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學循環

解釋學用語

解釋學循環是解釋學用語。指在對文本進行解釋時,理解者根據文本細節來理解其整體,又根據文本的整體來理解其細節的不斷循環過程。

定義


解釋學用語。德國神學家、哲學家施萊爾馬赫正式提出這一概念,他指出,理解的循環運動沿著文本來回移動,在文本被完滿理解時才消失。狄爾泰發展了這一概念,指出,解釋學的循環包括相互依賴的三種關係;單個詞與文本整體的循環;作品本身與作者心理狀態的循環;作品與它所屬的種類與類型的循環。他把這種循環擴展到解釋活動中理解與經驗的關係上。海德格爾指出,對未知文本的理解,永遠由被理解的前結構所決定,完美的理解不是整體與部分之間循環的消除,而是這種循環得到最充分實現。伽達默爾繼承了海德格爾的觀點,在其解釋學理論中指出,理解就是不斷地整體到部分,再從部分到整體的過程。他用這種解釋學的循環去說明傳統與理解之間的循環關係,傳統就是從過去傳遞下來的東西,我們理解時,一定會受傳統的影響去認識事物而且在認識事物之後所得到的解釋又轉變成為以後認識的傳統,這種循環是不斷存在的。但這不是壞的循環,而是人的認識所必須的。從解釋學來看,傳統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通過理解中的選擇、批判而不斷前進的。傳統是人類知識中的—部分,它必然要在理解中起作用,解釋學的理解歷史性思想就說明這種循環是知識的歷史性的表現。伽達默爾還認為理解的這種循環不是—種方法論的循環。而是描述了理解中的一種本體論的結構因素。

來源


現代解釋學的開創者是20世紀的德國哲學家M.海德格爾,他提出了“解釋學循環”這一著名理論,認為解釋者對被解釋對象的“認識預期”是待解釋的意義的一個部分,理解活動的完成因而依賴於理解的“前結構”,即一組在理解之前業已存在的決定理解的因素。這一基本“循環性”始終存在於“前結構”與解釋者的“情境”之間。這些仍然是方法論和認識論性質的,使他區別於古典解釋學的是他強調解釋學循環是“此在”進行認識活動的基本條件,而他的哲學通過對“此在”的分析達到對一般“存在”的理解,因此理解就成為一種本體論的活動。他使解釋學由人文科學的方法論轉變為一種哲學,並發展成為哲學解釋學。

應用例子


在解釋法律條文上通過“解釋學循環”來確定某些詞語的意義,即整體只有通過理解它的部分才得到理解,而對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過對整體的理解才能達到,可以防止人們孤立地、斷章取義地理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