中有突出表現,經過特殊手續批准,作為獎賞方可。一般兵士解除當兵義務,基本不可能。
(二)兵與民分離。兵士之家即士家,另立專項管理的戶籍,稱為士籍。入士籍,不允許改為民籍。
(三)兵士的家屬,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實際上是作為人質。
(四)為了保證兵士人口的再生產,士家在內部婚配,不與平民通婚。
與世兵制配套的還有番休制,又稱分休制。在曹魏,世兵制最為典型,並同質任制、錯役制相結合。

外界評價


世兵制是三國的一大創造,是在天下殘破、戶口銳減、徵募都難以大規模實行的困難條件下誕生的新制度。這一制度適應了三國的歷史條件,有利於保障國家獲得固定兵源,提高兵員質量。士家當兵是世襲職業,作戰經驗豐富,作戰技能提高,有較強的戰鬥力。世兵制吸收遊民和流民,使之舉戶依附國家,從死亡線上找到安身立命之地,通過終身當兵和家屬屯田解決生計,對他們是有利的。世兵制通過以眾將部曲的家屬為人質,加強了對眾將的控制,抑制了軍中豪強擁兵割據的傾向,保證了軍隊的集中統一,對於結束群雄割據、形成三國鼎立和全國統一,起了一定作用。世兵制雖然有上述種種優點,但也有不少弊端,它使軍隊中人身依附關係,由量變發展到質變;一代兵士衰老后,子弟未長大,國家兵源有時會出現斷層;當士家缺少後嗣時,國家又將出現缺少後備兵源的危機;士家身份後來逐漸降低,挫傷了兵士當兵作戰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