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水師

長江水師

長江水師是清朝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新建立的經制水師,它是從湘軍水師改建起來的。長期擔負著捕盜、緝私、守卡、禦侮等重要職責,維護沿江一帶的穩定。長江水師的經費主要由沿江五處厘卡供給,歲餉70餘萬兩白銀。擁有舊式木質戰船七百七十四隻,兵一萬二千餘名,設長江水師提督一員統領全軍。

由來


清末水師之一。由湘軍水師改編,設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以下各官,惟仍守湘軍之營哨建制。同治元年(1862)置提標五營;五年復置湖南嶽州鎮標、湖北漢陽鎮標、江南瓜洲鎮標各四營,江西湖口鎮標五營。凡長江水師二十二營,設提督一人、總兵四人、副將五人、參將七人、游擊十一人、都司四十四人、守備四十四人、千總一百六十人、把總一百九十八人、外委二百七十二人,兵丁一萬一千零六十四名。其總兵及副將、參將、游擊,各於收泊戰船處所立汛建署,為營汛治事之地,惟不得在署常居;都司、守備各官以至兵丁,以船為家,不得陸居。提督半年駐安徽太平府衙署,半年駐湖南嶽州府行署,每年於所轄五省江面巡閱。總兵座船三艘,督陣舢板二艘;副將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船二艘;游擊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船一艘;都司二人,各座船一艘,長龍船一艘;守備一人,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千總八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把總九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外委十一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又外委一人,管帶督陣舢板,有座船一艘。其長龍戰船,每艘設舵兵一人、頭兵一人、炮兵二人、漿兵十六人,或舵兵一人、艙兵一人、頭兵一人、炮兵四人、漿兵十八人,各設千斤頭炮二位、七百斤邊炮四位、艙炮一位;舢板船設兵十四人,八百斤頭炮一位、六七百斤哨炮一位、船邊五十斤轉珠小炮一位。洋槍刀矛之屬,各隨宜分配。其疏防之責,以哨官為專汛,營官為本轄,遇有盜賊,視汛地所轄題參。凡總兵由本境總督節制,副將、參將以下各官由本境巡撫節制,如遇各本境督撫檄調剿捕操練,須立即奉檄前往,不得借口等待提督迴文,致滋遲誤;其餘水師政務,各督撫須商之長江水師提督,聽候主持。

編製


長江水師提督在安徽太平府建立衙門,在湖南嶽州設行署,以半年駐長江下游太平府,以半年駐長江上游的岳州。兼受兩江總督、湖廣總督節制。提督下面,在岳州、漢陽、湖口、瓜州各設總兵一員,分轄各營,更撥出舊設在海口原隸江南提督的狼山鎮總兵兼隸於長江水師提督標下,分轄綏海、綏通兩營。
長江水師共設水師二十四營。上起岳州、荊州,下至崇明、海門,經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五省沿江流域,計副將營六營:荊州副將營,田家鎮副將營,安慶副將營,提督中軍中營副將營,江陰副將營,綏海營副將營。參將營七營:沅江參將營,牌州參將營,吳城參將營,饒州參將營,大通參將營,裕溪口參將營,金陵草鞋峽參將營。游擊營十一營:陸溪口游擊營,漢陽總兵中軍中營游擊營,岳州總兵中軍中營游擊營,巴河游擊營,湖口總兵中軍中營游擊營,華陽鎮游擊營,蕪湖游擊營,瓜州總兵中軍中營游擊營,孟河口游擊營,三江口游擊營,綏通營游擊營,
其營制是取綠營的規模,即仍守湘軍水師舊制。故分哨立營,以副將、參將、游擊擔任營官,都司、守備、千總、把總、外委等擔任哨官。其營制分為副將、參將、游擊三級:副將營設督陣大舢板船一號,兵二十名,長龍二號,每船兵二十五名,舢板船四十號,每船兵十四名,共戰船四十三號。參將營設督陣舢板船一號,兵二十名,長龍二號,每船兵二十五名,舢板船三十號,每船兵十四名,共戰船三十三號。游擊營設督陣舢板船一號,兵二十名,長龍二號,每船兵二十五名,舢板船二十號,每船兵十四名,共戰船二十三號。(惟岳州、漢陽兩營游擊,雖為游擊營制,而帶領戰船三十三號,仿參將營例,為例外)副將營共額兵六百三十名,哨官四十三員,參將營共額兵四百九十名,哨官三十三員,游擊營共額兵三百五十名,哨官二十三名(稿書、書識都在外)。

創建與發展


早在湘軍水師在鎮壓太平天國起義的過程中,曾國藩便萌生了將湘軍水師改為長江水師的想法。咸豐十一年(1861年)湘軍佔領安慶的時候,清廷下諭曾國藩諮詢籌設長江防守事宜。曾國藩復奏,以為江防局面宏遠,事理重大,而湘軍水師船隻至千餘號,炮為至二、三千尊,逐年積累,成此巨觀,將來戰事定后,利器不宜浪拋,勁旅不宜裁撤,應專設長江水師提督一員,添設額缺若干,安插此項水師,以壯江防,而絕中外窺伺。奏請將團練式的湘軍水師改建為經制綠營式長江水師。清政府考慮到要維護長江一帶的穩定和安置湘軍立功水勇,批准了曾國藩的建議。於是以湘軍水師改建為經制的長江水師
長江水師在改制之後,其官兵人數變化不大,武器裝備長期沒有更新,木質師船伴隨其始終,前裝洋槍炮、舊式鳥槍以及刀矛等冷兵器更新緩慢。長江水師自始至終幾乎沒有使用過近代兵輪,儘管其提督曾統領過南洋兵輪,但它們並不歸長江水師使用。
長江水師主要以資歷和關係為標準。從其內部選拔原湘軍立功水勇為軍官,招募沿江漁民為水兵,高級將官職位基本上被湘淮集團所控制,具備近代軍事知識的新式人才很難進入。它固守原湘軍水師訓練方式和治軍條例,並保留了綠營水師的一些規章。長江水師經費主要由沿江五處厘卡供給,歲餉70餘萬兩白銀,卻被大量的整體人事經費佔去。長江水師實質上已經成為紀念湘軍水師昔日輝煌和湘軍立功水勇安度餘生的地方,其戰鬥力始終保持在舊日湘軍水師的水平。
由於清廷對長江水師沒有軍餉調劑權,長江水師長期以來由湘淮集團所控制。朝廷歷次要求對長江水師進行裁撤改革,但一直都被湘淮集團所阻撓。清政府對這支軍隊非常忌諱,長江水師的發展始終處於從屬地位,延緩了長江水師的近代化進程。